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要把人迫害到家破人亡?(上)
打印機版 | 【投稿/反饋】 【明思網】我家住遼寧省葫蘆島市,我和妻子於1996年年末開始修煉法輪大法。修煉後最大的變化是思想道德的回升:修煉之後明白了做人的道理,盡量用“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把修煉前拿回家的單位的東西都送了回去;修煉之後以前的壞毛病全改了,象換了一個人一樣,變化得出乎周圍人的意料:身體健康,樂觀向上,家庭和睦,鄰裏相處得體,得到周圍人的稱贊。法輪大法徹底把我變成了一個好人,把我們家變成了一個幸福、和美的家庭,我真切體會到了大法的美好。另外修煉之前我患有肺結核、關節炎、頸椎病等,經常吃藥,修煉之後各種病很快都奇跡般地去了根,至今6年多身體非常健康,沒有生過一場病。沒想到,這麼好的功法卻遭到了妒嫉的江澤民的鎮壓。它操控國家機器對法輪功進行偏離事實的栽贓陷害,造謠汙蔑;私下卻對法輪功學員施行另人發指的殘酷迫害。4年多來,我和家人受盡了折磨,現在我已家破人亡,流離失所。在中國,因修煉法輪功而被江澤民迫害得支離破碎的家庭有千千萬萬。以下是我受迫害的事實。
一、第一次上訪遭毒打、關押
為給大法討個公道,99年10月19日,我和妻子,還有另外一個同修彭鳳梅(楊家杖子的退休教師,2002年在葫蘆島市拘留所被迫害至奄奄一息、之後含冤去世)依憲法規定去北京信訪局為法輪大法上訪,要求還我師父一個清白、還法輪大法清白、還我們一個合法的煉功環境、釋放所有被非法關押的無辜功友。
使我萬萬沒想到的是,我只是做了一個合法公民行使法律賦予我的權利,在信訪局卻遭到了一個姓張的大隊長的野蠻毆打,他一聽說我是為法輪功上訪,就像失去了理智一樣地對我施暴。他給我戴上了手銬、拽著我的頭發把我的頭往墻上撞、狠抽我的耳光,拳腳齊上,這樣折磨了我兩三個小時。他知道我和別的法輪功學員住在一起,邊打邊問我在哪裏住,我為了避免牽連別人沒有告訴他,他就氣急敗壞地更狠毒地毆打我。我被打得頭暈眼花、臉部熱辣辣地疼,頭上撞得全是大包。他打累了,就把我銬在了床上。他們搜到了我的身份證,就通知了我戶口所在地的駐京辦事處,我被綁架到了駐京辦事處。第二天,楊家杖子經濟開發區派出所的警察就到了駐京辦事處,把我綁架到了葫蘆島市拘留所。
我被關在拘留所一個月,期間,因為煉功遭到了一個姓史和一個姓安警察的毆打。他們用狼牙棒打我的後腦、後背,踢我的肚子、用拳頭打我的眼睛。我當時就被打得腦袋嗡嗡地響,後背腫得高出一塊、脫衣服都脫不下來、不能仰臥,肚子劇痛,眼睛被打得漆黑一片、看不到東西。
那是我生平第一次被人打得那麼嚴重,不可思議的是竟然是為了做好人而挨打、而打我的人頭上竟然頂著國徽,這是生活在自由國度的人無法想象的。
一個月後,礦物局(經濟開發區前身)公安處把我接走,又非法關押了我三天,勒索了1000元錢(說是所謂“押金”,後被我索回),非法扣押了我的身份證、戶口本,在一段時間內給我造成了很大不便。
他們幹這些毫無道理的壞事都是“理直氣壯”的,就是因為有江澤民的密令,有江氏給他們撐腰,而且這樣的壞事幹得越多,他們就會得到江氏一夥更多的賞賜,對於迫害好人,他們也就更有動力、更加肆無忌憚了。
二、第二次進京為大法討還清白,被勒索錢財並再遭毒打
回家後第二天,我和妻子以及另外兩個功友再次進京為大法討還清白。20多天後(99年12月22日)再次被不法警察綁架,並劫持回葫蘆島市看守所。我又一次失去了人身自由。99年12月27日,我被逼迫背誦監規,因為背得稍慢了點,惡警李亞傑用塑料鞋底抽打了我二十幾個耳光,他還覺得不解氣,就又和惡警魏國忠把我的褲子強行扒下,用硬塑料管狠抽我的臀部,他倆輪番上陣,把我的臀部打成了青紫色,腫得不能坐下。他們還搶走了我身上的1250元錢。
