王曉霞、王桂玲被法院庭審當天害死 趙忠玲被檢察院害死後荒唐宣判--百位遭中共殘害致死的法輪功女學員(77)
打印機版 | 【投稿/反饋】 重慶市渝北區45歲的法輪功學員王曉霞,二零一五年十月十九日上午十點遭重慶市北碚區法院非法開庭,暈倒在庭上。王曉霞丈夫陳明禧及親友懇請法院停止庭審,趕快搶救,但法庭以需要領導批準為由,不準送醫。直到三十多分鐘後,法院領導到場查看後才準予家屬送到北碚區九院搶救。醫生說送醫太遲,王曉霞已出現心跳停止、呼吸停止等嚴重後果。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二日晚上十一點過,王曉霞含冤離世。丈夫陳明禧二零二一年六月再次被綁架、非法判刑四年。年僅46歲的法輪功學員王桂玲女士,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十日在遼寧省營口市鮁魚圈區法院被非法庭審,當天被迫害致死。後來在鮁魚圈南山殯儀館的接屍單上看到,是當天十一月十日下午一點十幾分由殯儀館出車到法院接的屍體。
二零零七年五月八日下午,也就是在年僅44歲的趙忠玲被檢察院誘騙綁架害死的第二天,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區檢察院、看守所、派出所等到趙忠玲家,宣讀檢察院的所謂“判決”。該“判決”稱,“趙忠玲是××組織成員,到派出所發傳單被抓”,因此判趙忠玲有期徒刑三年。
剛剛失去親人的趙忠玲家人納悶:去的時候明明是檢察院叫去“談話”,怎麼又變成了到派出所“發傳單”?人都被你們害死了還要再被你們判刑?趙忠玲家人問那夥人:“她犯了哪一條、哪一款(法律)?”來人說:“法輪功我們想抓就抓,想什麼時候抓就什麼時候抓。”
江西南昌市90歲的法輪功學員喻芳莊老太太,兩年前,被西湖區法院被非法判刑六個月、勒索罰金二千元。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五日,她被綁架“收監”,現被非法關押在江西省女子監獄入監隊迫害。
一、重慶市王曉霞被法院當庭迫害致死
王曉霞,重慶市渝北區法輪功學員,與丈夫陳明禧因為堅持真善忍信仰,向民眾講法輪功真相,多次遭中共騷擾、抄家、綁架、洗腦、勞教等形式的迫害。
二零零零年五月份,王曉霞在廣場煉功被非法拘留十五天,被非法關押在所謂“學習班”強制洗腦,期間被非法抄家後刑拘一個月,於九月份被非法勞教一年六個月。她丈夫陳明禧也同時被非法勞教,被迫害致殘。陳明禧二零零二年九月又被非法勞教一年。
二零零四年八月十九日晚八時,渝北區雙龍派出所教導員華倫夥同惡警楊光榮等十余人圍住王曉霞、陳明禧的房前屋後,到了晚上十點,又找開鎖人強行開鎖。到了二十日早晨,渝北區公安分局國保支隊的隊長劉洪維強行闖入王曉霞房中抄家,還當場打斷王曉霞的左手臂,並將陳明禧劫持走。
