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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迎春遭八人毆打致死、丈夫淒苦離世--百位遭中共殘害致死的法輪功女學員(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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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零年三月十八日早七點,遼寧省葫蘆島市連山區渤海街道北寧社區一位姓姜的敲開了史迎春的家門,告訴她親屬說,遼寧省女子監獄來電話說,讓你家人馬上去接史迎春回家,史迎春病重。家屬當天下午兩點半到達監獄,得知人已死,要求立即見屍體,遭監獄方面拒絕。

第二天,沈陽市下起了鵝毛大雪。上午十時左右,史迎春家屬一行到達殯儀館,監獄已安排一百五十名左右警察守候在這裏,強迫八名家屬分兩批進去看望史迎春的屍體。整個過程中,家屬身旁前後左右都是警察。家屬發現史迎春屍體明顯被處理過,還給穿上了壽衣;她兩耳明顯青腫,臀部有3個小傷口,並且褲子上還沾有兩滴血跡,肩頭上有牙印。當家屬詢問時,獄警回答說,是做屍檢時,不小心碰破的(死人屍體碰破還能出血?),並聲稱屍檢完畢沒有問題(屍檢沒有通知家屬、沒有家屬授權)。

史迎春的丈夫王瑞奇,在二零零八年妻子被綁架、非法秘密判刑七年;兒子王茁遭綁架、非法勞教後,悲傷的吃不下飯,身體日漸消瘦、渾身無力,二零一零年三月十八日突聞妻子冤死在獄中,悲苦交加,於六月八日淒苦離世,距離妻子之死只有八十天。
史迎春與丈夫王瑞奇

史迎春與丈夫王瑞奇


王瑞奇離世後,家人本來想讓當時被非法勞教的兒子王茁見他父親最後一面,因為他母親被迫害致死的時候,遼寧省女子監獄一再找借口拖延,家人沒來得及去接王茁(其實,勞教所也不一定讓他出來)。王茁妻子表示,王茁再有兩個月就要回家了,現在接他回來,他知道父母都突然去世,對他打擊太大了,而且只有三天假,他再回到勞教所,那兩個月的勞教中生活怎樣度過呀!

在中共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瘋狂迫害法輪功來,史迎春一家三口很少團聚過,家裏由於很久沒有人住,落了很厚的一層灰,部份瓷磚都脫落下來,窗戶都掉下來了。只有在二零零七年六月至二零零八年八月二日期間一家三口均在家中。史迎春遭到四次拘留,二次非法勞教,一次非法判刑,至迫害致死,共遭到非法關押六年零八個月;丈夫王瑞奇遭到二次拘留,二次非法勞教,共被關了五年多的牢獄;兒子王茁遭到四次拘留,三次非法勞教迫害,被非法關押八年。

史迎春,一九五二年一月二十日出生,家住葫蘆島市連山區北寧社區渤海街道,曾以賣菜為生。她曾患有牙病、膽囊炎、神經衰弱等多種疾病,雖經治療但收效不大。本著祛病健身的想法,她於一九九五年開始修煉法輪功,修煉之後大約一個月,所有的病癥完全消失。在“真、善、忍”法理的指導下,用修煉者寬容的心態要求自己、化解了以前與親屬的矛盾。在修煉中,史迎春體會到了身體和心態的雙重改善。一家三口修煉大法,幸福祥和。

丈夫王瑞奇,一九四八年九月二十四日出生,大專文化,葫蘆島市連山區農業局機關公務員,辦公室主任,曾連續多年被評為先進工作者、優秀公務員等,對工作兢兢業業,是個清正、廉潔的優秀員工,在生活中他是個孝子,是個好丈夫、好爸爸。王瑞奇因身患牛皮癬,胃潰瘍疾病,在練其他氣功不見效的情況下,於一九九六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不長時間,兩種病都好了。

一、第一次因煉功被非法拘留、在葫蘆島市拘留所遭受迫害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江澤民團夥開始瘋狂迫害法輪功後,史迎春因為在大法修煉中深深受益而仍舊堅持煉功,七月二十三日左右在公園煉功被綁架,並被非法抄家,不法警察搶走史迎春家《轉法輪》十本左右,講法錄像帶三套、講法錄音帶一套、帶鏡框的大法師父法像、法輪圖等四幅、以及其他大法書籍數十本。之後史迎春被非法關押在拘留所七天。

警察非法提審時問:“都不讓煉了,你為什麼還煉?”史迎春說:“法輪功是教人向善的、做好人沒有錯。”警察又問:“好就在家煉唄。”史迎春說:“為什麼幹好事還怕人知道?國家不是規定公民有信仰自由嗎?”警察明知理虧卻不放人。

