寬恕?寬恕!寬恕?——西蒙·維森塔爾的懸問
打印機版 | 【投稿/反饋】 ◎邵建西蒙·維森塔爾,1908年生於奧匈帝國,後畢業於布拉格的一所大學。二戰期間,作為猶太人,他被囚入集中營達5年之久。戰爭結束時,他的妻子和兩家人共有89名親戚死於納粹之手。戰後,維森塔爾加入了美國追查戰犯委員會,1946年,他又和其他30名集中營幸存者共同創立了猶太歷史文獻中心。該中心旨在調查和追蹤納粹戰犯,它先後把1100多名納粹移交法庭審判。除了投入“中心”的事務外,維森塔爾的另一工作就是著述,圍繞大屠殺,他已經出版了幾本廣為人知的書,其中影響最大的一本書則是他於1976年出版的《寬恕?!》。正如該書序言所說:當時美國的許多大學、中學和討論班開始把納粹對猶太人的大屠殺問題列入課程表,由於《寬恕?!》鼓勵大家對該問題進行討論,所以不久它就在教學中被廣泛采用。不僅如此,由於該書問題的切己性和尖銳性,惹動當時許多神學家、政治領袖、道德領袖和知識分子對這個問題做出回應。
今天,我想做的,就是把這種回應綿延到自己身上,亦即當我把維森塔爾的問題擺在我自己的面前時,我很想知道,我的回應是什麼、能是什麼、當是什麼以及為什麼;盡管我也知道,由於這個問題的難度,我很可能力有不逮。
1944年,發生了“我生命中那段憂傷的故事”。這到底是個什麼故事呢?集中營裏的維森塔爾照例每天為德國人幹活。這一天,他在休息的當兒,一個護士向他走來,問他是不是猶太人。當獲得肯定的回答後,護士示意跟她走。進了一棟大樓之後,來到一個房間。房間裏除了一張白色小床和一張小桌,別無長物。護士俯在床邊和床上的人嘀咕了幾句,然後就出去了,只剩下維森塔爾和他,而他是一個傷勢沈重的德國士兵,年僅21歲。當護士出去後,床上的士兵讓維森塔爾靠近,並拉住他的手表示,自己馬上就要死了。“我知道,”士兵說,“這麼個時候,成千上萬的人都在死去。到處都有死亡。死亡即不罕見也不特別。可是有一些經歷老折磨著我,我實在想把它們講出來。否則我死也不得安寧。”原來,這位瀕死的士兵是請那位護士去找一個猶太人來聽自己死亡前的訴說,護士碰巧遇上了維森塔爾,此刻他註定就成了個聽訴者。
“我叫卡爾……我志願加入了黨衛隊……我必須把一些可怕的事情告訴你……一些非人的事。這是一年前發生的事……”
這個士兵到了波蘭,經歷了戰爭,也經歷了殘酷。這次執行的是這樣一個任務:把幾百個猶太人趕進一個三層閣樓,並運來一卡車油桶搬進屋子。鎖上門之後,一挺機槍對準了房門。“我們被告知一切就緒,”接到命令,“要我們從窗戶裏把手榴彈扔進屋去。我們聽到裏邊人的慘叫聲,看到火苗一層一層地舔食著他們……我們端起萊福槍,準備射擊任何從火海裏邊逃出來的人。”“我看到二樓窗戶的後邊,有一個人挾著一個小孩兒。這人的衣服正在燃燒。他身邊兒站著一位婦女,毫無疑問是孩子的母親。他空出的一只手緊捂著孩子的眼睛……隨即他跳到了街上。緊隨其後,孩子的母親也跳到了街上。隨後,其他窗戶也有很多渾身著火的人跳了出來……”“我們開始射擊……子彈一排一排打了出去……”
說到這裏,這位瀕死的人用手捂著繃帶覆蓋著的眼睛,似乎想從腦海中抹去這些畫面。但是這個畫面永遠也抹不去了,白天、夜間,乃至奄奄一息的現在,“我知道我給你講的那些事是非常可怕的。在我等待死亡的漫長黑夜裏,一次又一次地,我希望把這事講給一個猶太人聽,希望能得到他的寬恕。”“要是沒有悔罪……我就不能死。我一定得懺悔。但是該怎樣懺悔呢?只講一堆沒有應答的空話……”
正如維森塔爾自己所說:“毫無疑問,他是指我的沈默不言。可是我能說什麼呢?這兒是一個瀕死的人,一個不想成為兇手的兇手,一個在可怕的意識形態指導下成為兇手的人。他在向我這樣一個人悔罪,而這個傾聽悔罪的人可能明天又會死於和他一樣的兇手手下。”所以,維森塔爾保持沈默,自始至終只是充當了一個聽者。
當晚,那個士兵死去了。
這真是一個非常特殊的倫理故事。但,作為敘事背景,真正引發出的問題是故事的後續:即我是否該滿足這個瀕死士兵的心願。維森塔爾自己並非拿得準這個問題,回來後,他和3個猶太同伴談起過,他們一致認為維森塔爾做得對。但自此以後,維森塔爾和那個士兵一樣,頭腦裏老是一幅畫面,——“那個頭上纏滿繃帶的黨衛隊員”。“我已經斷絕了一個臨終的人最後的希望。我在這位瀕死的納粹身邊保持沈默是對還是錯?這是一個非常不好處理的道德問題。這個問題曾經沖擊著我的心靈。”1976年,維森塔爾終於把纏繞了自己30年仍然沒有確切答案的問題訴諸文字,交給了讀者。他在結束寫作時,這樣問道:“親愛的讀者,你剛剛讀完了我生命中這段令人憂傷的悲劇故事,你是否可以將心比心,設身處地地從我這個角度問一問你自己這樣一個嚴酷的問題:‘我要是遇到這樣的事情,我會怎麼做?’”