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二日上午,陳明禧、王曉霞夫婦都上班去了,渝北區公安分局國保支隊兩名警察趁家裏老人買菜回家開門之際強行入室,翻箱倒櫃,搶走電腦、打印機等私人物品。陳明禧下班回家後,被惡警綁架到渝北區公安分局國保支隊非法審問。在王曉霞和親屬們的強烈要求下,陳明禧於當晚八點多鐘被取保候審回到家中。次日,惡警鄒勝勇(曾狂叫就是要勞教你!)將陳明禧的“二級殘疾證”拿去復印。
二零一一年四月二十三日,渝北區雙龍派出所警察丁某等兩人到陳明禧家,稱陳明禧被非法勞教一年,所外執行。五月十六日晚上九點多鐘,渝北區雙龍派出所丁久輝和居委會劉×,到王曉霞、陳明禧家中,說通知一聲,下個月要搞“學習 班”(洗腦班),並叫王曉霞跟他們一起到街道辦去“綜治辦”的肖海洋要談話,被拒絕,出門不到五分鐘又和一名女警再次前去敲門,不一會就有十多人,有國保的伍永東、鄒勝勇、綠茂社區居委會書記陳健、治保員小劉、街道辦一姓梁的說是退伍的、還有三四人,從九點多鐘一直到十二點過,在王曉霞家翻箱倒櫃的想找出他們想找的物品,但一無所獲。
二零一一年六月二十四日,王曉霞早上出門上班途中被綁架,約十點鐘家裏來了兩個人說是她被送“學習班”(即洗腦班),要來拿換洗衣服。據悉是渝北區雙龍湖街道辦事處的梁××指使人員綁架王曉霞,劫持到盧山村望鄉臺洗腦班。陳明禧於七月十五號左右也被綁架到洗腦班非法關押迫害。
二零一五年四月十一日,王曉霞與法輪功學員遊章鳳在北碚區蔡家鎮金科城工地,免費送展現中華民族五千年傳統文化的神韻藝術團的歌舞表演光盤時,被渝北區公安分局國保支隊伍永東、鄒勝勇跟蹤、綁架、非法抄家。後北碚區法院定於九月十八日早上對兩位法輪功學員開庭。
王曉霞因血壓高被取保候審。九月十八日早上,北碚區蔡家派出所警察拉著王曉霞到北碚區公安分局、北碚區中醫院轉了一大圈,十點四十分才到達北碚區法院。審判長鄧海燕以王曉霞沒準時出庭為由,咆哮公堂。後因王曉霞申請辯護人一事,鄧海燕宣布休庭。
二零一五年十月十九日上午十點,重慶市北碚區法院第二次非法庭審王曉霞。開庭前,王曉霞自述頭昏頭痛,審判長鄧海燕仍堅持開庭,並要家屬將王曉霞扶入法庭。王曉霞還未到被告席上時,就已經昏迷不醒了。
王曉霞丈夫及親友懇求法庭停止庭審,趕快搶救,但法庭以需要領導批準為由,不準送醫。當時參加旁聽的正義人士嚴厲責問在庭的公檢法人員,人都暈倒病成這樣了,你們還要怎麼樣?
直到三十多分鐘後,法院領導到場查看後才準予家屬送到北碚區中醫院搶救。
醫生說送醫太遲,王曉霞已出現心跳停止、呼吸停止等嚴重後果。在重癥監護室搶救,每天醫藥費要五千元,最終還是沒有挽救她的生命,王曉霞於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二日晚上十一點過含冤離世,年僅四十五歲。
在王曉霞死亡這個事件上來說,審判長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且不說王曉霞根本就不應該被審判,因為她根本就沒有犯罪,只是向他人免費贈送了弘揚中華神傳文化的神韻晚會的光盤。即使是一個殺人嫌疑犯,他昏倒在法庭上,審判長應不應該即刻送他去醫院搶救?有哪一條法律規定要等領導批準?在法庭上,審判長獨立判案,有權決定法庭上發生的一切,怎麼還要等領導批準?難道就因為她修煉了法輪功,就可以見死不救嗎?