在拘留所中,史迎春堅持煉功,被一胖警察(當時有五、六十歲)踹倒在地上並戴上背銬二十八個小時,手銬勒到肉裏,導致手腫的像饅頭似的,雙腿、雙腳都變成了紫色。

二、再次因煉功被綁架 在葫蘆島看守所遭受的殘忍迫害

九九年十月五日,史迎春因堅持煉功,再次被綁架到葫蘆島市連山區公安分局,之後被非法關押在葫蘆島市看守所。在看守所,史迎春曾有三次因為煉功或拒絕說“不煉”而被看守所所長李雅傑、周潔、以及另一不知姓名的胖警察(五十多歲)毒打。

其中一次,李雅傑把史迎春叫到走廊,叫人扒掉她的褲子、讓她趴在地上,然後說:“你不是煉功嗎?來,咱倆先練練。”說完,李雅傑就拿著膠管照著史迎春屁股一頓毒打。有時她們打累了,就兩個人輪番打。她們打耳光的時候,只一掌就把人打的眼冒金星,有時還用鞋底打。有一次,被強迫扒光衣服,只留褲頭,用狼牙棒打,打一下,刺就紮到肉裏去,疼痛難忍,惡警用狼牙棒毒打36棒,皮開肉綻,褲頭被打進肉裏;然後用鋼筋勒進史的兩手腕的肉裏,戴上腳鏈子,惡警又用皮鞋抽她的臉。

另一次在“放風”的時候,周潔把史迎春叫到眼前,伸手就往她臉上打,打一陣子手打疼了,又把史迎春的鞋脫下來,拿鞋往她臉上打,不一會,史迎春的左眼就鼓起來了,之後就什麼也看不見了,即使這樣,他們還不停的打,不知打了多久。

李雅傑為了防止史迎春煉功,一天,她叫人給史迎春戴上手銬、腳鐐,拿來臟毛巾,一頭系在腳鐐上,另一頭逼迫史迎春用牙咬著,手銬到背後,腰直不起來,逼她往前走,擡腳非常沈、落腳非常重,每走一步都十分痛苦、難受,之後又逼她跪著,一跪就是幾個小時,汗水順著臉往下淌,地也濕了一片。晚上不讓睡覺,除了坐著就是站著,連打人兇狠的李雅傑,有一天看到史迎春渾身傷痕和腫的象個饅頭的雙手,都發出一聲感嘆:“殺人犯也沒遭你這樣的罪啊!”
酷刑演示

酷刑演示


三、非法勞教兩年,在馬三家遭受迫害

史迎春在看守所被迫害二十多天之後,被非法勞教兩年,送到遼寧省馬三家勞教所。

在馬三家的女二所,史迎春為維護自己的信仰權利絕食抗議非法迫害,一個叫吉利的警察把她叫到辦公室,吉利和另一個警察兩人各拿一根電棍同時電擊史迎春,一人電腳、一人電上半身和臉,電棍發出啪啪啪的響聲,人被電的渾身劇烈的顫抖,她們還罰站,一站就是十多個小時。不法警察還唆使犯人迫害法輪功學員,罰蹲、蹶等不斷變換折磨的手段。一天晚上,警察叫犯人把史迎春拽到廁所的小凳子上,拿一把拖布在臟水桶裏插一下、拿出來後在史迎春的臉上、頭上反復蹭,突然蹭到鼻子上就不動了,史迎春被憋的喘不過來氣,一張口想吸氣,結果臟水和臟物都吸到肚子裏去了,弄的渾身都是臟水,臉和頭發都粘糊糊的。

有一次,因為史迎春拒絕被強迫走步,吉利找來兩個人,三個人拿三根電棍一起電史迎春,同時電腳心、手心、臉和嘴,並叫囂說:“不把你電服不算完。”只一會功夫,史迎春就感覺心好象都蹦出來了,當時很神奇,電棍突然就不響了,警察說沒電了。幾個警察不死心,又把三根電棍充電,她們讓史迎春走步、遭拒絕後又逼她爬、再遭拒絕,吉利就喊來幾個犯人,由兩個人架著史迎春的兩臂,一個人在後邊推,連推帶拽,來回跑樓梯,她們跑累了,再換另一夥人接著跑,僅幾個來回,史迎春被折騰的渾身是汗。
酷刑演示