姑且稱之為“維森塔爾問題”吧,這個問題的實質是:寬恕,還是不。
在基督教中,寬恕是一種必然,他首先表現為神對人的寬恕。因為人人都有其原罪,有神慈悲人類,耶穌下世拯救。耶穌以自己被釘上十字架為人承擔罪過,人才有資格獲救。這是神對人的寬恕。現在我理不通的是,我們通常所說的寬恕是世俗意義上的,亦即人對人的原諒,而非神對人。我們為什麼不能彼此寬恕?
“那時彼得進前來,對耶穌說:‘主啊,我弟兄得罪我,我當饒恕他幾次呢?到七次可以嗎?’耶穌說:‘我對你說,不是到七次,乃是到七十個七次。’”初讀這“七十個七次”的典故,我並未心動,因為我覺得是說教,不痛不癢。
“釘他十字架!釘他十字架!”使我有所觸動的是耶穌受刑前,他分明受到了虐待:戲弄、蒙眼、辱罵、毆打。最後眾人一起喊著:“釘他十字架!”可是,當他被眾人送上十字架後,卻說:“父啊,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做的,他們不曉得。”他們不曉得自己在做什麼,這句話使我沈吟許久,我一邊試圖想象耶穌說話的神情,一邊體驗著他的份量,這份量可是用自己的生命墊底。如果說“七十個七次”象說教,那麼,這番話可算是寬恕的現身說法了。
進一步使我感動的是中世紀有關耶穌的一個傳說,它不見於新約舊約,僅是傳說。傳說中師徒們再聚天堂,重聚最後的晚餐。有一個位置一直在空著,這時,猶大穿門而入。基督上前,吻他。說“我們一直在等你。”天哪!!驚呼發自心底,感動無以復加。仿佛猶大什麼都沒做過,僅僅是個遲到者。
不禁想到“拒絕理論”。作者在拒絕的姿態中把恨愛因果化了,會恨才會愛,才會寬容。但在基督身上,只有愛沒有恨。其實一旦有恨,也就談不上寬恕了。寬恕於恨無關,正如愛恨不是因果。當然,不贊成拒絕理論不等於無條件接受寬恕。到目前為止,寬恕,尤其是基督的寬恕,雖然深深打動了我,但要我去擁抱當年到我家的抄家者,我仍然不行。況且,這種以耶穌為表率的寬恕,已經是一種崇高,我難以企及。
“曾經有3位前美軍士兵站在華盛頓的越戰紀念碑前,其中一個問道:‘你已經寬恕了那些抓你做俘虜的人嗎?’第二個回答:‘我永遠不會寬恕他們。’第三個評論:‘這樣,你仍然是一個囚徒!’”
這個故事來自諾貝爾和平獎獲得者、南非開普敦前大主教圖圖的新著《沒有寬恕就沒有未來》,我是從瑞典M女士的介紹文章中看到它的。顯然,那位士兵心中有監獄。心的監獄囚禁自己而不能自拔。這就是說,不寬恕別人就是不放過自己。耶穌的寬恕是一味的舍己,我永遠做不到。而我更願意象那個士兵一樣,不傷害自己。我已經受到了自己的傷害,我不是每念及此就“憤怒得肝兒顫”嗎?它不是給我的生存帶來了負影響嗎?
