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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轮功学员近期遭迫害案例(2026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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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轮功也称法轮大法,是佛家上乘修炼大法。法轮功学员按照“真、善、忍”修心向善,福益家庭、社会,不仅是合法的,而且应该受到表彰。法轮功学员坚持正信、讲清真相,不仅是作为受害者讨还公道,也是在匡扶社会正义,维护社会良知,理当受到宪法与法律保护,根本就不应被抓、被起诉、被判刑。一九九八年八月十一日,《北京日报》载文介绍京城晨练,特别提及法轮功并配以法轮功学员炼功的压题照片。一九九八年十月二十日,中国国家体育总局派到长春和哈尔滨的调研组组长在对法轮功进行调查后肯定了法轮功的健身效果及对社会稳定和精神文明的促进作用。

* 北京市怀柔区退休女教师、法轮功学员于占芹,于二零二五年七月四日被怀柔区公安国保、治安大队及龙山派出所警察绑架,非法关押在看守所。二零二六年二月初得知,她被北京市怀柔区法院非法判刑一年半。二零二六年三月十七日于占芹在关押期间被迫害致死,终年68岁。

于占芹是北京市怀柔区一位退休小学老师。她修炼法轮大法后,工作上兢兢业业,热心负责,在学生和家长口中,是远近皆知的好老师。她深知法轮大法教人向善、利国利民,因此在看到中共利用国家资源造谣抹黑、迫害法轮佛法时,她出于善念,不忍看到受谎言毒害的人因此面临厄运,以亲身经历向世人讲述真相。二零二一年九月十九日,于占芹和妹妹在怀柔南大街一个服装店买衣服时,被一个不明人员恶意举报。不一会儿工夫,龙山派出所的警车来就把于占芹劫持走了。于占芹被非法判刑六个月,于二零二二年三月八日从怀柔看守所放回家中。中共人员将其工龄清零,不给退休金,从二零二一年开始没有生活来源,日子过得很艰辛。刚刚回家四个月,二零二二年七月七日,警察又借口她讲述真相再度将她绑架,非法关押到怀柔看守所。后来她被非法判刑一年三个月,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日被劫持到北京女子监狱迫害。

* 内蒙古赤峰市巴林左旗法轮功学员段学琴女士,坚持修炼法轮大法,二十余年来多次遭中共人员绑架、非法劳教,并三次被非法判刑(四年、五年半、三年)。她无数次遭受惨无人道的折磨,几度命悬一线,最终于二零二四年含冤离世,终年60多岁。

段学琴,赤峰市巴林左旗四方城乡人。修炼前,她患有结肠炎、胆囊炎、胃炎、心脏病、肝病等多种疾病,长期在痛苦中煎熬,几乎无法正常生活。一九九八年刚开始修炼法轮功时,她甚至只能躺着学法。然而,她按照“真、善、忍”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仅仅一个多月,全身疾病奇迹般消失,从一个瘫痪在床的病人变成能够照顾他人的健康人。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开始残酷迫害法轮功后,段学琴多次遭受惨无人道的折磨,九死一生,身心遭受巨大摧残。长期的残酷迫害使段学琴身体严重受损,平时只能躺在床上,下地无法行走,只能在地上爬。结束冤狱回家后,她做了两次大手术,几乎丧命。即便如此,巴林右旗社区人员、“610”人员、公安局和派出所警察仍不断以各种名义骚扰她和家人,有时在路上遇见她便对她录像、拍照。

* 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法轮功学员李玉芳(女,约70岁)、崔秀菊(女,约70岁)、栾艳萍(女,50多岁),二零二五年七月十七日在集市上被警察绑架、非法关押,并遭构陷,二零二六年一月二十三日三人被非法庭审。三月十三日,崔秀菊、栾艳萍被非法判刑三年零九个月、勒索罚金两万元;李玉芳被非法判刑二年六个月、勒索罚金一万元。目前,三人正在上诉。非法庭审中,崔秀菊、李玉芳多次提出:签字非本人所为,签字是在被威逼恐吓下完成的。亲友辩护人也指出:所谓“证据”均未经当庭质证,不能作为定案依据。然而,龙口市法院无视法律程序,坚持执行上级指令,对三位学员作出冤判。

* 吉林省长春市法轮功学员李冰女士日前被当地法院非法判刑三年,于二零二五年八月被劫持到吉林省女子监狱。据悉,李冰被监狱迫害得十分严重,身体极度消瘦。二零二四年五月十五日晚,李冰被长春市南关区南岭派出所警察绑架、抄家,她被劫持到二道区苇子沟拘留所非法拘留。十五天后,南岭派出所警察威胁李冰说出真相资料来源,说只要李冰配合就放她回家。李冰没有配合警察的任何要求,警察将她劫持到苇子沟看守所(长春市看守所),具体非法关押时间待查。二零二四年七月十四日半夜,李冰再次被闯入家中的南关区十几名警察绑架。

* 吉林省长春市法轮功学员于英杰女士,在母亲家照顾老人,于二零二五年九月十六日被长春市公安局朝阳区分局重庆路派出所警察绑架,随后遭朝阳区公、检、法人员合伙陷害。二零二六年三月十六日,朝阳区法院枉法判处她两年半徒刑。这已是她第二次因信仰法轮大法而遭受冤狱迫害,此前,她曾陷冤狱三年多。

于英杰修炼法轮大法已有二十余年。她曾在医院担任儿科护士,始终以患者为中心,将优质服务落实到每一个细节,同事们都称赞她善良、真诚。婚后,她经营一家图文设计门市,因人品端正、做事可靠,与她合作过的人都愿意再次合作。

* 黑龙江省大庆市肇州县法轮功学员宋瑞香,于二零二五年十二月十日和二零二六年三月十一日两次遭到非法庭审。她的律师及家属辩护人明确指出,公检法在办案过程中存在多项程序违法,相关证据亦明显无效,根本不足以支撑指控,为后续不起诉或无罪判决奠定了基础。然而,让胡路法院一审法官却与公安、检察院人员相互勾连,枉法判处宋瑞香两年六个月,并勒索罚金一万六千元。目前,宋瑞香已提出上诉。

宋瑞香今年七十四岁,家住大庆市肇州县。修炼法轮功前,她患有三节腰椎间盘突出、胃病、子宫肌瘤等多种疾病,久治不愈。一九九八年开始修炼大法后,她的疾病迅速消失,从此身体健康、无病一身轻。二十多年来,她和家人因坚持信仰真、善、忍而遭受中共持续迫害,她的丈夫和弟弟更被迫害致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