酷刑演示


就這樣迫害了一個月之後,不法警察把史迎春送到了女一所。女一所的迫害更加嚴重,每個法輪功學員被兩個犯人貼身監視,被稱為“包夾”。“包夾”寸步不離,吃飯、走路、幹活、上廁所、睡覺時都是一邊一個,警察唆使犯人任意體罰、虐待法輪功學員,打小報告,甚至打假報告,罰蹲、罰站是常事,警察聽到假報告,也會毒打法輪功學員。有一次,兩個犯人拿史迎春的手往墻上使勁摔,摔的青一塊紫一塊,摔完了之後,又把她的手綁在床上。第二天向警察做假報告說史迎春在廁所睡覺,使她們一夜沒睡好,不法警察董彬和一個姓張的警察聽後,立即把史迎春叫到辦公室,把她的衣服扒掉,手銬到背後,強迫她跪下,兩個人用兩根電棍啪啪就是一頓電。

還有一次因為煉功,一個姓張的大隊長把史迎春叫到辦公室,扒掉她的衣服,戴上背銬,姓張的手裏拿著一根電棍,墻上還插著一根電棍正在充電,兩根電棍同時電,一會電臉、一會電腰,頭發電了一地,一會又喊來一個犯人幫著電,那個犯人專門電腳心,一會就把腳心電出了洞,鮮血直流,她們還沒有停手,臉也電腫了很大,腰和腿很長時間走路都很吃力。也就是這次,她們不僅迫害史迎春,還把另一個也堅持煉功的大連法輪功學員弄到隔壁的辦公室,讓她聽史迎春受迫害的聲音,以恐嚇、威脅她。

因堅持“真、善、忍”的信仰,史迎春在馬三家勞教所遭受迫害兩年,期間受盡非人折磨,多次被數根電棍電擊、毒打,造成左眼失明,血壓上升,低壓達120,高壓180。

二零零一年十月二十四日左右,渤海派出所警察去馬三家接史迎春,臨走時,馬三家勒索了史迎春600元所謂的被非法灌食的費用。而渤海派出所警察不讓史迎春回家,直接把史迎春拉到渤海派出所,警察卓永鵬以沒法交待工作為由、逼迫史迎春寫所謂“不在外煉功、不上訪、不貼標語”的保證。

四、第三次因煉功被綁架、非法勞教三年

回家後第六天,史迎春覺得不應該寫“不在外煉功”的保證,再次到公園煉功,被惡人構陷,再次遭到渤海派出所綁架,之後被送到連山區公安分局,當天被送到葫蘆島市拘留所。在拘留所被非法關押一個月之後,又被送到了馬三家勞教所被非法勞教三年。

在馬三家,有一次,因為史迎春不配合勞教所不法警察做所謂的“假相被”而遭到了趙敬華的毆打迫害。(註:“假相被”是馬三家欺騙外界的一種手段,要求用硬紙板放在疊好的被子旁邊、把被子做成規範的方塊形)也曾因為煉功被折磨。

這次在馬三家,相對於肉體迫害,更嚴重的是精神上的摧殘。在不法警察邱萍的迷惑和蠱惑下,史迎春“轉化”了、寫了所謂的“不煉功”的保證。之後,在精神上承受了很大的壓力和痛苦,時常莫名的流淚,之後被強行送到了精神病院進行所謂的“就診”,開了治精神病的藥。回到勞教所之後,被強迫吃藥、並在院內診所進行了所謂的“針灸”,因為身體難受針灸進行了一次就停止了,吃藥也因為心裏攪的難受而只吃一次就停了。

四、被非法判刑七年

二零零八年八月二日傍晚,史迎春出去發法輪功真相小冊子,被惡人誣告,被葫蘆島市連山區渤海派出所和連山區國保大隊警察綁架。

當晚十點多鐘,葫蘆島市連山區國保大隊、渤海派出所、國安等6、7人,拿著從史迎春身上非法搶來的鑰匙打開史迎春家門,搶劫大法書籍20多本和許多真相資料,並綁架正在家中睡覺的史迎春丈夫,將他們倆人非法關押在渤海派出所一直到第二天上午,之後倆人被非法關押在葫蘆島市看守所。其丈夫被非法刑事拘留半個月後釋放。

在沒有通知家人的情況下,史迎春被非法秘密判刑七年,於十月二十二日被送往遼寧省女子監獄迫害。

此前一天,史迎春的兒子王茁於二零零八年十月二十一下午約三點鐘,在家中被綁架。先是由他所住小區保安以“登記”為由,敲開王茁家門之後,葫蘆島市連山區化機街道派出所警察李廣玉和葫蘆島市連山區國保大隊等幾名惡人進屋搶劫。王茁被劫持到葫蘆島市興城首山拘留所,之後被送到遼寧省馬三家勞教所迫害。