三、在家無故被綁架、被非法劫持10多天,並被勒索錢財
2000年3月20日,楊杖子派出所不法警察謊稱他們領導找我談話,把我和另外三個功友騙到了楊杖子派出所。將我們非法關押了十多天,所謂的理由是北京在開“兩會”,他們害怕我們上訪。
十多天後,連山區政保警察劉興成等把我從派出所強行帶到區政保科,用手銬銬了我半天多,然後非法向我家人索要了3000元錢,才放了我。
四、被非法抄家、勞教1年半,在教養院受盡折磨
6月23日下午,楊家杖子公安分局楊振勇,開發區政保科劉建國、馮軍、派出所馬廣元、街道關寶玉等人闖入我家,將我綁架到派出所。在派出所他們逼問我煉不煉法輪功,我回答“煉”,就被非法拘留於葫蘆島拘留所近1個月。
到7月13日,他們非法判我勞動教養1年,關在葫蘆島市教養院。教養院本是經濟效益不太好的單位,就是因為迫害法輪功“得力”,受到了江氏一夥的青睞,社會地位扶搖直上,警察的經濟收入也大有改觀,勞教所的職位成了“肥缺”。那些小警察本來社會地位很低,迫害法輪功開始後,教養院關押了很多高級知識分子和社會地位很高的人,這些警察小人得志,把對那麼優秀的人吆五喝六當作自己“揚眉吐氣”的機會,對大法弟子為所欲為,以滿足他們黴暗的心理需求。
自由國度的人們無論如何想象不到中國的勞動教養制度是怎麼一回事。勞教制度是中國特有的在正常法律體系之外的系統,是以法律的名義踐踏法治的“法外之法”,它不受監督制約,是一些得志小人和惡徒們為所欲為的“自留地”。被關押在勞教所中的大法弟子所經歷的迫害程度反而比監獄要殘酷。人只要進了勞教所,就會被象動物一樣對待,不用說人權和自由,連做人的尊嚴也被剝奪 得一幹二凈。
勞教所的這些情況我早有耳聞,但到了勞教所,我才發現,那裏的野蠻和邪惡還是超乎了我的想象和所作的精神準備。剛到勞教所惡警就對我進行了強行搜身。他們從我身上發現了一篇經文,惡警張福勝拳腳相加地折磨了我半天、不知道打了多少耳光,打得我臉火辣辣地疼、頭也疼,又罰跪近一天。
那時,葫蘆島教養院關了幾十名大法弟子。我和所有大法弟子被強迫每天10多個小時地坐在水泥地上不許動;晚上睡在板鋪上,擁擠不堪;吃的是窩窩頭、高粱米飯。對於不放棄修煉的大法學員,教養院的惡警用電棍,拳腳對付這些打不還手、罵不還口的大法弟子,手段非常卑鄙,甚至用電棍電擊大法弟子的小便處,很多人被打至頭腫得認不出來。他們打起人來人性全無、不計後果,他們曾經把大法弟子姚彥會打至昏死過去16個小時。
11月9日晚6點,大隊長劉國華把我叫到四樓辦公室,強迫我讀誹謗法輪大法的書,遭到我的拒絕之後,就把我的雙手反銬在後背,惡警劉國華、張國柱、範永傑、劉海厚輪番用電棍電我,其間兩個電棍充電2、3次,電棍充電的間歇,劉國華脫下我的鞋,用鞋底一口氣打了我三十多個耳光。一直折磨我到半夜12點。
電棍,這種普通犯人一聽都害怕、一下兒都受不了的刑具。為了逼迫大法弟子放棄信仰,在江氏“打死算白打,打死算自殺”的邪令下,一些惡警在變態心理的驅使下,把折磨大法弟子、看大法弟子受刑時的痛苦當成樂趣,有時竟用6、7根電棍對付一個大法弟子,象烙餅一樣:電完前面翻過來電後面,連60多歲的老太太和未婚的女孩都不能幸免。上萬伏的電棍碰到人身上,碰一下就是一個水泡或黑點,在電流的作用下,人身上的肌肉會被電得一蹦一蹦的,四肢會不自覺地抽動,即使在電棍停下之後,肌肉仍然會蹦很長時間,施行電刑的房間以至整個走廊都會充滿肉皮燒焦的氣味。那種心撕肺裂的難受,是沒受過電刑的人無論如何想象不到的。被電過之後的地方會紅腫、黑紫、組織破裂,然後結痂。惡徒們變換花樣地使用各種刑具,專電人的腳心、腋下等敏感部位,有的惡徒竟用電棍電大法弟子的陰部(葫蘆島教養院經常用這種手段),或把電棍插到大法弟子的肛門和女性大法弟子的陰道中。
