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要記住折磨王金波先生的李太山
打印機版 | 【投稿/反饋】 ◎張銘山【新生5月27日訊】中國思想者的經歷是格外悲壯慘烈的。這極少數人付出自由、甚至生命的代價,企圖喚醒那些嘲弄、藐視他們的“未醒者”,來改變這個非人的世界。他們不但忍受著專制政權的摧殘、周圍人們的冷漠和家人的不理解,還時常遭受著那些一心想用別人鮮血染紅頂子的專制爪牙的肉體折磨。這些專制制度所豢養的爪牙們的殘無人性的行為,有些是稟承上級旨意行事的,有些是向專制體制表忠心的,但更多的是他們自身之獸行的發泄。
道德價值體系之所以在中國大陸無法建立,是因為:人的需求通過正常渠道難以得到滿足,從而導致人的獸性不能得到有效的遏制,而專制制度就是人性惡得不到遏制的原因。我們人類在保護眾人利益、而制約人的貪欲、以建立秩序時,制訂了法律。法律就是人類行為的遊戲規則。它通過懲罰,使侵害他人利益者,得到的利益快感小於受到懲處的痛苦,以警戒類似行為的再度發生。我們在重建中華民族道德價值體系時,亦必須對任何侵犯人權者嚴厲懲處,才能形成道德回歸的良好氛圍。這種懲處必須追究到所有的當事人。任何人不能以自己執行命令之類的理由推卸責任。因為,人必須堅守自己的道德底線,對自己的行為負責。這不是“以牙還牙,以血還血”。越雷池者遭到應有懲處,是人類秩序、人類道德的需要。
王金波先生因政治原因入獄後,遭到李太山等毆打折磨。更令人發指的是,在春節這個中國人合家團聚的重大節日期間,這些人類渣滓竟然給王先生戴上手銬腳鐐,把他固定在地上長達11天之久。這種以折磨人為樂的卑劣行徑,是不能以執行命令之類為理由來解釋的。讓我們記住李太山等人類渣滓的卑劣行徑,在合適的時候給予他們應有的懲罰。這不是報復,不是以牙還牙。二戰後審判戰犯、科索沃戰爭審判米洛舍維奇,是為了避免戰爭。我們將來不能放棄對李太山之類的法律追究,是為了子孫後代不再重履王金波之路。(2002.4.20)
〔轉載自《民主論壇》;http://asiademo.org/gb〕
發稿:2002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