史迎春自從被非法投入監獄以後,一直堅信大法,不配合邪惡要求,為此那些隊長百般刁難她,想盡辦法迫害她。一次因她不穿囚服,小隊長李丹竟指使犯人把她身上所有的衣服扒光,在地上躺了很長時間,即使這樣她也沒有屈服,惡警就更加頻繁的找她麻煩。

五、被八人毆打致死 冤情未雪

二零一零年三月十七日早晨,上午被劉姓科長叫到辦公室談話,下午又被佐教(佐曉艷)叫到辦公室談話,談話內容是讓史迎春放棄修煉法輪功,出來後,他們就讓史迎春學監規。當天值班的是劉科長和楊隊長,由於史迎春不放棄修煉,劉、楊二人就指使犯人高嵐對史迎春嚴加看管,強行“轉化”。白天在車間幹活的時候,因為一點小事,生產科長劉屹立又來找史迎春麻煩,並暗中指使犯人頭兒高鳳晚上狠狠地收拾她。

當晚十一點,高嵐就帶領黃葉青、杜秀雲、呂 晶、王秀娟、李莉莉、王彤、姚圓圓、方莉莉八名犯人,在404房間對史迎春大打出手,直打到深夜二點,這時候史迎春已被打得不行了,她們就把她拖入水房澆水。二點三十分,高嵐一看史迎春已經昏迷,就和隊長把史迎春送往獄中醫院搶救,獄醫治不了,就又送到獄外醫院搶救。就這樣史迎春被她們迫害致死。

為了掩蓋真相,早上出工後,惡警就把史迎春監舍所有的人都叫到辦公室進行恐嚇,讓她們別說出真相。

三月十八日早七點,當時葫蘆島市連山區渤海街道北寧社區一位姓姜的敲開了史迎春的家門,告訴她親屬說,遼寧省女子監獄來電話說,與你家人不好聯系,就給派出所打了電話,派出所給社區打電話,讓你家人馬上去遼寧省女子監獄接史迎春回家,史迎春病重。

史迎春親屬一行共八人,於當天下午兩點半到達遼寧省女子監獄,孫剛(男)和王治(女)(他們倆人全權負責處理史迎春後事)等幾名警察早已等候在那裏,還有王獄醫、管教楊陽(音)、值班管教趙某等。他們十分“熱情”地接待了史迎春親屬。家屬看人心切,想立即見到史迎春,可那些警察一再搪塞,直至把家屬安排到女子監獄招待所。家屬問:“人咋樣了?還有沒有氣了?”一警察說,別著急,等一會兒值班隊長給你們介紹過程。一聽這話,史迎春一親屬立即悲傷的躺倒在床上,質問:“啥叫過程?過程就是完事了唄?我如果查出兇手,一定要讓他償命。”

當家屬詢問史迎春死因時,王獄醫回答說:“(史迎春)來時臉色蒼白,神智不清,死因誰也說不清。”家屬又問管教楊陽(音)對史迎春有無體罰?楊回答說沒有,並說史迎春身體一直不好,臉色也一直不好,血壓一直高,一直不認罪、不服管。家屬又問:她身體一直不好,我多次探望她時為什麼不告訴家人?她回答不上來。家屬又問:她(指史迎春)身體不行時,怎麼不及時通知家人?有一警察說,與你家人不好聯系。家屬說:二月八日我來看她時,她說自己身體很好,吃的很多,天天幹活,怎麼一個多月人說死就死了,並且二月八日那天我已經把家裏的電話號碼告訴給她了(給了楊陽隊長),她當時已經記下。對家屬的質問,楊陽等人啞口無言。

她丈夫王瑞奇萬萬沒有想到,一個多月之前見她時,人還好好的,面對這突如其來的噩耗,身體不支,痛哭,然後就要求立即見屍體,遭到拒絕,說今天太晚了,明天吧。其實是當時監獄沒有準備好,心虛、害怕。

三月十九日那天,沈陽下起了鵝毛大雪。上午十時左右,史迎春家屬一行到達殯儀館,監獄已安排一百五十名左右警察守候在這裏,由於害怕,監獄強迫家屬分兩批進去。整個過程中,家屬身旁前後左右都是警察。家屬在許多警察嚴密監視下看到了史迎春屍體,發現史迎春屍體明顯被處理過,還給穿上了壽衣。當家屬檢查史迎春屍體時,發現她兩耳明顯青腫,臀部有3個小傷口,並且褲子上還沾有兩滴血跡,肩頭上有牙印,當家屬詢問時,獄警回答說,是做屍檢時,不小心碰破的(屍體碰破還能出血?)。

