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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蓉蓉的申诉:严惩迫害法轮功者 还公义于天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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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轮功学员 高蓉蓉

【新生2月14日讯】八、7小时电棍电击 被毁容

2004年5月初,我有幸得到的师父的经文,被“包夹”的犯人毕淑华抢走。晚上我被叫到队长办公室,中队长姜兆华和小队长王吉昌逼问我经文从哪来的,我没回答,姜兆华用电棍电我嘴几次,还威胁说:“换个地方就能说了。”一直逼问了两个小时,我坚持不回答,他们先让我回去了。

2004年5月7日上午10点多,我被叫到二楼大队长办公室。我身体虚弱无法上工,姜兆华、王吉昌却逼迫我干活。此前姜兆华已威胁过我几次,说他不想打人,他的忍耐是有限度的等等。姜兆华开始踢我、打我耳光,并用两根电棍电我的脸、手,王吉昌把我铐在暖气上。

下午3点左右,我又被叫到二楼大队长办公室,唐玉宝气急败坏的说:“院里刚开完会,经文从哪里来的?还一直没找你呢,看你今天能挺过去不!”然后和姜兆华把我按在地上开始电我。

开始,他们想让劳教人员帮忙把我衣服撩开电击,因我穿得多,他们干脆拿了两副手铐,一副将我双手背铐在一起,另一副将我背铐的手固定铐在暖气管子上,我只能坐在地上。他们用四根电棍轮流充电。唐玉宝拿两根电棍,姜兆华拿一根电棍坐在椅子上电我。

他们边电边问:“经文哪来的?只要说出来今天就完事。”见我不说,又说:“只要干活、戴胸卡就行。”我仍然不答应,唐玉宝说:“我今天非整死你不可!”“我扒了警服也要跟你干,我有的是时间!”还说,不行他和别人换班(第二天不是唐玉宝的班),要连续长时间迫害我。

电我的同时,唐玉宝用穿皮鞋的脚猛踢我的大腿、小腿,用鞋跟跺我的脚,被打之处留下青紫色淤伤。下午4点,姜兆华下班走了,唐玉宝电我至晚上9点多。

漫长的6、7个小时电棍酷刑,我是在极度的痛苦和恐怖中度过的。


被电棍电击毁容的高蓉蓉(照片是受伤10天后(2004年5月17日)拍摄的)

唐玉宝一直拿两根电棍同时电击我的脸、耳朵、脖子,在同一部位电击时间很长,还重复电击,我在电流击打中浑身抽动,手铐和暖气管子不停的撞击震荡,手腕被卡出的伤痕至今还有,之后两个多月手臂发麻。眼窝被电后,我的眼睛一直干涩,眉毛轻轻一碰就掉,耳朵和嘴不知蜕了多少层皮。

期间,一大队大队长岳军来找唐玉宝借电棍,唐玉宝说:“不给,这还不够用呢!”唐玉宝还拿香烟烧大法书中师父的照片,还拿打火机烧经文。他们说:“不怕遭报,这几年这种事干多了。”

岳军又把劳教犯人“组长”石静叫来把我前额的头发剪得极短,对我进行人格污辱。值班警察腾吉良拿来一个“床头卡”作为胸卡别在我的衣服上,还翻出我父母的照片摆在办公室,说让我父母看我被电的情景。他们狠毒的说:“就让你父母看着!”警察曾小平进来,拿一面小镜子对着我,让我看被电击毁容的脸,他还说这是我自己造成的。

我的整个脸、耳朵、脖子、后背、脚腕等多处被高压电棍反复电击,皮肉被烧灼得隆起、起泡、焦糊。脸肿大得高出一拳,严重变形。眼睛仅剩一条缝,有黄豆大的黄水不断从我脸上渗出。头发粘在脸和耳朵上,脖子上的泡有拇指大。特别是电棍重新落在伤处,那种痛苦的滋味真是生不如死。

晚上,当天值班的院长方金凯、管理科的警察、卫生科科长张晓秋等都看到了我被酷刑毁容,都未阻止。唐玉宝则得意的说:“反正都看见了,犯错误就犯了!我就当恶警了!” 

到晚上,有一劳教人员突发心脏病,唐玉宝去处理,这样他才暂时放下手中的电棍。我从下午至晚上铐在暖气上被电击,唐玉宝不允许我上厕所。唐玉宝走后我向值班队长腾吉良要求上厕所,在厕所遇到同监室的法轮功学员和两名劳教人员,她们看到我惊呆了,认不出我了。一个问“这是谁呀?”另一个说:“这是高蓉蓉吗?太可怕了!”