附:王曉霞的丈夫陳明禧又被非法判刑四年
二零二一年六月八日晨八點鐘左右,陳明禧開門正要出去,被渝北區國保支隊的伍永東、鄒勝勇、何雲,雙龍派出所的李川等十來人拉住門,警察強行闖入非法抄家搶走他家裏的私有財產有:大法書籍兩套、現金一萬多元,打印機兩臺,電腦兩臺等,裝了四個大包和一個行李箱。
陳明禧被劫持到雙龍派出所,遭到非法審訊,期間被先後拉到雙鳳橋衛生所、中醫院、兩江醫院做體檢、核酸檢測等,因陳明禧血壓高壓為185,警察於當天晚上八點鐘左右放他回家。九日上午,派出所警察威脅他到派出所簽字,說對他監視居住半年。這期間,重慶市江北區公檢法機構開始運作對陳明禧的司法迫害。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九點半,江北區法院開庭非法庭審陳明禧。起訴書中的檢察官是劉捷,審判長孫紅濤,書記員黃瀟肖。檢察長劉捷宣讀起訴書後,陳明禧駁斥了所謂“邪教”(註:中共是真正的邪教)的指控,說國家公布的十四種邪教中,沒有法輪功。也說自己一介平民,根本沒有能力破壞法律的實施,並且國務院50號令從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起就被廢止了對法輪出版物的禁令,所有的法輪功書籍都是合法的。達美律師所的程律師也說了當事人修煉法輪功沒有造成社會危害。
在陳明禧準備自己最後陳述時,審判長孫紅濤直接打斷他,說不用了,並宣布擇日宣判,然後還說:“陳明禧,你不要那麼頑固嘛,不是看在你有一個未成年人要獨立撫養,早就把你逮捕抓起來了。”陳明禧說:“那是你們在執法犯法。”
二零二二年二月十八日上午約十點,在江北區法院二樓第二審判庭,孫紅濤宣讀了對陳明禧非法判有期徒刑四年,並處罰金一萬三千元。
二、王桂玲被遼寧營口法院庭審當天迫害致死
王桂玲女士,46歲,原是黑龍江省牡丹江市林口縣林業局職工醫院內科護士,家住林業局職工醫院隔壁的住宅樓,為人寬厚、心地善良。王桂玲堅持修煉法輪功,按照真、善、忍要求自己做好人,在中共對法輪功長達十八年多的迫害中,曾經多次被綁架迫害,遭警察毒打,被非法勞教兩年、判刑四年,二零一六年六月出獄,後來流離失所,輾轉來到遼寧省營口市。
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九日晚,王桂玲在鮁魚圈火山大街與紅旗路交叉口處被紅旗派出所巡邏車綁架。據悉當時還有法輪功學員王平廣被綁架。王平廣被非法關押在鮁魚圈看守所。六月二日,王平廣七十八歲的老母親和八十多歲的老父親、妹妹一起,千裏迢迢從黑龍江齊齊哈爾到營口市鮁魚圈區國保大隊去要人,李向軍懷疑王平廣妹妹用手機記錄,上前搶手機,用手敲擊王平廣七十八歲的老母親的額頭。還有一個年輕男性警察敲打王平廣母親的頭部。
十一月十日上午十點,鮁魚圈法院對王桂玲、王平廣兩位法輪功學員非法開庭,當時是秘密開庭沒通知任何人,有的親友知道後也沒人能進入法庭。王平廣的家人在樓上庭外等到十一點左右開完庭,看到兩位法輪功學員出來,和他說了幾句話,還看到王桂玲微笑著點頭打招呼。當時看他們兩人的狀態都挺好的。
然而卻在第二天聽到有人傳說法院被關的王桂玲死了。鮁魚圈法院非常緊張,嚴密封鎖消息,並且要求每個法院職工寫保證書對此事不宣傳、不議論、不許兩人交頭接耳,出現後果自負。王桂玲在牡丹江市林口縣的老家現在也被監控,曾有人前腳去家裏串門,後腳就有警察進屋問誰來了。
後來在鮁魚圈南山殯儀館的接屍單上看到,是當天十一月十日下午一點十幾分由殯儀館出車到法院接的屍體。
下面是王桂玲以前遭受的迫害:
二零零六年四月十三日,王桂玲正在醫院上班時,遭國保大隊王青和、王純明、林口縣古城鎮派出所司機綁架。王桂玲被賈啟傑、王純明等人辱罵、毆打約三小時。當時,王純明用手抓著王桂玲的頭發摁倒在地,用皮鞋猛踢王桂玲頭部、臉部。王桂玲頭發被拽掉,臉被踢得腫脹,左臉部有擦皮傷。惡警踢完後,又從地上把王桂玲拽起,用手猛扇耳光。賈啟傑(女)也和他們輪流打王桂玲。他們邊打邊用惡毒言語辱罵,下流至極。惡警還私自調查她的電話單,構陷她,非法勞教王桂玲兩年,在暗無天日的哈爾濱戒毒所遭迫害。