一次,一個大法弟子被電得全身都是水泡,葫蘆島教養院的惡徒們就用鞋底把水泡一一拍破,然後再電。
那次,我被電得臉、脖子、背部都腫了、變成了黑紫色,之後很長時間一直暴皮;被打過的地方不碰都疼,很長時間才恢復。
3月初的一天,教養院要求我們穿囚衣。遭到一些大法弟子的拒絕之後,他們就把大法弟子一個個地拖出去打,打到大法弟子於英楠的時候,我實在看不下去了,就和幾位大法弟子沖到走廊,大喊“不許打人”,制止他們行兇。他們就對我動手了。在副院長姚闖的帶領下,十多個惡警把我按在地上,強行給我戴上手銬,扒下我的褲子,管教科長王勝利拿我的皮帶抽我,惡警佟利勇用電棍電我,幹事郭愛民、宋忠天、謝博、曹雪等十幾個人全用皮鞋不分頭臉地踢我全身所有能踢到的地方,管教科副科長張福勝還抓著我的頭發把我的頭往水泥地上狠撞。因為我的雙手被銬在背後,我沒法用手護著身體的任何一個部位,所以我身上沒有一塊能幸免。我被踢得頭暈眼花、耳鳴、全身疼痛,沒處躲沒處藏。我被踩在十幾雙皮鞋的下面大喊“不許打人”、“你們不講法律和仁義道德”,喊聲回蕩在整個走廊。他們一聽又怕又狠,用臭襪子堵住我的嘴,又勒住我的脖子,打我打得更兇了,張福勝還邊打邊惡狠狠地叫囂“就不講法律,就不講仁義道德,你能怎麼樣?”這類無法無天的話是江氏爪牙在對大法弟子施暴時經常叫囂的。副院長姚闖在臨走時還照著我的頭狠狠踹了一腳,對其他人說:“給他整材料,先判他!”他們打人累得坐著喘粗氣,然後把褲子給我套上就把我扔進了小號關了19天。
“小號”是大陸教養院迫害大法弟子的又一得力工具。每當有大法弟子拒不配合他們的無理要求時,他們就會把大法弟子扔進小號。在小號中對大法弟子用酷刑,他們覺得沒人看到,他們就可以肆意妄為、對大法弟子下毒手了。有時來人參觀或來記者采訪,他們也會把堅定的大法弟子藏在小號,以免參觀者和采訪者聽到真話。
一般的小號都是很矮小的屋子,有的裏面還有各種各樣的刑具和鐵籠子等。但有時小號不夠了,他們也會騰出閑屋子做小號。被關進小號的人吃喝拉撒全在小號,小號中暗無天日。
這次他們把我打得4、5天不能翻身;肋骨被踢壞3處;左耳膜出血,半年聽不到任何聲音;胸腔、腹腔疼痛2、3個月(教養院打完我沒負任何責任,也沒給我看醫生,我自己也不知道胸腔、腹腔究竟傷成了什麼樣);右肩胛疼痛難忍,肩胛骨支出一寸高,肩周損傷、肌肉萎縮,半年多擡不起來,一年之後才稍見好轉;被打之後半年多頭經常陣痛。
2001年6月22日是非法勞教一年期滿的日子,但教養院毫無理由地繼續非法關押我,說是給我加期半年。
在2001年9月以前,被非法勞教的法輪功學員只要沒按他們的標準“轉化”,到期都不放,他們找各種理由給大法弟子加期,找不到理由的也加期。他們“轉化”法輪功學員的標準非常荒唐:能打人、罵人、抽煙、喝酒的才算“轉化”徹底了,這就是江氏花費巨大人力、物力、財力要達到的目的。
2001年12月22日,加的半年期又到了,我才被釋放回家。
五、無故再遭非法勞教
回到家,展現在我面前的是一片淒涼的場景,在我被非法勞教期間,我妻子在一次和法輪功學員見面時被惡人綁架,然後被非法判刑4年,關在沈陽的遼寧省女子監獄;我68歲的母親受不了打擊,再加上擔心上火,一下患上了腦血栓、高血壓、小腦萎縮、半身不遂等多種疾病,生活已經不能自理了、神智也不太清楚了。她靠著她自己微薄的退休金和我年僅18歲的兒子相依為命。