从厕所出来后,值班队长腾吉良没让我回宿舍,又把我关回办公室。

站在这个血腥的办公室里,唐玉宝随时回来会继续施暴。“整死你!”的威胁、恶警们恐怖的面孔和数次的身心折磨,让我心力交瘁,不知这漫漫长夜面临的是怎样的摧残。

在极度痛苦的煎熬中,我环顾四周:办公室的门口,腾吉良在门外把守,唐玉宝随时会从这个门口冲向我,办公室内摆着电击我用的电棍和手铐,只有我身后的窗户透出一线安全。我不能等死,我从二楼办公室的窗口跃窗求生。后来医院诊断为左腿骨股头骨折,骨盆两处断裂,右脚跟骨裂。

这次,二大队共有五名法轮功学员被电棍电击、殴打,50多岁的法轮功学员金科贵被电击毁容的程度甚至比我还严重,她的脸被电糊后,又被殴打,脸都被打烂了。因为被封闭关押在教养院里,外界和她们的亲人无法看到她们被酷刑折磨的惨状。

我被毁容后,龙山教养院将值班看守的劳教犯人增加到8人,接见餐也停了,大门口立着“食堂装修”的牌子。对法轮功学员的接见更是严格控制。

九、龙山教养院在公安医院逞凶、掩盖罪行

(1)半夜12点到军区总医院

5月7日晚10点多,为防止晚上做奴工回来的法轮功学员看到,龙山警察把我从侧门悄悄抬出。他们将抬着我的担架勉强挤放在车中间,半夜12点左右,将送我到沈阳市军区总医院(又名“沈阳陆军总院”)。

当时我的身体状况极其危险,血压低压降到40,护士立即给我下了导尿管,并输液,拍片子。医生被我焦黑的脸吓坏了,问是怎么弄的,我说是电棍电的。这时龙山警察在一边小声嘀咕“不该穿警服来,换便装就好了。”

管理科科长李生元和大队长王静慧陆续赶来,我要求通知家属,王静慧说:“该通知时会通知的。”

(2)连夜转到公安医院 市司法局人员次日赶来

5月8日凌晨两点左右,我被转到公安医院。医生看到我脸和脖子上的电伤己结了一层黑痂,说已经没有必要用药了,只用酒精和碘酒简单擦擦。

第二天(5月9日),司法局的处长刘波和科长史英俊(女)来了。当时我问他们是哪的,他们不说。

接下来的几天里,沈阳市司法局的处长刘波、科长史英俊、龙山教养院院长李凤石、政治部主任邓杨、管理科科长王学涛、李生元、姜玉波、二大队大队长王静慧、中队长林桂芝、队长腾吉良、一大队中队长段海英等轮番到医院。

(3)不通知家属 做假笔录 逼迫手术

李凤石、王学涛、王静慧、李生元骗我配合做笔录,由李生元执笔,说要与唐玉宝对质和通知我家属等。

李凤石还说:“我上面也有领导,我得拿笔录向上汇报,还得把笔录给你家属看,省得你见到家属又说别的。”我很奇怪:事情经过就是那样,事实就一个,怎么可能又有别的呢?

原来他们要做假笔录掩盖罪行。我说了事情经过之后,他们拿笔录让我签字,笔录上,他们根本不把我说的情况真实完整的记录下来,唐玉宝那些迫害我的言行,李生元一句也没记。

我拒绝在笔录上签字,他们就百般刁难我,根本没有通知我家属的意思。

我一再要求通知家属,他们根本不理会我的正当要求,反倒挖苦、嘲笑我。警察王春梅说:“从楼上跳下去时你怎么没想起来通知家属呢?”还讽刺我说:“你这下半辈子可怎么办呢?”

院长李凤石说:“你从窗户跳出去,是想逃跑啊,还是想死啊,还是要抓窗外的小鸟啊?”