二零一三年三月十一日中午,王桂玲被林口林業局派出所副所長馬青元帶領警察侯鯤、李征闖入家中,搶走法輪功書籍三本。大約過了十多分鐘後,公安局國保隊長孫忠民帶人到她家騙開門未遂。半夜,王桂玲被迫離家,第二天打電話告知單位領導,這幾天不能上班,被院長高峰騙回醫院上班。三月十四日,院長說陪她去一趟派出所一會回來,卻把王桂玲騙到國保大隊,遭警察綁架。
王桂玲被林口林業局基層法院非法判刑四年,二零一三年十月九日被劫持到黑龍江省女子監獄迫害。期間,單位無理解除了王桂玲的勞動合同。王桂玲於二零一六年六月十五日,從哈爾濱女子監獄回到家中,警察還扣押她的身份證不還。
以下是王桂玲女士二零一六年八月敘述自己這次遭綁架、判刑的經歷:
我叫王桂玲,是黑龍江省牡丹江市林口縣林業局職工醫院內科護士。二零一三年三月十一日中午,林口林業局派出所副所長馬青元帶領警察侯鯤、李征闖入我家,搶走法輪功書籍三本。隨後到公安局向國保隊長孫忠民報告。大約過了十多分鐘後,國保隊長孫忠民帶人到我家,還帶來一女警,只聽那個女警故裝柔聲喊道:“王姨,王姨,開門吧。”見沒人答應,孫忠民吼起來:“王桂玲!”大概十多分鐘後,他們見沒動靜,便留下一男警察躲在鄰居家監視我,這個警察一直到晚上天黑才走。大概吃了飯後警察又來了,並拿著一個象圓球一樣通亮的東西,倚在鄰居家門前向我家左照右照,折騰了一會兒才走。
我等到夜深人靜時,離開家去了外地。第二天,我在外地給醫院院長高峰打電話,向他請假一段時間。高峰用人格擔保我的安全。三月十四日早上,我照常去上班,高峰急急把我找到辦公室說:畢竟派出所的人在你家發現了法輪功書籍,他們只是了解一下情況,我陪你去一趟派出所,沒啥事,一會就回來。當時我還穿著工作服,高峰讓我把工作服脫了,我不同意:“既然一會就回來,就不用脫工作服了,回來還得上班呢。”就這樣我被高峰騙到國保大隊,被警察綁架。
三月十四日中午,國保隊長孫忠民、警察李征、畢克拉著我到我家非法抄家,搶走了打印機一臺、EVD一臺、手機一部、訂書器一個、刻刀一把、神韻光碟一百多張、大法書籍、《明慧周刊》二百多本、真相幣一百多元、師父法像一張及一些真相資料和幾封真相信。當晚我被劫持到林口縣看守所非法關押。據說所有參與綁架我的人員均獲賞金,普通警察五百元。
林業局基層法院原定六月末的一個周五開庭,剛到周一突然把我從看守所帶出去說是去開庭。到了法庭,我沒看到一個家人和朋友,只有檢察院、法院的有關人員及國保副隊長劉守臣穿著便衣坐在旁聽席上。我問工作人員:“我家人為什麼沒來?”一女性人員搪塞說:“通知了吧,不知道咋回事。”原來他們怕法輪功學員、家人及律師到場,就急不可耐的提前秘密非法開庭,根本沒有通知家人,更不敢公開審理,對外卻謊稱是七月二日開庭,制造假相進行欺騙。後來我又上訴到牡丹江林區中級法院,仍維持原判。
二零一三年十月九日,我被劫持到黑龍江省女子監獄。在監獄期間,單位與我解除勞動合同,失去了護士工作。
二零一六年五月,國保大隊長孫忠民得知我將提前出獄,又跑到監獄對我進行非法提審,妄圖在我回家前給我施加壓力,企圖繼續迫害,並威脅說:“只要你說清楚了以前沒說清的,才能早日回家,否則……”“為了你的案子,我多說了多少好話,多跑多少腿,我沒喝你一口水,沒收你一份禮,瞅你那樣,送禮你也送不起。”並說:“當初按《刑法》三百條給你量刑是三至七年,考慮到判三年有些短,七年有點長,才給你判了四年。”真是喪盡天良,把我送進監獄,還想搜刮錢財讓人領情。我對他說:“我的身份證讓你們從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就扣押了,至今沒給我,你要把我的身份證還給我。”他氣急敗壞地說:“給你,回家就給你!”並且說:“回家後一個是給你辦低保,一個是返聘回單位上班。我回去給你說說這個事。”