回到招待所後,獄警孫剛與家屬談火化史迎春遺體時,威脅家屬說:如果三日內不簽字,獄方就強行火化,一切費用全部由家屬承擔;如果同意簽字,就給家屬一部份賠償。當家屬要求重新做屍檢時,獄方說可以,但費用由家屬負責。

在十八日到二十日其間,監獄把其家屬安排在遼寧省女子監獄招待所四樓,看管起來,不準他們出去。在他們住的三個房間外,每天二十四小時都有獄警們嚴密監控、看守,家人每次出入房間都有警察在後邊跟隨,連家屬提出要出去買燒紙都不讓,家屬需要什麼,他們給買。監獄為了掩蓋其犯罪行為,一方面威脅、逼迫王瑞奇在史迎春火化單上簽字;另一方面威脅史迎春家屬說,如果家屬不同意火化,要把其家屬中學法輪功的人都抓起來。在壓力下,史迎春四妹害怕家裏的親人再受到牽連,再加上王瑞奇身體也要承受不住了,就同意火化了。

六、丈夫王瑞奇隨後離世

一家三口只因不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長期遭到中共慘無人道的非法關押和酷刑折磨,他們的身心都不同程度遭受摧殘和創傷。王瑞奇曾經遭到二次拘留,二次非法勞教,共被關了五年多的牢獄,由於被單位開除,失去了生活來源,而且自己還要補交一萬三千元的養老保險,一直欠外債,不得不出去打工來維持生活並還債。

在妻子史迎春二零零八年十月二十二日被非法秘密判刑七年後,被關押到遼寧省女子監獄迫害;兒子王茁於二零零八年十月二十一日又遭綁架,關押到馬三家勞教所迫害,已經六十多歲的王瑞奇,精神與身體的雙重痛苦使他有些承受不住,身體有些不支,悲傷的吃不下飯,即使吃下去,也要吐出來,身體日漸消瘦、渾身無力。

王瑞奇承受著親人離別思念的無盡痛苦和煎熬,每兩三個月後,還要拖著虛弱的身體去遼寧省沈陽市去看妻子和兒子,給她們母子二人平均每月一百元錢,自己每月的生活費用很少,此時他的身體已不能打工了。二零一零年三月十八日下午在遼寧省女子監獄,又突聞噩耗,妻子史迎春冤死在獄中,當時王瑞奇躺在女子監獄招待所的床上極度悲傷,失聲痛哭,明知妻子一定是被迫害致死,可是無力為她伸冤。

回來後王瑞奇悲苦交加,導致身體每況愈下,到二零一零年五月初,已經病倒在床,吃什麼吐什麼,面無血色,枯瘦如柴,於二零一零年六月八日淩晨悲傷離世。

在中共江澤民集團對法輪功學員的殘酷鎮壓後,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三十日是新千年就要來到的日子,王瑞奇決定去北京說明法輪大法好,安排好局辦公室有關工作後,局長楊寶泰找到王瑞奇問:是想上北京嗎?王瑞奇說想去。單位其他人也來所謂的“做工作“,一直到下午五點鐘也沒做通。農業局打電話給渤海派出所,所來兩名警察,一個叫楊榮貴,另一個是十八、九歲姓蔡的警察,逼迫王瑞奇放棄上訪的權利,隨後把他綁架帶到渤海派出所,半夜十一點送到葫蘆島市拘留所。

在拘留所,王瑞奇喊“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是正法”, 葫蘆島市連山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大隊長張俊生將王瑞奇由行政拘留改為刑事拘留,於二零零一年一月八日送到葫蘆島市看守所,看管王瑞奇的警察叫劉力生,三十七天後送到葫蘆島市教養院勞教迫害二年。

因不放棄修煉法輪功,王瑞奇在葫蘆島市教養院被勞教科長劉國華多次進行強制轉化,當時迫害法輪功的大隊大隊長是劉佳文,副大隊長崔曉東,教導員孟慶華,小隊長劉海厚、季承國做日常勞教的迫害事情。因向葫蘆島市委市政府上書,要求:還師父清白;無罪釋放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公開向師父和法輪功學員賠禮道歉,王瑞奇在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三十日晚橫遭葫蘆島市公安局防暴大隊強行抓人的再次迫害,遭受教養院十名惡警的毒打,用四根電棍電的殘酷迫害。