我跟李凤石提出要把电击受伤的脸拍照片,李凤石却说:“不用,医生不是看了嘛。”

他们一起逼我做手术,还说最佳治疗期是14天,我知道他们想掩盖罪行,接着迫害我。王静慧蛮横的要替我在手术单上签字,我说:“你要替我签你就犯法了。”她才没签。

(4)导尿管扎上 憋尿21小时

我躺在病床上极度痛苦,龙山警察第一天连饭都没给我吃,看守我的警察有的大声说话、有的睡觉,对我的生死不关心。

一次,一大队警察赵英杰值班时,我的滴流瓶打空了,她也没看见。5月11日,二大队警察马再明值班时,把我的导尿管用绳子扎紧忘打开了,导致我憋尿21小时,剧痛后出现血尿,引起肾小球肾炎。

(5)家人意外得知我被毁容

5月14日,我的家人听说法轮功学员王秀媛被龙山迫害死的消息,不放心我的身体情况,去龙山教养院询问,家人哪里曾想到,我已经在一周前被他们毁容了。

到了龙山教养院,王静慧和唐玉宝对家人搪塞说我“受伤了”,但不承认用酷刑的事。家人问:“她没被打、被电,怎么会受伤?”唐玉宝最后只承认,他三月份电我、打我了。

他们威胁我家属马上在手术单上签字,否则就是我们家拿全部医药费,也不告诉我在哪家医院住院。我家人愤怒的说要告他们,不得已的情况下,王静慧才带领一帮警察将我家人带到医院。

家人看到我被毁容的惨状,吓得大哭起来,并质问他们为何把我迫害成这样?王静慧竟说我的家人:“没见过你们这样炼法轮功的。”

把我迫害成这样了,还不许我家人哭,龙山警察多么残忍和邪恶。

(6)龙山教养院散布谎言掩罪行

转到公安医院的第二天,打扫卫生的人问我的脸是怎么伤的,一大队警察王宏龄谎称:“跄的”。

在我家属到来之前,龙山警察匆匆将我挪到走廊尽头的房间,怕更多人看到我的情况。我病房的门玻璃都用报纸糊上,怕被外界看到。

我单位沈阳鲁迅美术学院来人看望,遭到管理科王学涛等警察拦截,不让进,说得沈阳市司法局批准才行。

龙山警察还对我单位说,我脸上的伤是摔的。我的家人质问王学涛为什么撒谎,他竟说:龙山教养院给沈阳市司法局的报告中就是这么写的。问他是谁写的,他说:“领导班子一起定的。”

十、龙山和市司法局“在医大”对我和家人的迫害

在家人的强烈坚持和努力下,5月18日我被转送到中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简称“医大”)骨二科,先是在监护室,几天后将我转到一个单间封闭起来,就是0533病房。

住院期间,我的身体和精神状况一直不好,曾一再出现危险。

(1)身体虚弱 打针维持

由于长期低烧,身体机能减弱,我肝痛、胃痛、恶心、干呕吃不下东西,人很瘦弱,消炎药就打了一个多月,医生怕再打有危险才停。

到6月以后,只好打“调理心脏”的药和其它营养药,时不时还得吸氧、监测仪监测。点滴一打一天,手上到处是针眼,血管都硬了,很痛。由于天热,身上出了荨麻疹和水晶痱(痱子的一种),奇痒无比。由于肾小球肾炎,导尿管一个月后才摘掉。

我胃肠功能不好,又怕出现肠梗阻,加上一直平躺着,进食量小,身体更虚弱,各科医生前来会诊,有的检查项目医生都说做不了、不敢做。因为我肌肉萎缩严重,骨科大夫则说“如果动手术,别说骨头,肉皮都很难愈合。”

(2)龙山警察在“医大”撒野

龙山警察整天围着,不时的对我家人无理取闹,甚至白天、晚上都有男警察轮番在病房沙发上睡觉。

刚被送到“医大”时,经常需要用手术车推出去检查身体。来看病的患者和家属围着问“这脸是怎么弄的?”我的家人讲龙山教养院电击的事,龙山警察粗暴的阻止,并威胁家属,说要报110来抓人。一次在电梯里,有群众问怎么回事,我家属讲述时,管理科的毕印红竟挥拳要打我姐姐,并威胁说报110。

龙山警察每次都驱赶围观的群众,群众不听他们的,不走。龙山警察气急败坏,多次当众大喊大叫。二大队副大队长梁真说:“电了,就电了!”警察苏志忠和王春梅在走廊大声说:“电就电了,电死!”