我於二零一六年六月十五日出獄,監獄要求當地“六一零”到監獄當面交接。在回家的車上,家人又向孫忠民提起身份證的事,他又開始推諉說 :“這事得和局長商量。”家人又向他提出關於養老保險費問題,他說:“這得看你(指我)的態度。”
王桂玲於二零一六年六月十五日出冤獄,與家人幾次向國保隊長孫忠民及派出所人員要身份證都不給,既不給辦曾經允諾的低保,也不再說工作返聘的事。王桂玲有時靠出去幹點力氣活掙點生活費,勉強維持生活,後來流離失所輾轉來到遼寧營口市鮁魚圈區。
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九日晚,王桂玲在鮁魚圈火山大街與紅旗路交叉口處被紅旗派出所巡邏車綁架。據悉,在營口看守所期間,王桂玲被長期強制勞動,飲食惡劣,除正常勞動時間(勞動時間從早上6:30--中午11:30 ,下午13:30--16:30 , 晚上還得站班,固定的是17:30--21:00)外,夜裏還最少站3個小時班。
三、成都檢察院誘騙害死趙忠玲後宣布判刑三年
趙忠玲是個身材修長、充滿活力的女士,原是成都市錦江電機廠職工,為人熱情善良,工作認真出色。九九年前,單位曾一個月發給她上萬元的獎金作為鼓勵,她的能幹可見一斑。然而1999年7月中共開始迫害法輪功後,這個美麗善良的婦女,卻承受了太多的苦難與非法而又殘忍的折磨,直至被這場非法迫害奪走生命。
一九九九年底,趙忠玲為法輪功上訪被非法勞教兩年。在楠木寺女子勞教所被非法關押期間,趙忠玲被惡警張小芳成天銬在小間內想盡一切邪惡手段迫害,讓她承受不了痛苦,逼得趙忠玲以撞玻璃抗議殘酷迫害(註:自殺、自殘不符合大法修煉法理),撞得頭部鮮血直流。惡警毛豫春等指使犯人把趙忠玲拖到洗澡堂,拳打腳踢,強行用開口器對她進行野蠻灌食、灌鹽水和不明藥物;不準上廁所,強制她蹲在地上十幾天,晚上只讓睡一兩個小時,還銬在床上,讓吸毒人員坐在她身上。
本來身體很健康的趙忠玲,在勞教所被迫害得彎腰駝背,皮包骨頭。回家後向世人講真相,發資料時被告密,遭非法判刑三年。回家後又被綁架到新津洗腦班。
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十五日,趙忠玲在駟馬橋附近講真相時被人舉報,被駟馬橋派出所劉望言等人綁架。晚上,這些人又在建設路派出所一戶籍警帶領下到趙忠玲及母親住的地方非法抄家,非法搬走趙忠玲的電腦主機,抄走一些信封,想以此作為證據,迫害趙忠玲。惡警把她非法關押在郫縣看守所。
這是趙忠玲第五次被非法關押迫害。她絕食反迫害,金牛區檢察院違背天理國法,對其下了逮捕令,後因她身體虛弱,取保候審。二零零七年過年前,金牛區檢察院一個姓周的和駟馬橋派出所梁曉兵到趙忠玲家去過,姓周的還當著其家人的面質問趙忠玲:“我們這樣對你有什麼不對?”趙忠玲說:“共產黨對法輪功從來就沒講過法律。”
二零零七年三月二十二日,成都金牛區檢察院以“談話”為名,反復打電話找趙忠玲,要她去一趟。家人信以為真,可萬萬沒想到,“人民”檢察院竟以這樣的方式把忠玲騙到檢察院後將其非法扣押、抓捕。忠玲七十多歲的老父母再沒想到,這一去,女兒再也沒能回來。
三月二十三日,趙忠玲騎著電瓶車去金牛區檢察院,結果被非法扣押。她父母一直不知其下落,很為女兒擔心。20多天後,金牛區檢察院讓她父母去取忠玲騎去的電動車,並告知其父母她已被非法抓捕。想到女兒先後五次被綁架,幾乎每次回來都脫了人形,兩位老人淚水只能往肚子裏咽。
趙忠玲被劫持到郫縣看守所非法關押,她絕食反迫害,後被非法關押到成都青羊區人民醫院。四月二日,趙忠玲帶著虛弱的身體,被強制輸液迫害。
四月二十三日,趙忠玲已經生命垂危,但金牛區檢察院、看守所、派出所等仍不放人,繼續非法關押於青羊區人民醫院,24小時一直用很重的腳鐐將她銬在床上。當天駟馬橋派出所梁曉兵、醫生(姓名、職務不詳)、還有另一人去趙忠玲家,三人還說趙忠玲現在絕食,生命非常虛弱,每天要花很多醫藥費,要求趙忠玲的父母去看趙忠玲。趙忠玲的父母說:“趙忠玲又沒犯什麼罪,憑什麼抓她?!出了生命危險你們要負責!”
