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籍:中國的賤民制
打印機版 | 【投稿/反饋】 劉青我在農村插隊八年,目睹知青為返回城市,稱得上不擇手段無所不用,而且決無猶豫、壓力和顧慮。有女知青相互把風守門,輪流以肉體與幹部交易,以換取工作或是上學的機會。有男知青裝瘋喝洗腳水,甚至自殘或者搞出各種疾病,為的是可以病退回城。至於拍馬溜須拉關系,送錢送禮買捷徑,乃至豎攪橫賴搞得神鬼不寧,則是絕大多數知青都會幾手的雕蟲小技。說到底如此不顧臉面尊嚴,為的無非是逃脫農村戶籍重回城市作人。
中共掌握中國政權之後,中國人只要爬出娘胎,就被戶籍制度分成了三種人:吃商品糧的城裏人,吃原糧的鄉下人,沒有戶口糧油供給的所謂"黑人"。沒有戶口的"黑人"需要另外撰文討論,所以本文只簡單講講農村戶籍。
世界上另一個古老國家印度,有一種廣為世界非議的不公正制度,是按照姓氏和血緣將人分為三六九等的賤民制度。與中國不同的是,印度的賤民制度是歷史的遺跡,是利用神話衍繹出來的階級壓迫。而中國將人民固定為城鄉貴賤的等級制,則是中共執掌政權後的統治創舉。戶籍作為一種人口登記和管理手段,在中共統治之前早已存在中國,類似的人口登記管理在世界一些國家也有,但這些登記管理不限制城鄉居所和工農身份的自由變動。中共的創舉在於,戶籍不再是單純的登記管理手段,而成為生死難逾的權益等級。這裏必須提到和反諷可笑之處是,中共信誓旦旦的目標,卻要消滅一切階級不公。
改革開放之前戶籍制度的森嚴,對人身和權益的決定意義,可以說一生系於一張卡片。人生權利和際遇好壞大小有無,全憑戶籍卡片一言九鼎決定,人們只有乖乖的充當螺絲釘,黨擰在那裏就是那裏。改革開放之後,由於階級鬥爭不再是社會第一任務,糧油供給不再是賴以生存的食物的唯一渠道,工作也不再由政府統一控制和分配,戶籍對人生的決定作用也相對減弱一些。但是作為一種根深蒂固的制度,戶籍仍然將人劃分三六九等,先天決定著城鄉民眾人生的命運好壞機會多寡。
工作上城鄉有政策性歧視選擇,如北京就明文規定,外來人口即農村到城裏打工的人,即使售票員都不允許他們染指,實際限定在只能幹屍體處理、糞便處理、建築作業、化工行業等苦、臟、累、有毒、危險工作了。倘若進城打工的人一時幸運,自己辦起飲食等營生,北京還可以讓他們騰崗清退,轉給北京人承租經營。但是橫征暴斂民怨沸騰的亂收費亂攤派,農村卻是不受保護的災區,交不起的搶糧拆房拉牲口屢見不鮮。據說六十年代城裏人享受的社會服務,已經高達每人每年數百元,卻無人知道國家財政花費在房屋、道路、交通、飲水、通訊和環境保護改善方面的錢,今天每個農村人口每年能分上幾個錢。
農村人口要想進城居住,先要掏得出來沈甸甸的存款。北京上海乃至大大小小的城市,白紙黑字講明居住權身份轉換花錢買,少則一萬多達十萬能夠嚇死一般農民。否則想要買間北京東西城的商品房,也會遇到不許外地人購買的限制政策。當不成北京人,北京公共交通的月票不許買,居住用電多交一倍錢,甚至來信郵件居委會要額外再收手續費。
教育上的城鄉差別和歧視,使農村子女開始就落居惡劣不公的起跑點。農村學校極為簡陋匱乏,師資和其他條件都遠遠不如城市。但是農村子女升入城市高中大學,分數等方面的要求卻遠遠高過城市,從而剝奪了絕大多數農村子女的機會。到城市打工農民的年幼子女,想得到城市入學的機會,必須交城裏人子女的五六倍費用,迫使工作惡劣收入低薄的父母,唯有放棄子女在城市上學而留守身邊。
農民身份所受侵犯歧視最為嚴重惡劣的,是到城市打工連人身自由安全都缺乏保障,常常被遭受毫無道理的抓捕、收容和遣送。去年中共建政五十周年前,單單在北京一地,有上百萬農村打工者被強制離開,或是遭到警察抓捕、收容、遣送。許多被收容遣送的農民,遭到粗暴虐待和強迫勞動,甚至被公安民政部門賣身為奴,深陷死亡危險或者肉體精神創傷累累。中國報紙報道的陜西潼關十九歲農村青年郭永利,就是到西安打工遭逢了如此惡夢。
賤民制度有兩個明顯特征:在經濟、政治、人身方面有明顯的制度性的剝奪和欺淩,這種剝奪欺淩的原因僅僅由於出身成份。中共通過戶籍制度對農民的剝奪、歧視、欺淩,事實證明完整的具有上述這兩個特征,是名副其實的當代賤民制度。老娘的戶籍決定著兒女命運的貴賤優劣,一旦不幸老娘是農村戶口,實際上就被歸入了賤民等級,無數的權益福利天生絕緣,剝奪淩辱卻如蛆附骨終生難以擺脫。這是中共最為不公和嚴重的人權侵犯,十億農民僅僅因為農村戶籍,各種現實的權益和人生的機會就慘遭剝奪,並且倍受歧視和欺淩。所以要爭取中國的人權發展建立,鏟除戶籍制度對人身成分的強制、對權益和機會的侵犯剝奪,是必須首先正視並致力解決的課題。
發稿:2000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