参与迫害我的两名警察曾小平、王吉昌也被安排在“医大”把守,我的精神压力可想而知。

9月下旬的一天中午,三大队30多岁的男警察苏志忠醉酒后躺在我病房里的沙发上睡觉,他把裤子也解开了,极其不雅。我母亲把女警察赵英杰叫来,赵英杰一看确实太不堪入目,把苏志忠叫到外面去了。苏志忠在走廊破口大骂,要打我73岁的母亲,其他警察自知理亏,拦住苏志忠,母亲才幸免于难。他又砸我的病房门,把其他病房的群众都吵出来了,看他双手拎着裤子,撒野2个多小时。

(3)对家人的无理限制

打到“医大”找我家属的电话,龙山教养院不让家属接,告诉医务人员找警察接。一次来电话赶上我姐姐过去,警察苏志忠和赵英杰急忙跟过去,苏志忠抢过电话,撒谎说:“我是大夫。”一会儿又说:“我是警察。”

家人还看见值班警察将一些信件交给王静慧。王静慧还要求我们不许在病房内使用手机,带来的物品要检查。

龙山教养院只准我母亲和两个姐姐照顾我,不许亲属来帮忙,近五个月来,我的三个亲人精神和身体都疲惫不堪。

龙山教养院还对每天病房里我家人的言行和我的情况进行详细记录。一天,神经科的医生来会诊,王春梅拿出笔记本来在一旁记录。女医生刚问我家人几句话,就看到她在记。女医生问王春梅:“我说的话你也记吗?”王春梅回答:“也记。”女医生看到此情况如此复杂、特殊,马上说:“这个病我看不了,让别人来吧。” 说完反感地走了。

(4)龙山警察欲揭伤疤毁罪证

龙山教养院和沈阳市司法局经常来人骚扰,不是逼我做手术就是观察我的情况,并把责任往我家人身上推,加剧了我的身体恶化。他们都很“关心”我脸上的伤,希望这迫害的罪证快点掉。

一天晚上,趁我家人不在身边,警察王春梅从外面进病房,用手摇我的胳膊,喊我,说我脸上的痂快掉了。她喊醒正在沙发上睡觉的苏志忠,给他递眼色,让他起来对我的脸采取行动,这时我家人找护士回来了。家人警告她不许随便碰我,有事要追究她的责任时,她自知理亏却大喊大叫:“五分钟我就得碰她一次,谁知她有没有气儿了。”我的家人说:“医生让你五分钟碰她一次了吗?” 她回答不出。

有一天,家人发现放在我柜子里的所有我体检的片子都不见了,到处找,王春梅在一边不吱声。原来是让警察给藏到他们用的柜子抽屉里,最后家人在龙山警察的柜子里找到了片子。

(5)生命危急 司法局、龙山做好我死亡后的准备

2004年8月,在精神、肉体双重迫害下,我开始出现生命危险。8月9日起,我进食困难,出现尿血,瘦得皮包骨头。随后,我不能进食进水,眼神不能集中,眼窝塌陷,一分钟都不能入睡。一天晚上,我特别烦躁,时而昏迷,眼皮合不上,恍恍惚惚的,感觉生命马上就要耗尽了。我的家人焦急万分,怕我随时都会离去。

医生一再下病危通知,让家人“做好准备”。护士长让我的家人要整个晚上盯着我的胸口,看是否停止呼吸,如果发现不行了,马上通知医生。

家人去沈阳市司法局说人已经不行了,要求放人。他们说:人不行了,就让医院抢救,不让回家。

龙山教养院的李凤石、李生元等叮嘱看守我的警察:一旦发生死亡事件,马上向医大要死亡证明,并报告有关领导。

随后,家人找到市政法委、市610,要求解决问题,得到的回答是:不归他们管。

这些执法部门根本不管我的生命安危,上下串通一起,欲将我这个“人证”销毁。

(6)初见好转又被龙山警察吓昏

幸运的是,在经历了生命的极度危险之后,我又顽强地苏醒过来。第一天,我喝了一、两口流食,感觉好了一些。两、三天后的一个早晨(8月26日),家人准备好一碗麦片打算喂我,突然龙山教养院管理科长王学涛、毕印红等三名男警察拿着摄像机和照相机冲进来,当时只有我73岁的母亲在病房。

龙山教养院找了三名女护士,让她们手拿滴流等医疗器具在那儿,龙山警察对我和屋内的场景录像和照相。我被这突如其来的骇人举动惊吓,当即抽搐,之后昏迷、小便失禁,身体几乎不能动,靠打脂肪乳、白蛋白等营养药维持生命。当我姐姐进来质问王学涛时,他们慌忙撤了出去。