四月二十八日,為了逃脫罪責,檢察院趕到醫院,對躺在床上已奄奄一息的趙忠玲宣讀非法所謂“判決書”,對趙忠玲非法判刑三年。
二零零七年五月四日,趙忠玲的妹妹去被嚴密把守的醫院監區看姐姐,忠玲已說不出話來,只是痛苦的比劃了幾下。
五月六日早上死點多鐘,趙忠玲含冤去世,年僅44歲。
五月八日下午,金牛區檢察院、看守所、派出所等邪黨所謂的“執法人員”才露面,到了忠玲家,先宣讀檢察院的所謂“判決”。宣讀完後說:“現在人已死了,就不再追究刑事責任了。”要求家人簽字,承認趙忠玲有罪。家人拒絕。“執法人員”威脅說“如不簽字,七天後就將屍體另行處理。”
而給家人的所謂“刑事裁定書”簽的日期為二零零七年五月八日,也就是趙忠玲迫害死後的第二天,也就是他們來趙家的當天才補的。裁定書上說“在審理過程中,被告人趙忠玲於二零零七年五月死亡,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十五條第(五)項的規定,裁定如下:本案終止審理。”那麼4月28日到醫院宣讀的和在趙家宣讀的所謂“判刑三年”是根本就不存在的,並且他們宣讀的所謂判刑三年的“裁決書”也從來沒讓家人看到過。
五月十一日上午,在多方威脅恐嚇下,處於悲痛和恐懼中的家人,因怕遺體被他們處理掉,將來家人祭奠都找不到屍骨;況且中國人講入土為安,知道他們什麼都幹的出來,擔心親人活著時受到那麼多迫害,已極其痛苦,死後再無安身之處,於是只得無奈的簽了字。等字一簽,下午就催著火化。
人們不禁要問:
檢察院為什麼要通過這種偷偷摸摸的方式 非法抓人?“談話”變成了綁架?
所謂的“判決書”是如何出爐的?為何逼迫、威脅家人簽字?為什麼要那麼急著逼迫火化遺體?為什麼是檢察院不是法院宣判?檢察院有資格宣判嗎?
趙忠玲死後牙齒上為什麼有血?
為什麼不讓家人拍照?為什麼到現在連他們自己“處理”過的遺照都不給家人?
這一切究竟是為什麼? 就是因中共邪黨怕它們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事被曝光,怕被外界知曉。
中共對法輪功及所有善良民眾的歷次迫害都是從一開始就控制一切輿論、造假宣傳,從而為暴力迫害人民制造“理論根據”、欺騙愚弄民眾、煽動人民仇恨,從而得以肆無忌憚、陰毒的進行。然而現在越來越多的人已經知道所謂“天安門自焚案”是中共邪黨一手導演的,現更驚報中共活體摘去數以千計的失蹤的法輪功學員器官,牟取暴利。連“自焚”謊言、活摘器官這樣的暴行都能幹的出來的中共邪黨還有什麼壞事幹不出來呢?