二零零二年某一天,連山區區委書記李懷瑜帶人到葫蘆島市教養院對王瑞奇進行洗腦,問王瑞奇:你信不信,你現在轉化,我就可以給你安排工作。王瑞奇說我現在頭發白了,就是頭發都掉了,我也不轉化。李懷瑜無可奈何地帶人走了。

被非法關押兩年後,二零零三年一月八日王瑞奇家屬去葫蘆島市教養院接他,葫蘆島市教養院以他不轉化為由不放人,而是給連山區渤海派出所打電話,渤海派出所副所長劉久東、片警左永鵬帶警車去葫蘆島市勞教所,將王瑞奇和王瑞奇家屬一起帶到渤海派出所。

回到工作單位後,由於王瑞奇平時工作表現出色,他兩年勞教期間的工資都給他了。二零零三年七月二十七日下午三點多,開完農業局機關幹部會,被副局長谷振峰找到局長劉景字辦公室,坐下後,劉景字說要送王瑞奇去“興城洗腦班”,王瑞奇說回家準備一下,趁機離家出走。

二零零三年八月中旬,連山區區政府召開區長辦公會,以王瑞奇無故不上班十五天以上為由,將王瑞奇的公務員職務辭退。當時的區長王會巖,人事局局長王國江,農業局局長劉景字都在會場,參與了對王瑞奇辭退國家公務員的迫害,從此王瑞奇有家不能歸,有班不能上,流離失所。

二零零四年四月二日上午十點多鐘,王瑞奇正在遼寧省錦州市北寧,被北寧市公安局夥同當地派出所非法綁架,當時被綁架的還有另外三名法輪功學員,王瑞奇走出樓梯口高喊“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好”,被警察暴打、塞進汽車。揭穿了惡警所說的抓賣淫嫖娼的謊話,使在場的一百多名圍觀群眾明白了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的真相,當時被送往北寧市拘留所,下午送到北寧市看守所,負責這次抓捕的隊長叫姚成。

在北寧市看守所,王瑞奇受到死刑犯姓洪的殺人犯多次踢打,最後被非法勞教三年,送到錦州市勞動教養院迫害。

當時錦州市教養院迫害法輪功的專管大隊大隊長是白金龍,副大隊長有楊廷倫,張春風,教導員李松濤,隊長有韓建軍,張家彬,穆錦生等人。惡警張春風打完王瑞奇嘴巴後,當時蠻橫地說,我沒打你,誰看見我打你了。當時在場的張家彬被王瑞奇質問,他打我,你為什麼不制止?張說:我管不著他,制止不了。純粹是一副流氓無賴嘴臉。王瑞奇在錦州市教養院被非法關押三年,期間曾經遭受多次毒打和酷刑折磨。

二零零八年八月二日晚,王瑞奇妻子史迎春由於出去發真相小冊子,被惡人誣告,被葫蘆島市連山區渤海派出所警察綁架。當天晚十點多鐘,葫蘆島市連山區國保大隊、渤海派出所、國安等六至七人,拿著從史迎春身上非法搶來的鑰匙打開史迎春家門,入室搶劫,王瑞奇正在家中睡覺,和史迎春一起被抓到渤海派出所,當時有連山區國保大隊副大隊長陳玉龍和姓王的警察,渤海派出所姓馬的副所長。

老倆口被渤海派出所非法關押一宿後,八月三日上午,被渤海派出所姓李的副所長,姓楊的警察送到葫蘆島市看守所的臨時所在地綏中看守所關押,當時管王瑞奇的警察所長姓孫。

王瑞奇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期間,惡警多次非法提審他,他拒不回答惡警的任何問題,只說我什麼也不知道,我每天上班,晚上正在睡覺你們就把我帶來了。我是好人,你們不應該這樣對待我。有一次非法提審他時,他當著警察的面把手銬從手腕上摘了下來,放到桌子上,當時在場的警察都很震驚。最後警察想向他要二千元的“取保候審”,王瑞奇說沒有,惡警讓他向親屬借,王瑞奇說親屬都是農民沒有錢,八月十六日被釋放,回到家中。

在妻子史迎春二零零八年十月二十二日被非法秘密判刑七年後,被關押到遼寧省女子監獄迫害,兒子王茁於二零零八年十月二十一日又遭綁架,被關押到遼寧省馬三家勞教所迫害。已經六十多歲的王瑞奇,精神與身體的雙重痛苦使他有些承受不住,身體有些不支,悲傷的吃不下飯,即使吃下去,也要吐出來,身體日漸消瘦、渾身無力。