直到从医院脱身前的一个多星期,我才逐渐恢复,能吃少量东西,停止了输液。我从未坐起过,瘦得皮包骨头,体重只有60斤左右,胳膊举起来就发抖,大小便在床上躺着,底气不足,每日低烧,左腿不能动,肿痛,医生说是“陈旧性骨折”。

十一、市政法委、610等阻挠 家人申诉被中断

我被电击毁容的消息在媒体曝光后,引起海内外正义力量的关注。但有关司法、法律部门对我被电击毁容一事一直没有任何公正的说法。

(1)司法局包庇龙山教养院 家人向市检申诉 省市检察院验伤

先是沈阳市龙山教养院不通知我的家属、隐瞒我被电击毁容的事实。家属知情后,要求龙山教养院院长李凤石等有关领导给说法,李凤石三番五次失言,拖了一个月也没谈上,还对外界搞谎言欺骗的那一套,给沈阳市司法局打假报告说我的脸是摔的。

家属只好向龙山教养院的上级主管部门沈阳市司法局反映,要求:1、给我验伤;2、追究直接犯罪者唐玉宝等人的责任;3、解除对我的非法劳教,赔偿我被伤害而造成的损失。

沈阳市司法局没有进行正确作为,不安排验伤,只推说一直在调查此事。5个月来没有向我这个当事人做过任何核实性调查,而背地里沈阳市司法局和龙山教养院通过“医大”党委向“医大”给我治疗的医务人员施压,其实是以治疗为名目延续对我的迫害,即使死了也不放人。

鉴于沈阳市司法局对龙山教养院的庇护,又赶上从2004年5月-2005年6月是全国检察机关在全国开展“严肃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侵犯人权犯罪”专项活动,家人向沈阳市检察院提起申诉。

经一再催促,2004年7月1日, 4名沈阳市检察院和沈阳城郊检察院的工作人员来“医大”对家人的申诉情况进行核实调查,做了笔录并给我拍了照。

7月8日,沈阳市检察院请辽宁省检察院的法医给我进行验伤、拍照,那些检察机关的人看到我被电击毁容的脸,对现在的文明社会发生这么残酷的事,如果不是亲眼所见简直不敢相信。他们在事实面前很震惊。

(2)市政法委、610成立“专案组” 检察院无权过问

本来一、二周后等验伤鉴定出来时,就会有相应的处理结果,但却迟迟没有了消息。再去问时,沈阳市检察院负责人说沈阳市委、市政法委成立了“专案组”,市检察院已经无权过问了。

两个月后,辽宁省检察院也告诉家属:案子归“专案组”了,验伤结果不在省里,上哪儿找也没用,中央610直接操控此事。

在7月1日检察院的人来医院调查后,沈阳市610、市政法委等部门当天马上也来人,7月1日、2日,市政法委的人频繁前来,7月2日一天就来了三次。

这种频繁到场的“积极”反应,是要全面阻止司法程序的进行。

(3)“专案组”成员频繁到场 政法委领导揭黑痂

在市检察院7月1日上午来做调查时,“专案组”成员王惠(女,市政法委的)、刘革(女,从沈阳市沈河区检察院公诉科抽调到“专案组”的)就赶来了解情况。

当日下午,王惠等4人再次来到病房,对我说有人向他们反映了我的情况,并拿出我的申诉书和受伤照片。我问:“谁反映的情况?”他们没回答,只是说得对我调查核实做笔录。笔录由刘革记录,一名男子提问。

在做笔录过程中,我提到此次二大队共有五名法轮功学员被电棍电击时,他们不往笔录上写,那名男子单独记在一个小本上。这些人对龙山警察违法的事实不想多听,而是一再问我:“照片在哪拍的,谁拍的,别有心理负担,你得相信‘组织’,会解决你的问题的。” (2004年8月份我病危期间,家人找到市政法委、市610要求解决问题时,得到的回答却是“不归他们管”。)

我说:“谁拍的都是合法的,我没有什么负担,你想的太复杂了。”那人忙说:“是合法的,但照片没什么用,说明不了问题,有你这个人在,就是证据。”过后,他小声自言自语:“不是有戒护吗?怎么拍的呢?”(注:“戒护”指看护的警察)