迫害相關責任人:
成都市金牛區檢察院 檢察長:劉慶華;公訴科:秦宗龍
成都市金牛區人民法院 審判長:王海林 審判員:王燎、徐敏 書記員:李玲
成都市金牛公安分局 局長:董世懷 副局長:李剛
成都市金牛公安分局一科 科長:劉亞波;梁小兵 辦公室主任:黃維智 研究室副主任:史斌 大隊科長:張克般(音)
成都看守所 副所長:許茂強;監獄惡醫:韓昆
成都駟馬橋派出所 警察:劉望言
成都駟馬橋辦事處610 主任:蔣中濤(音)
青羊區新華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青羊區人民醫院) 院長:汪道源;書記:高巍,副院長:蒲武太,醫生:李方鴻、傅濤、張勝、蔣科、高貴華,護士:楊蘇、陳婷婷、林萬瓊、莊曉林、金紅梅。
四、哈爾濱侯麗鳳被迫害致死 法院繼續勒索錢財
哈爾濱市方正縣67歲的法輪功學員侯麗鳳,被非法判刑兩年、勒索罰款一萬元,被轉到哈爾濱市女子監獄,檢查身體時發現異常,結果是惡性子宮癌,已無法醫治,於二零一九年三月一日回到家中,四月二十八日離開人世。侯麗鳳離世的第二天,依蘭縣法院向侯麗鳳老伴要一萬元罰金,威脅說她的罰金還沒有交,人不在也得交,如果不交就拘留你。
侯麗鳳從被抓到離世,短短的十個多月。親戚朋友都為她叫冤:這警察壞人不抓,專害按真善忍做好人的人,這是什麼社會,這社會真的完了。
侯麗鳳女士,家住哈爾濱市方正縣,修煉法輪功後身體健康,處處按照真善忍做好人。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開始鋪天蓋地制造謊言汙蔑法輪功、迫害法輪功學員後,當地公安警察經常到家裏騷擾,侯麗鳳不敢煉了,身體又變得一塌糊塗,幾年後又從新走入大法修煉。
二零一八年六月十二日侯麗鳳和老伴在本地休閑廣場發真相資料遭舉報,被興方派出所抓捕後轉國保大隊。在沒有通知任何親屬的情況下,夫妻倆被方正縣國保帶走。
劉春、侯麗鳳夫婦的兩個兒女都住在日本,國內只有一位不修煉的妹妹。六月十四日,妹妹上劉春家,開門見劉春被戴著手銬,家裏還有三個警察在非法抄家。他們把家裏都搜了一遍,所有法輪功的資料和真相幣等私人財物被全部搜走。
在日本的兒女得知父母被綁架的消息,給抓人的派出所和縣國保大隊打電話。興方派出所接電話的警察承認抓了人,卻推脫說案子歸縣局國保大隊管,讓家屬去找國保大隊長趙春松。趙春松在電話裏說夫婦二人要被拘留十五天。但具體的關押地點,聯系電話,什麼時候放人等等一概不說,還威脅劉春的兒子劉志貴說以後再也不接他的電話了。
劉春的妹妹不識字,警察拿出一個文件,叫她簽名後就把文件收走了。直到現在,家屬都不知道那是什麼文件。警察說侯麗鳳被帶去了哈爾濱,但是哈爾濱的什麼地方,聯系方式都不說;警察說劉春被關在方正縣看守所,但是看守所的具體名字,電話號碼和聯系人等具體情況也一概不說。
方正縣國保大隊長趙春松立功心切,逼迫侯麗鳳說出資料來源。由於侯麗鳳零口供,趙春松對侯麗鳳刑訊逼供恐嚇辱罵暴力,打的兩臂粗腫成紫青色,後被關押在哈爾濱市第二看守所。七月六日,侯麗鳳被方正縣檢察院非法批捕。
老伴劉春被釋放前一天,辦案人員還用侯麗鳳的手機給他錄像,發給居住在日本的女兒。在錄像中,教他違心地勸告女兒不要再上大使館呼籲放人,也不要再給辦案人員打電話等等,否則要斷絕父女關系。整段錄像中,時不時能聽到辦案人員在旁邊不斷“提醒”的聲音。
趙春松八月十五日將構陷侯麗鳳的案子交至依蘭縣檢察院,由公訴科陳玉傑負責。侯麗鳳的律師去檢察院要求查看卷子時,兩次的約見都被拒絕。依蘭縣檢察院九月五日將構陷侯麗鳳的案子移交依蘭縣法院。
