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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選擇良心還是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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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國榮

從朋友處獲贈李昌平新著《我向總理說實話》,連夜讀完,感覺這是一本在中國近代政治歷程中具備裏程碑意義的作品。李昌平何許人,此前並不了解,只知道他是《南方周末》2000年度人物,他以鄉黨委書記的身份向共和國總理痛陳:農民真苦、農村真窮、農業真危險!

書中所述樁樁件件把我的記憶帶回了英國思想家休莫的《英國史》。在那裏,休莫痛心追憶了16、17世紀之交蘇格蘭貧民的悲苦處境。剛剛起步的工業革命在激發生產力的同時,也為人類歷史帶了一種全新的現象:一個自由勞動者終其一年辛苦卻發現自己一無所有。馬克思並未忠實再現蘇格蘭的這段歷史,事實上,對於資本原始積累所造就的大批貧民來說,他們甚至連一條賴以維系於這個社會的“鎖鏈”都失去了。當時占統治地位的蘇格蘭貴族和天主教勢力對貧民的這種悲涼處境保持沈默,盡管教會人士一再宣稱貧民的後代也一樣是“天使的孩子”。當一個社會不能保證貧民的最低生存時,他們別無選擇,只能退出他們因出生而與這個社會立下的忠誠契約。這些“天使的孩子”埋葬了自己早死的父母,以淚洗面之後,起而殺死貴族和天使的代言人們,搶奪足夠的錢財,以換取一張去往新大陸的船票,從此斷絕父輩們和這個社會建立的任何約定。人們不禁要問:如果一個政治體並不足夠幸運,沒有一塊天賜的“新大陸”作為這些無路可走的貧民的退出之地,情況又該如何呢?難道讓他們選擇退出生存本身?在談論何為真正的政治統治時,另一位英國思想家--明智的洛克,首先警告國王們說:一個人生命的創造並非出於自己,而是得自上帝,因此誰都沒有權利放棄生命,包括自己在內。法律不是為了法律本身而被制定,而是通過執行才成為社會的約束,使國家各個部分各得其所。當這完全停止時,政府顯然也要擱淺了,人民就變成了沒有秩序和聯系的群眾。哪裏沒有司法保障人民的權利,哪裏就肯定沒有政府存在。一個沒有法律的統治,在政治上是一樁不可思議的事情。當立法者試圖奪取和破壞人民的財產或貶低他們的地位,使其處於專斷權力下的奴役狀態時,立法者就使自己與人民處於戰爭狀態。洛克強調,就政治的本來意義來說,人民沒有合法的權利推翻一個政府,而只有在戰爭狀態重新引進時進行反抗的權力。這種反抗的權力不是政治權力而是自然權力。這種權力只要一個正當組成的政府還在起作用就不能加以行使。一個政府是否已經解體,這永遠是個極端繁難和高度智識性的問題。不過洛克還是警告國王們,不要隨意挑戰人民的感覺和信心。一個人不可能放棄判斷自己生命是否處於危險之中的權力。一切誓言、一切威脅、一切學說都無法作到這一點。即使在公民社會中,也不存在一個外科手術,可從一個活人身上將自我保存的欲望及其一切後果切除。在這件事情上,“人民是事實上的法官”,判斷的權力在人民,判斷的方式不是靠推理,而是靠感覺。如果一系列濫用、搪塞和專斷都指向一處,人民就不能不感覺到自己是處於什麼樣的統治之下。“話語終不能阻礙人民的感覺。”洛克向國王們陳述說:當人民身處悲慘之境時,就尤其要制定法律,清楚表明自己愛民的意圖,決絕執行法律,要讓人民看到並感受到它。否則,當人民開始懷疑時,盡管國王可以憑借各種手段維持統治,但他的政治權力已經消失。這時就不再有政治上的尊卑之分,國家的整體命運將只能交付單純人數的多少來定奪了。

讀完《我向總理說實話》,我出乎預料地感到震驚。我震驚的不是李昌平向總理含淚痛陳的“農民真苦、農村真窮”,也不是所聯想到的上述政治狀況。我自己正是從河南某地的一個破落村舍“撞大運”撞到“中國最高學府”的。我所震驚的是杜潤生先生在序言的開篇所陳:“李昌平不是第一個提出「三農」問題的人,但以一個鄉黨委書記身份,系統提出、用數據說話、用切身經歷講話的,他是第一個。”當年,英國統治者可以無所愧疚地告慰貧民說:即使是一個印第安酋長的生活水平也趕不上一個英國貧民的百分之一,現在我們對我們的農民所能說的僅僅是:“我們欠農民的太多!”(見杜潤生先生序言的標題)

