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大地可有我安放一張小小課桌的地方?
打印機版 | 【投稿/反饋】 ◎江滌至2000年末,北京打工子弟學校的數量已達到300所以上,但沒有一所得到政府教育部門的認可。今年9月1日起,北京市豐臺區計劃將區內約50家打工子弟小學全部取締。
11月29日,北京正值一次大幅度降溫,路上的行人已經穿上了厚厚的冬裝。但是在北京市豐臺區盧溝橋鄉鄭常莊的樹人小學,因為課桌椅被強行沒收,400多名孩子已經坐在水泥地上學習了一個星期。孩子們有的坐在自帶的小板凳上,更多的則是坐在冰冷的水泥地上聽課,好幾個孩子蹲圍著一個小板凳輪流書寫作業。這也許是他們在北京上的最後一課!有關負責人已經向他們發出了最後通牒:再不解散就停水停電!至於那些孩子還能不能學習,就沒人管了。
憲法規定了每個公民都有受教育的權利。報紙上動輒宣傳某某地建了幾所希望小學,我們“引以為豪”的九年義務制教育是如何普及的。但是在首都北京卻有那麼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小公民被強行剝奪了受教育的權利,趕出了教室和學校,這豈不是滑天下之大稽!
有一個故事曾讓我感動許久。一百多年前,有一個名叫武訓的乞丐用盡他30多年靠沿街乞討而積攢的財富興辦義學。為了能讓更多的孩子讀書,他傾盡所有。一次,他聽說一位學生學習有所松懈,便傷心得大哭,邊哭邊勸學生用功學習,不要荒廢學業。其赤誠之心令聞者無不動容。武訓把一生都無私地獻給了鄉村的孩子們。在他去世之前,還努力地睜開眼睛,凝神細聽學生們的朗讀,嘴角掛著安祥的微笑。
一百多年後的今天,有那麼多的孩子被迫離開課堂僅僅因為他們沒有一個“合法”的定位。而政府部門還理直氣壯地說他們是“依法辦事”。但不知他們依的是一個什麼樣的“法”,是能讓政府部門輕而易舉地將責任推卸得一幹二凈的“法”,還是維護人民利益的“法”。如果是前者,那麼,這樣的政府於國於民何用之有呢?我記得有一句膾炙人口的戲文:“當官不為民做主,不如回家賣紅薯。”但如今,不知還有沒有這樣有自知之明的政府了。
發稿:2001年12月12日
更新:2001年12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