幾個月的精神和身體的酷刑折磨,侯麗鳳身體出現嚴重異常,肚子劇痛,下身大量流血,腿腳浮腫,有時疼的昏迷過去,根本沒人理。
九月二十六日依蘭縣法院審判庭庭長張安克、依蘭縣檢察院陳玉傑等人非法庭審侯麗鳳,因侯麗鳳態度堅定,被他們威脅要重判。十一月二十七侯麗鳳被非法判刑兩年,並且被威脅不可以上訴。這時侯麗鳳身體已經嚴重惡化。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侯麗鳳被轉到哈爾濱市女子監獄集訓隊繼續遭受迫害。此時侯麗鳳已經行動困難,極其虛弱。監獄警察怕擔責任,馬上帶侯麗鳳到大醫院做檢查。檢查結果惡性子宮肌瘤,說已經到了晚期不能治了。監獄怕擔責任,迅速給侯麗鳳辦理了監外執行。
二零一九年一月三十一日回到了方正縣,回來當天國保大隊長趙春松到場,說不可以回家,一定要去醫院治療。方正縣醫院再次檢查,說上面的大醫院都治不了了,到我這兒來幹什麼,我們這裏不能收,趙春松沒辦法,只好讓侯麗鳳回家。此時侯麗鳳生活已經完全不能自理,趙春松還威脅說如果再煉法輪功的話還把你抓起來送監獄去。
侯麗鳳三月一日回到家中後,街道人員不斷騷擾,監控,三月末又到家裏騷擾,叫侯麗鳳寫思想匯報,由於這種接二連三騷擾與恐嚇,加之肉體被迫害到極限,四月二十八日夜一點多離開人世。
五、江西90歲的喻芳莊被綁架“收監”
喻芳莊出生於一九三三年,一九九六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按真、善、忍法理做好人,身心受益。她因傳播法輪功真相,曾幾次被中共邪黨綁架迫害。
二零二零年一月二十五日上午,喻芳莊老太等九名法輪功學員在南昌市八一廣場,遭一夥警察暴力綁架。隨後,警察又闖到喻芳莊家非法抄家,搶走她家中幾十本法輪功書籍、師父法像及五千元現金。
二零二零年七月一日早上七點左右,南昌市公安局西湖分局刑偵大隊與國保大隊統一行動,十來個人突然闖入喻芳莊老太家中實施綁架、抄家,這幫人既沒報姓名、也沒出示任何證件,入室後,非法抄走了二十余本法輪功書籍、一百三十本真相資料、師父法像及煉功播放器等私人物品。
喻芳莊被綁架到西湖分局筷子巷派出所,被非法審訊了二十個小時。因喻芳莊老太年事已高,晚上八點多鐘,被所謂“取保候審”放回家。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時年88歲的喻芳莊被南昌市西湖區法院非法庭審,被非法判刑六個月、勒索罰金二千元。
起初,西湖區法院欲作出“收監服刑”的判決,喻芳莊據理力爭:我已年近九十,你們還要強制我入監服刑,我的家人不會答應。我要有什麼意外,你們能負得起這個責任嗎?最後,法院作出“監外執行”的最終判決。
二零二三年十一月十四日,南昌市公安局西湖分局國保大隊,通知喻芳莊進行身體檢查,欲將她“收監”。當時,喻芳莊老太由兒子攙扶,前往醫院做體檢。
十一月二十一日晚上,喻芳莊被強行從家中劫持。十二月五日,喻芳莊老太被非法收監,現被非法關押在江西女子監獄入監隊迫害。
據悉,此次采取的強行“收監”關押迫害,是由於中共近期下達了所謂的“監外執行”人員全部收監關押的內部文件。而對耄耋之年、信仰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的“收監”關押迫害,更見證了中共的暴政與殘忍。
發稿:2023年12月31日 更新:2023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