“維森塔爾問題”終於在生存的角度上我能夠回答了。寬恕,還是不?我選擇是。面對一個瀕死的人,哪怕他生前有過罪惡,只要他現在由衷地懺悔。而罪惡的存在,卻傷害我們每一個人的生存。
我未曾讀到圖圖的《沒有寬恕就沒有未來》,這個題目就是立足生存來談到。從M女士的介紹中,我得知種族隔離制度取消後,南非成立了一個叫做“真相與和解委員會”的組織,圖圖出任這個委員會的主席。該組織的工作就是揭露前南非種族隔離時期的種種迫害和罪惡,它把一個個犯罪者的犯罪行為公諸於眾,但不是為了繩之以法,而是在犯罪者真誠懺悔的前提下,從法律上予以赦免,目的是為了達到種族之間的和解。
但是……
當我再往下讀時,我便不這麼看了。那些神學家、政治領袖、道德領袖和知識分子對“維森塔爾問題”的回答讓我感到這個問題的復雜。“維森塔爾問題”並不僅僅是個寬恕的問題,至少它還牽涉到寬恕的主體。也就是說,姑且不考慮那個黨衛隊員是否應該得到寬恕,維森塔爾有寬恕他的權利或資格嗎?寬恕與第三者無關,它只能發生在害與被害之間。
問題還可以繼續。在對“維森塔爾問題”說不的回答中,赫伯特·馬爾庫塞認為:“這樣地寬恕犯罪正是犯下了這種寬恕本身想減輕的罪惡。”有道理啊,對罪惡的沈默不就是對罪惡的縱容嗎?如果說道德過失和人格缺陷之類的行為可以寬恕,那麼,反人類罪,特別是那種有預謀的、喪心病狂的,也可以寬恕嗎?!極其言,希特勒如果懺悔,你是否寬恕?共產獨裁者如果檢討,你是否接受?更何況,寬恕是在罪惡之後,而目前我們正在被罪惡所包圍。當我們面對世界上種種侵犯人權的劣行,它甚至就時時發生在自己的身邊,這時談寬恕,是否有點奢談?
的確,有些罪不能寬恕。像以盜用國家名義、打著人民旗號,利用政權形式出現的反人類罪、反人性罪,如希特勒的種族滅絕、波爾布特的紅色屠戮、智利前總統皮諾切特導致的人口失蹤、韓國前總統全鬥煥、盧泰愚的光州事件乃至有過之而無不及的中國大陸統治者對本國億萬法輪功修煉民眾的瘋狂鎮壓……這樣的罪行因其對人類乃至人類文明的毀滅性傷害,必須得到嚴厲的指控和懲罰,絕對不能以寬恕的名義赦免。人性中是有惡存在,但向人類舉起屠刀之流已經不是一般的惡,而是邪惡的惡魔。寬恕惡魔,本身就是縱容的罪。在這個意義上,我非常認同70年代以來國際上興起的一種叫做“非免責”的新人權運動。非免責就是不赦免人權侵犯者和迫害者的法律責任,它源自當年南美國家的極權政治受害者,其主要工作是調查極權統治時期統治者迫害民眾的個案並刑求參與者的法律罪責(對皮諾切特、趙志飛、周永康的司法控告即此性質)。這項工作盡管是滯後性的,但它畢竟是在追索遲到的正義,並且對當下的罪惡也可能形成一定的遏制:它使人權犯罪者有所誡懼——時候一到,一切都報。
寬恕是一種價值,但不是唯一的價值。耶穌可以寬恕出賣他的猶大,但不能寬恕沒有危害他卻危害了人類的希特勒及共產獨裁者。因此、寬恕與否,還有一個“群己權界”的問題。害己而寬恕,屬於私域,權在個體的自我。而害群者,尤其是反人類性質的,因為這個問題已經屬於全人類領域的,我非但無權寬恕,相反,參與追究反而是在承擔公共的正義。
那麼,“維森塔爾問題”呢?我們面對的恰恰是一個反人類的犯罪者,所不同在於,他不是一個策劃者、組織者,而僅僅是一個被動的執行者,但他畢竟是執行了,他本可以擡高槍口的,想想他舉槍點射的情景吧,再想想那些猶太人如何倒在血泊之中。那麼,能寬恕嗎?盡管他的懺悔真誠。
這個問題,是每一個人所必須做出回答的,無論是用思考還是用拒絕、用語言還是用沈默、用行動還是用躲避。因為,這將決定,這個世界是否認為你值得他保留。
(本文有刪改)
發稿:2001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