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命行事靠不住 顺应天意是生路(图)
打印机版 | 【投稿/反馈】 文/心湖2013年9月之前,罗马尼亚88岁的前典狱长亚力山德鲁•维西内斯库(Alexandru Visinescu)还过着悠闲的日子,他享受着丰厚的养老金和政府配给的舒适公寓。
但他的好日子在9月初结束了,布加勒斯特的检察官宣布,他将因在共产党暴政中所起的作用而受审,他被指控犯有种族灭绝罪。这是罗马尼亚自1989年12月推翻并处决了独裁者齐奥塞斯库之后,首次审理此类案件。
在维西内斯库管控的狱中勉强活下来的犯人们的记忆里,他是一个残忍的施虐狂。前劳役营典狱长扬•菲乔也受到调查,并可能面临指控。国际社会发出了一个强烈的信号:犯有种族灭绝罪、反人类罪的罪犯,终会被清算。
对于维西内斯库事件,中共媒体不报道,因为在中国大陆,在中共的暴政之下,正在发生着对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在这场残酷的迫害中,无数的公检法司、社区、安保等人员正在像一个个“维西内斯库”一样,被中共利用来对善良的百姓犯罪。他们在中共的利益诱惑下,放弃了做人的理智和良知,充当了中共的打手甚至杀人帮凶。在中国大陆的劳教所、监狱、看守所、洗脑班里,千千万万遭迫害的法轮功学员的经历证实,中共在法轮功学员身上实施的酷刑有几十种:老虎凳、电击、吊铐、毒打、性虐待、强奸、注射破坏神经的不明药物、把女法轮功学员关进男监等等,其迫害手段令人发指,其罪恶罄竹难书。
维西内斯库事件,以及柬埔寨前红色高棉监狱长、被联合国战争法庭判无期的康克由,还有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周永康等在世界三十个国家被以“酷刑罪”、“反人类罪”和“群体灭绝罪”遭控告,以及参与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罪恶的薄熙来受审等一系列事件,令人深思。
其一,共产党的暴行在全球被大量曝光,尤其是中共建政后,在历次政治运动中害死了八千万中国人,五千年的民族文化和传统道德被摧毁,从1999年至今,长达十四年的对法轮功学员的残酷迫害,使中共“假恶斗”的邪教本质暴露无遗,中共的罪恶令天地震怒。那些“听党的话,跟党走”的人,作为其党的一分子,如不悬崖勒马,将难逃天理的严惩。
其二,善恶有报是不变的天理。从2012年年末至今,中共政法委体系不断被整肃。在各级政法委中被双规、逮捕的高官达453人,其中属于公安系统的392人,占总人数的近九成。另有12名政法高官自杀身亡。近日中纪委通报,正在调查中石油副总经理兼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王永春。8月27日,又有三名中石油高管接受调查。积极迫害法轮功的周永康,曾掌管石油系统十三年,这四人恰恰是周的忠实马仔。另据明慧网报道,据不完全统计,因迫害法轮功而遭恶报(如:车祸、暴病身亡)的中共人员已达两万多人。
1945年二战后,纽伦堡国际法庭永远否决了纳粹帮凶“奉命行事”的辩解。中共历来卸磨杀驴。文革期间的“三种人”积极投身造反,下场却是极其悲惨。红极一时的北京市公安局长刘传新匆匆自杀;积极效忠“造反路线”的793名警察和17名军管干部,被拉到云南秘密枪决,事后只给家属一张“因公殉职”的通知单。这些人为中共卖命之后,并没得到长久的声名利益,却成为了中共用来平息民愤的替罪羊。今天,中共一边利用公检法等部门的人迫害法轮功学员,一边不断制定法律条文“出卖”他们。
中国《公务员法》第九章第五十四条规定:“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这条法律堵死了所有迫害法轮功的公检法人员逃避惩罚的后路。
《中央政法委:公检法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一文近日被大陆各大网站转载,文中说:“建立健全合议庭、独任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权责一致的办案责任制,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在职责范围内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明确冤假错案标准、纠错启动主体和程序,建立健全冤假错案的责任追究机制。对于刑讯逼供、暴力取证、隐匿伪造证据等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在中国大陆,正义的律师们已在中共的法庭上为法轮功学员做了上千场无罪辩护,很多大陆律师在辩护词中依法告诫那些中共执法人员:
1、(中共)对法轮功这么多年的持续迫害,触目惊心。
2、以刑事司法的方式迫害信仰者,违背天理、国法、公道、人心。
3、以任何名义对法轮功学员采取非法关押、刑事处罚,其相关责任
人都已涉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非法拘禁、制造伪证、徇私枉法、枉
法追诉、枉法裁判以及迫害宗教信仰自由等违法犯罪行为。
4、迫害者一定会受到追诉和清算,会受到历史的审判。
追随共产党的迫害运动,最终都是害人害己。上天慈悲,通过种种途径告诉人们“天灭中共”的天意,并给人指出“退党、退团、退队(三退)保平安”的坦途,就看人如何选择了。
发稿:2013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