問題的關鍵不在乎此,而在於杜潤生先生在同一序言中所談到的更深層次的問題:給農民以國民待遇。如果一個國家的絕大部分人口並不享有一“國”之“民”的最基本權利,那麼這個國家還能稱之為“國”嗎?這是更深刻地涉及到政治權力落實到何處的問題。對政治之事洞察無遺的亞裏士多德早就見出:所謂“王權”的問題在某種意義上乃內在於任何的政制當中,這是因為任何政制的根本問題都是中央權威如何落實、落實在哪兒的問題。憲政或者法治的政治安排決不能允許出現所謂“主權中的主權”,更無法容忍把一“國”之“民”在基本權利層面上分隔而治。換言之,現代政治社會的基本單位只能是公民個體,這就是政治家們所洞見到的最基本政治原則――人民主權。這個原則同時意味著,公民個體與中央國家之間必須具備直接性的政治聯系,不容任何地區共同體或人口劃分從中加以阻截、甚至切斷。李昌平進諫總理時的重重遭遇讓人觸目驚心,這無不提示著這個問題的嚴酷程度。所謂“公民”這個概念本身就預設了“國家”的概念:公民乃一國之公民也,非一地方共同體或者一人口群落之公民也!中國政治改革的最終目標決不可以任何人為的方式切斷公民個體和中央國家之間的政治聯系,而是要讓這一聯系高度堅韌化、高度民主化。美國立國之初,作為國父的麥迪遜首先就痛陳了這一根本原則:“反對批準新憲法的人在討論問題時似乎對人民完全視而不見,從而不但把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這些不同的政府建制看成是相同的,而且似乎以為它們之間的爭權奪利完全不受共同法律的控制。這些先生們的錯誤必須在這裏指出。他們必須明白,政治的權威不管在什麼地方行使,只能來自人民。”麥迪遜更為深刻地洞察了以“公民”為本的立國方式所富含的廣泛而長遠的政治教育功能,他提醒論爭各方,切不要忘記亞裏士多德關於“國家乃是一部教育機器”的箴言,從而為以後美國民族認同和政治向心力的形成奠下了決定性的基石。也正是在這個意義上,麥迪遜被尊為“國”父而青史留名,今日美國憲法名聞世界的起首句就是“我們美國人民……”

麥迪遜同時也被公認為人類政治史上屈指可數的傑出政治家之一。他打破了在他之前“大國只可君主制”的習慣看法,徹底解決了自馬基雅維利以來最要命的政治問題:共和制何以可能長治久安?並且他以實踐表明了:若要成就真正的政治權力,若要真正地立國,大國無君主不但是可能的,而且是必須的。他成就此番偉業的辦法就是首先洞明並論證在一個大國,人民主權不但是可能的,而且是必須的。中國近代以來的政治變革恰恰就是在這個最要命的點上失落了,並錯過了一次又一次的改革良機。在某種意義上,《我向總理說實話》可以看作是向我們的政治主導層再次提供了這麼一次契機。中國政治還能找回當年賈誼作《過秦論》時的那種眼光、意志和氣魄嗎?
  
任何人,如果在這樣的機會中選錯了自己將要扮演的角色,又應當認為是對整個民族的不幸,而不單單是農民的災難。所謂“三農”問題的提法本身就有問題,難道農民不正是我們的“國民嗎?”當年,在那個“歐洲人認為自己的狗都比美洲人的狗高貴”的時代,美國國父麥迪遜告訴歐洲列強:不久,你們將按照我們的條件跟我們談判!我們這代人不想再因為“良心”的苦難觸動而持守“總有一種力量讓我們淚流滿面”的時代原則,我們希望我們為之哭泣的也是麥迪遜所表達的那種民族的整體力量,這種力量的真正根源在於“正義”的永恒原則之中。因此,李昌平,你選擇良心還是選擇正義?既然“良心”,如黑格爾所見,只有在“正義”當中,在國家當中才能獲得自己的實存和真理,不再漂泊無依。

節選自“李昌平,你選擇良心還是選擇正義?”--《世紀中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