7月2日上午10点,刘革陪同市政法委领导卢静臣(男)、市610办公室魏军(男)来病房,称“市领导重视此事”。

下午两点多,刘革、王惠同一中年男子来到病房,说中年男子是政法委的领导,姓李。这名政法委领导问我脸上的伤痛不痛,伸手在我脸上结痂处到处按,并快速揭断一块黑痂,因结痂上有纱布纤维,揭断的那块结痂没掉下来。当护理我的家人制止他不应该这么做时,三人匆匆离去。

当天晚上7、8点钟,刘革、王惠等四人又来到医院,要给我姐姐做笔录,姐姐拒绝了,他们显露出很不高兴,还说他们“专案组”很忙、调查时间排得满等等。因姐姐仍然拒绝做笔录,他们之后离去了。

(4)申诉被中断 罪犯逍遥法外

7月2日下午,沈阳市司法局副局长张宪生和李荣琛、史英俊、姜晓兵,龙山教养院二大队大队长王静慧、卫生科科长张晓秋及卫生局的工作人员田野,先后来到医院在一起“商谈”。

有两个穿便装的陌生男子来到病房,不打招呼直接在床前观察我,家人问这两人是哪里的,他们匆忙的一边往外走一边说“医院的”。

家人后来曾到检察院去咨询,工作人员说,在办案期间,龙山教养院和司法局作为被申诉对象,有关人员不应该到医院来。

家人继续向省里申诉,辽宁省检察院监所检察处负责人第一次表现热情,说:“别以为衙门口,门难进、脸难看,我们会严惩违法之人”。还说下午省里来人开会,已经将我的脸部受伤照片复制多份,大家一起研究,两个月后会有结果。

当再去问时他就开始推托。家人要验伤报告,他说不给家属,只能告诉结果。当被问及我的脸是否鉴定为电棍伤时,他不直接表态。家人随后问:“龙山教养院给沈阳市司法局打的报告是假的,对吧?”他同意了。

后来得到的就是前文提到的答复:案子归“专案组”了,验伤结果不在省里,上哪儿找也没用,中央610直接操控此事。

我受到如此严重的迫害,有关执法部门却没有一句公正的说法,司法程序又被阻碍,无法进行。

至今迫害我的直接责任人唐玉宝、姜兆华、李凤石、王静慧等不法警察仍逍遥法外,而沈阳市司法局副局长张宪生2004年8月对我家人表示:“到目前为止,没发现龙山教养院对高蓉蓉有什么不好的行为。”

十二、江氏“灭绝政策”在我身上实施

江××制定对法轮功学员“名誉上搞垮、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的灭绝政策,在我身上都实施了。

名誉上搞垮:我被酷刑毁容后,沈阳龙山教养院对市司法局打假报告,说我是畏罪潜逃、自伤自残,说我的伤是自己造成的,诋毁我的名誉。本来单位一直对我印象很好,单位到公安医院看我时,在没见到我的情况下轻信了警察的谎言,对我和我的家人产生误解。

经济上截断:从1999年5月到2001年4、5月近两年的时间,单位只给我开过几个月的部分工资。从2003年6月被抓至今,工资全部停发。我数次被抓还被克扣各种名目的费用。

肉体上消灭:我所遭受的奴工、体罚、殴打、酷刑毁容,以及被毁容后病危时有关部门也不放人等事实,都是“肉体消灭”的表现。

*   *   *   *   *

我的遭遇只是千千万万法轮功学员被迫害事实中的冰山一角,更多被掩盖的迫害至今无法被世人所知。在中国大陆邪恶的劳教所、监狱、看守所、洗脑班、精神病院,酷刑和虐杀时时都在发生。

从镇压的开始,江氏集团对法轮功学员就根本没讲过法律,相反,法轮功学员被剥夺了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诸多合法权益,失去了上访、信仰、言论、人身等自由,至少一千多人被迫害得失去生命,被监禁、酷刑折磨、精神摧残者不计其数。

这场浩劫给法轮功学员及其家属带来的巨大伤害,非语言文字所能表达。对“真善忍”的迫害,是对人类善良本性最残酷的践踏、对人间正义和法律尊严的蹂躏和摧残,每一个良知尚存的生命,都有责任为公义和道德在世间的屹立长存而发出正义的声音。

我恳请全世界的正义机构和个人,关注发生在中国的对法轮功的迫害,帮助制止酷刑和虐杀,将迫害法轮功的罪犯绳之以法,还公义于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