妻子被迫害致死後,王瑞奇悲苦交加,導致身體每況愈下,到二零一零年五月初,已經病倒在床,吃什麼吐什麼,面無血色,枯瘦如柴,於二零一零年六月八日淩晨悲傷離世。

七、兒子遭受的迫害

史迎春的兒子王茁,先後被非法拘留四次,刑拘兩次,非法勞教三次(兩次三年,一次兩年),兩千七百多個日日夜夜,經歷過多次被電擊、被包夾、嚴管、睡水泥地、坐窄板凳。在被非法勞教期間,根本就不知道父母已經雙雙離世的消息,從馬三家勞教所出來後,突然得知父母雙雙離世的噩耗,如晴天霹靂一般,心情可想而知。

王茁於一九九九年九月二十四日到位於永定門西街的國家信訪局進行上訪,上訪後被葫蘆島駐京辦接回到葫蘆島連山區,然後對我進行了一個月的拘留,在拘留所吃的窩頭裏面發現過老鼠屎,吃的鹹菜頂風都可以聞到臭味。拘留一個月到期後,渤海 派出所的警察直接把王茁接到派出所裏,問還煉不煉,王茁回答:“煉”。警察說如果這樣就勞教你。在派出所被關押了五天後,王茁被送到葫蘆島勞動教養院非法勞教了三年。

二零零零年五月三十日上午九點左右,勞教所警察張福勝將王茁和其他三名法輪功學員姚顏會、張璇、蘇洪濤等人叫到教養所的所謂“教室”,管教科張福勝逼迫張璇讀汙蔑誹謗法輪功的書,遭到張璇的拒絕。隨後,張福勝對張璇拳打腳踢,將張璇打的口鼻出血,嘴角打爛。張福勝的手上沾滿了張璇的血,用一盆水洗手後將水全部潑到了張璇的身上。後又讓王茁、姚顏會、蘇洪濤讀,被拒絕,張福勝強迫他們跪在拖布桿上,並指使六、七個“四防”人員對王茁和姚顏會拳打腳踢,持續到晚上九點。由於長時間的跪拖布桿,致使王茁的膝蓋下麻木兩天。

第二天“四防”員王濤、劉亮用床板、拖布、鞋子等對王茁進行毆打,致使他前胸、後背呈黑紫色,疼痛難忍,教育科佟幹事將我叫到另一間屋裏,讓王茁雙腿叉開,雙手著地,進行體罰,汗水不斷的滴落到地上,致使王茁當時雙臂、雙手失去知覺,不聽使喚,中午吃飯的時候需要人餵才行。

下午3時,“四防”員王濤等人將法輪功學員姚彥會毒打致昏死後,警察用電棍電擊,仍不見姚蘇醒,其他“四防”員才停止毒打,將姚彥會送往醫院搶救,姚後來脫離危險。張福勝又強迫王茁、張璇、蘇洪濤跪至晚九點。當晚十一時左右,院長姚闖得知了此事,並做了筆錄,六月一日才停止打人。後強迫王茁、姚顏會、張璇、蘇洪濤坐在水泥地上,直至七月二十五日。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的十二、十三日下午,大隊長劉國華、李劍等警察將王茁帶到教養院一樓東側的一間大屋裏,屋裏大約有五六名警察。將王茁的上衣扒光,雙手背到背後,雙手用手銬銬住,將王茁按在水泥地上,有兩名警察用腳踩住他的腿,使王茁的雙腿不能動彈,旁邊擺著四、五根電棍,上面標註“三十萬伏高壓脈沖”等字。劉國華問王茁轉不“轉化”?王茁說不“轉化”。隨後,劉國華、李劍,張國柱等警察用電棍對王茁進行電擊。四五根電棍同時在王茁的眼眶、頭部、嘴巴、耳朵、臉部、脖頸、前胸、後背、腋窩等部位進行電擊。

王茁二零一五年在對江澤民的控告書中說:“電棍電擊的部位猶如千百根鋼針同時紮在身上一樣,承受世人難以想象的刻骨銘心的痛苦……空氣中彌漫著焦糊的味道,電棍放電時啪啪的聲音在耳邊響起……氣氛極其恐怖,直到電棍沒電了,電棍接著充電,在充電的時候,劉國華扒下我的棉鞋,用棉鞋抽打我的嘴巴,臉被打腫,在電棍充滿電後,又繼續用電棍電我,直到電棍沒有電為止。由於反復的電擊,被電棍電擊後的皮膚呈一塊一塊的褐色,臉被棉鞋的鞋底打的腫脹很高,回到宿舍時候,周圍的人都認不出了。即使回到宿舍,身上也還有那種難聞的焦糊味道,直到過後好幾天才退去。後來我被嚴管迫害,每天坐在十厘米寬、高一米的長條板凳上,屁股被硌的生疼。”