雖然他們遭受的這些痛苦都是江氏毫無道理的迫害造成的,但我仍覺得對他們很歉疚,所以回家後,我極力補償,每天照顧我母親和兒子。我本以為我可以一直這樣在家盡孝、盡一個父親的責任,但江氏再次剝奪了我這個權利。
2002年4月13日我正呆在家裏,突然來了楊家杖子開發區派出所的肖寧、馬達、梁XX等4個警察,要帶我去派出所,說是他們領導要找我談話,我說我不去,上次就是以談話為名關了我13天,我不再上你們的當了。他們野蠻地把我拽上警察,我奮力掙脫他們,回到了屋裏。我母親被他們嚇壞了,我安慰了她幾句,就馬上又被他們拽上了警車,他們把我綁架到了楊家杖子派出所,把我銬在那裏18個小時之後把我送到了設在興城的洗腦班。
洗腦班(或所謂“轉化班”)是江氏集團迫害大法弟子的又一殺手鐧。
“洗腦”本身就是一個很荒謬的詞,葫蘆島市一個洗腦班的負責人就曾公開嘲笑這個詞:“洗腦?我就不信已經進到了腦子中的東西還能洗掉、摳出來。純粹是自欺欺人。”
所謂“洗腦班”的初衷是在剝奪人身自由、體罰、不許睡覺、酷刑的折磨下、在判勞教、判刑的威脅下,以及誹謗法輪功各種說辭的灌輸下迫使學員放棄修煉法輪功。但事實上,他們這種所謂“洗腦”幾乎從未得逞。被綁架到洗腦班的大法弟子有的是在教養院中非常堅定的,有的是因和平上訪或向世人講法輪功真相而被非法抓捕的,更多的則是惡人動用暴力無故從家中被綁架去的。每當江氏加重迫害法輪功的邪令一下,爪牙們就會去法輪功學員家中動用暴力、無故綁架一大批人到洗腦班。
洗腦班耗費人力、物力、財力巨大,一般十人的洗腦班如果辦半個月需要耗資10萬元以上,由來自單位、公安局的40多人“陪同”(耗資數額和陪同人數與被綁架者的人數以及辦班時間成正比增長),江氏撥專款建立的"洗腦基地"遍布全國各地各市縣以至鄉鎮(有的也是利用已有的場所)。
在各種折磨和壓力下仍拒絕放棄信仰的大法弟子就會被江氏爪牙“湊材料”送入教養院和監獄繼續折磨。這種根本不符合任何法律的所謂“程序”就是江氏的意思,所以執行者在幹這些毫無道理的壞事、而被問及遵循的是什麼法律時,都會理直氣壯地告訴被迫害者:這就是江家的法律,有意見找江氏去。事實上,他們幹這樣逼人妻離子 散的損事時不僅僅不用擔心被追究,反而會因此而得到江氏的獎勵。迫害法輪功以來,各地公安局、派出所抓捕、判勞教、判刑的法輪功人數越多,他們就會得到越多的獎金和升遷的機會;而良知尚存、迫害不力的則會受到各種處罰。一些踩著法輪功學員的血爬上去的警察經常掛在嘴上的話就是:要是不整你們法輪功,我怎麼能有今天?
有時江氏針對法輪功進行迫害的邪令也不是赤裸裸地,比如他會給各地公安下達抓人和勞教的指標,達不到就會如何如何(2003年5月中旬到8月初江氏要求遼寧省公安系統“大幹一百天”,期間拘留、勞教人數少的公安局長就會被免職、處罰)。一分析就會明白,這種命令就是針對法輪功的,因為真正犯法的人不是想要多少就有多少的,拿他們"湊數"是不可能的,而法輪功就不同了,只要是煉法輪功的,不需要任何理由就可以隨時任意抓捕。懾於江氏的淫威、為保烏紗帽,公安局長們能找到的唯一所謂“出路”就是大批抓捕法輪功學員。而這,就是江氏下達這類命令的真正目的。
被綁架後,我一直絕食抗議他們的無理行為。在洗腦班絕食第二天,葫蘆島市政法委書記周鳳明問我“法輪功好不好”,我回答說“好”,就憑這一個字,他們判了我勞教3年。江氏集團迫害大法弟子從不講法律,為所欲為。
我再次被送到了葫蘆島教養院。為抗議對我的非法迫害,我一直絕食,到第12天的時候,我已經非常虛弱了,休克了好幾次,教養院害怕了,把我送回了家。
發稿:2003年11月4日
更新:2003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