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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大陸法輪功學員近期遭迫害案例(2023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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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內蒙古興安盟突泉縣法輪功學員梁立新,去吉林省長春市的女兒家生活,二零二三年三月份,被長春派出所警察綁架、非法抄家,被非法關押到九臺看守所,後轉入長春市看守所,僅六天被迫害致死。具體情況不詳。據悉,警察說,他們有在桂林路拍到“三退”粘貼照片,說是梁立新幹的。梁立新曾於二零零一年被非法勞教,還曾於二零零四年和二零一三年分別被非法判刑七年和三年半;此次被綁架後,堅持信仰,被直接劫入看守所。

* 內蒙古通遼市霍林郭勒市法輪功學員李萍女士飽受五年冤獄迫害,期間被註射不明藥物,身心受傷,回到家後一直未能恢復健康,二零二三年九月十五日含冤離世,年61歲。一九九七年,一直被疾病折磨的她,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從此擺脫疾病的困擾。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開始迫害法輪功後,李萍堅持修煉,曾被非法判刑五年、勞教迫害兩年半、關入洗腦班兩次、抄家兩次、數不清的入室騷擾。

* 遼寧營口市大石橋市蔣德金,曾患多種疾病,做過腎臟手術、脾切除、胃切除三分之二,賁門開放,還患有心臟病、腦供血不足、低血糖、血稠、膽囊炎、肝硬化、腸痙攣、肺裂縫等多種疾病,沒有勞動能力,簡直就是一個廢人;一九九八年夏天修煉法輪功後獲得新生,身體恢復健康。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瘋狂迫害法輪功後,蔣德金遭迫害,二零零二年被派出所所長展偉和街道主任韓丹綁架,在看守所裏被打得吐血,被迫害至肝腹水,全身浮腫,於二零零四年十二月四日含冤離世,當時只有51歲。
蔣德金

蔣德金


* 黑龍江通河縣法輪功學員王茂傑因不放棄信仰,多次被綁架、關押。二零一六年八月,他遭綁架構陷、非法判刑,於二零二三年四月含冤離世,終年約53歲。王茂傑原是通河縣濃河鎮中學英語教師,中共迫害法輪功二十多年來,他一直被當地公安局和鎮派出所警察威脅、恐嚇、監視、騷擾,無法煉功,出現病業狀態。

* 雲南省文山州法輪功學員方世梅、廖文仙兩位女士二零二二年四月在西疇縣發放真相資料,被警察綁架、非法抄家、關押構陷。她們分別被非法判刑十年、七年。方世梅曾三次被綁架到“洗腦班”,二零零四年被非法判刑五年,在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多次被關禁閉室,累計一年之久,還曾被偷偷下藥,致她生命垂危。

方世梅57歲,原文山州煙草公司職工。她自幼體弱多病,不到30歲又患上類風濕關節炎,關節畸形,想寫字都拿不了筆,上廁所都不能蹲下,遍訪名醫問藥,始終沒效果。一九九七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僅三個月左右時間,困擾她多年的疾病不翼而飛。廖文仙,62歲,以前渾身都是病,煉功一個月後,覺得全身一身輕,所有的病都沒有了。

* 廣東茂名市七旬法輪功學員祝方霞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上旬再次被茂名市茂南區法院非法判刑五年、勒索罰金一萬元。祝方霞不服判決,已經上訴。目前,祝方霞被非法關押在茂名市第一看守所內的特殊監所。二零二三年三月六日晚上,祝方霞老人在名雅世家小區被一幫警察綁架,非法抄家。

* 廣東揭陽市榕城區七十歲的法輪功學員鐘列娜女士,二零二二年十一月在法輪功學員吳榮端家做客時被榕城區榕華派出所綁架、非法關押構陷。二零二三年九月底,她家屬接到揭陽市看守所電話,說鐘列娜被判刑四年。現在鐘列娜正向揭陽市中級法院上訴。

* 內蒙古呼和浩特市三名法輪功女學員郭莉、李峰、範蓮葉被非法判刑,其中郭莉被非法判刑四年,已被劫持到監獄;李峰被非法判刑兩年半,範蓮葉情況待查。郭莉因為在超市散發法輪大法真相資料,二零二二年八月三十一日被綁架、非法關押在呼市第一看守所。李峰二零二二年四月十三日被賽罕區公安分局政保大隊綁架並非法抄家,遭政保大隊王棟非法審訊,被關押在呼和浩特市第一看守所構陷。與李峰同時被構陷的法輪功學員範蓮葉二零二二年四月八日被賽罕區公安分局綁架,被非法關押在呼市第一看守所。

* 江西九江市德安縣法輪功學員徐春梅,二零二三年七月十九日被江西九江市永修縣法院非法開庭判刑一年六個月,被勒索罰金一萬元。她二零二一年對三個部門投放的真相資料和勸善信,被當作所謂的“罪證”。徐春梅拒絕在判決書上簽字,她嚴肅地告訴來人,自己沒有犯罪,絕不承認這強加的迫害,因為修煉法輪功是合法合理的。

* 山東煙臺市萊州市法輪功學員趙希萍女士,二零二三年五月十一日在平度市灰埠集市上發送法輪功真相資料時被平度市公安局灰埠派出所警察綁架、非法關押構陷,十一月八日被青島市黃島區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勒索罰款一萬元。

趙希萍的丈夫是個老實巴交的農民,他救妻心切,一個在公安局上班的親戚幫他介紹了所謂“律師”。律師方的人三次打電話向他要錢,第一次要二十萬元,並說保證能放人。趙希萍的丈夫信以為真,借了二十萬元交給律師,之後並沒有放人。律師方第二次打電話說是要再交十萬就保證放人。趙希萍的丈夫又借了十萬元交給律師,之後還沒有放人。律師方又第三次打電話要五萬元,說這五萬元要處理關系、請客等用,剩下的再給退回來。因當時警察抄家時將趙希萍家的錢物搶劫一空,她丈夫實在是借不到錢了,就對律師說:所有的親戚都借遍了,實在是弄不到錢了,再要的話就只能賣房子了。對方一聽再也要不到錢了,兩個多月過去了,就沒再打電話要錢。

* 山東濱州市惠民縣法輪功學員王新忠二零二三年五月八日中午在家中被惠民縣公安局國保大隊“610”主任馬偉國等警察綁架,日前被惠民縣法院非法判刑一年四個月。這是王新忠第三次遭惠民縣法院誣判:二零零四年被非法判刑十一年,二零一八年二月被非法判刑兩年。

* 遼寧阜新市法輪功學員李建,二零二三年六月十三日因往一車門把上放一份傳單,遭不明真相的車主拍照並向公安部門誣告,被阜新市細河區公安分局警察追蹤,於七月十九日從工作單位綁架、非法抄家,十一月一日遭阜新市阜蒙縣法院非法庭審,他本人做了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李建84歲的老父親也為他做了無罪辯護。十一月十三日,阜新市阜蒙縣法院以“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枉判李建三年零六個月,並勒索罰金8000元人民幣。家屬對此判決結果不服,立即上訴。

李建修煉法輪大法多年,按大法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做個好人,在生活中是個好兒子、好丈夫、好父親,在工作中他勤勤懇懇、兢兢業業,是一名好員工。他為了讓世人明白法輪大法做好人的真相,曾多次遭中共迫害,一九九九年十一月遭兩年的非法勞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