“因我們不放棄信仰,在冬天裏,葫蘆島教養院讓我們十六個人在水泥地面睡了一個月。多人造成腿疼、腰痛、肩膀疼、肚子疼、腹瀉等。二零零一年我們開始絕食抵制迫害,共計二十余人。教養院做了迫害準備,增加了二十左右個“四防”,值班警察也在增多。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三十日晚上,我們在床上睡覺,葫蘆島市防暴大隊全副武裝的特警從門口破門而入,其中兩名全副武裝、頭戴面罩的特警將我從床上拽下,當時一名教養院的警察指著我說:‘他是王茁,帶走。’(後來聽說是市長下令以暴力事件處理),我和其他幾名學員被防暴大隊強行拖去看守所。”

三年非法勞教到期後,王茁又被劫持到拘留所非法關了一個月,說十六大沒開完呢,又把他送到看守所非法關押了二十天後才放回。

回到家時,由於家中長期無人居住,木頭窗戶都要脫落下來,地板的灰很厚,部分地板的地面都發毛了,墻皮脫落,景象很是淒涼。就這樣的家,由於警察騷擾,王茁也不能回,在外面流離失所一年多。

二零零四年三月三十一日,王茁又遭到葫蘆島市連山分局的綁架,由沈陽鐵西國保警察押送到沈陽,到沈陽後,在車上,雙眼被蒙住,送到一個不知名的舊樓裏面,在樓裏聽到了狗叫的聲音,在這裏警察將王茁雙手綁到背後,用電棍電擊,進行刑訊逼供,在椅子上坐著一個大約五旬的男子,比較胖些,警察說:“你知道他是誰嗎?他可以決定你的生死,說判刑就判刑,說讓你勞教就勞教你。”

後來王茁又被非法勞教三年。王茁被劫持到張士勞教所,警察史鳳友等人將王茁帶到白色二層樓上,二樓的暖氣片已經被棉被包裹上,史鳳友等人將王茁的雙手掛在床上,然後用電棍進行電擊。在張士勞教所,當時以大隊長宋百順為首的警察多次強迫法輪功學員觀看汙蔑、誹謗法輪功的節目。法輪功學員們被強制坐小板凳,強制勞動。

二零零八年十月二十一下午約三點鐘左右,葫蘆島市連山區化機街道派出所警察李廣玉以“登記”為由,敲開王茁的家門,隨後葫蘆島市連山區國保大隊等幾名警察進屋。將家中的電腦搜走,把王茁劫持到葫蘆島市興城首山拘留所,十一月四日送到遼寧省馬三家勞教所進行體檢後被拒收,後又帶回化機派出所。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五日下午,王茁又被送往綏中看守所,據說已請示省裏後又被強行送到馬三家勞教所非法勞教兩年。

中共當局對修煉真、善、忍的善良群體,一直在執行著江澤民的“肉體上消滅,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的滅絕政策。在中共對法輪功的瘋狂迫害中,多少善良的法輪功學員因為堅持對真、善、忍的信仰,因為堅持講一句真話,就被公檢法人員冤判入獄,長期遭受獄警及其指使的殺人犯、強奸犯、吸毒犯們的瘋狂毒打、折磨。許多法輪功學員入獄不久即被迫害致死;也有不少法輪功學員在黑牢中已經熬過了漫長的幾年或十幾年冤獄,在即將出獄、重獲自由之際,人卻突然死亡,被永遠封口。據明慧網報道統計,截至二零一八年四月,已有45名法輪功學員被遼寧省女子監獄迫害致死。

據明慧網報道統計,二零二三年上半年又獲知,有14名法輪功學員在看守所、派出所、洗腦班、監獄非法關押中被迫害致死;106名法輪功學員在長期迫害騷擾中離世。他們中有大學退休副教授、四川人民廣播電臺主持人、警察、建設銀行支行業務經理、工程師、財政局職員、中學教師、中醫院醫生、優秀護士、優秀廚師、國家二級象棋裁判員等社會精英人士,分布於中國大陸二十三個省、自治區、直轄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