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導斌:《民法典》是誰的法典?
打印機版 | 【投稿/反饋】 ◎杜導斌【新生1月2日訊】最近月余,北京的大人物們似乎大夢方醒,意識到法治問題對維護自身利益和尊位的迫切性,頻頻會餐於法治廳堂。繼胡錦濤兩度臨幸憲法“墓地”之後,喉舌們開始溫火炒賣“《民法典》草案”、“公民身份證法草案”、“行政許可法草案”。其中尤以“《民法典》草案”最為世所矚目。
這個情形不由讓人記起《立法法》出臺之際,國人當年同樣是翹首以待,結果拿到手上的卻是個不倫不類的怪物——該法對公民創制權如何實現藏藏掖掖、曖昧不明。這次是否舊戲重做?我個人認為,如不迅速改弦易轍,答案肯定又是“新酒舊壇”。
盡管不斷有專家和人大委員呼籲、建議“向全國公布《民法典》草案”,但到筆者寫作本文時為止,還沒有絲毫讓人民對自己的法典當一回家作一次主的蛛絲馬跡。公民的這個權那個權,是給還是不給?給又給予多少?一切都操持在李鵬等一幹要員們的手心。
起草《民法典》草案的專家也許確是國之棟梁,參與審議的人們也許確有良好的願望,但是,把持《民法典》草案各條各款生殺大權的全國人大常委們非民意代表的官僚身份,以及與這身份相配套的執政者利益,已經決定了他們在政府與民爭權的競賽中不能作裁判。不能裁判的人們強要吹哨,未來的《民法典》的公正性如何能讓人放心?
退一步說,即使專家們博采了美德英法意各國民法精萃,即使常委老爺太太們這一回好不容易找回了良心,當代中國社會的種種權利沖突何等錯綜復雜?又豈是高高在上享慣清福的人們所能乾綱明斷?任何小圈子的思考,都不可能窮盡10余億人的智慧。
制定《民法典》本是件好事,但“好經給歪嘴和尚念歪了”的例子還少嗎?希望北京這回能徹底敝開暗箱,學著來一回陽光立法,把《民法典》草案早日提請全民公論,庶幾方有望使未來的法典得到全民認同並一體遵行。
《民法典》不是全國人大百來個常委們的法典,歸根結底是13億人的法典,在擬法之初,這個問題必須首先拎清。
發稿:2003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