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学生见证团河劳教所的魔鬼(上)
打印机版 | 【投稿/反馈】 ◎龚成喜【新生8月21日讯】编者注:龚成喜(男),25岁,原为北京市政法大学昌平分院行政管理专业大四学生,原籍新疆乌鲁木齐市。在校期间曾担任学生会主席、班长等职务。龚成喜2000年底在北京散发法轮功真相传单,被绑架到臭名昭著的北京团河劳教所,随后的两年中他虽饱受了各种精神和肉体的变态迫害,并未屈服,于2003年堂然走出团河劳教所。
近日龚成喜再度被绑架,到现在为止下落不明。希望法轮功学员和国际社会关注龚成喜的遭遇,积极揭露迫害、予以营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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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小体弱多病,青少年时代饱受了病痛和绝望的身心煎熬,比同龄人更深地体味到了活著的艰辛,精神压力很大,在忧郁无助中没有了生活的信心。98年我接触到法轮大法(法轮功)并很快开始修炼实践,在短短的半个月内就收到了令人兴奋的奇效:病痛感消失了,整个人从灵魂深处脱胎换骨,逐渐变得健康、乐观。按照真善忍的原则为人处事,使我在学业、人际关系、个人修养、心理素质等诸多方面都有了很大改善,得到了老师同学及亲朋好友们的普遍称赞。
法轮功给我这样的青年带来的是好好活著的勇气与希望,使亲朋好友们不再因我的痛苦而痛苦,同时给了我为社会创造价值的优秀条件。
然而,99年4.25后,我却受到校方不准向他人介绍法轮功、撤销班长等学生干部职务、选择修炼还是上学等无理威胁,给我的正常生活和学习带来许多麻烦。
99年7.20后,我们这些信仰「真、善、忍」做好人的大量守法公民,在一夜之间被江泽民政治流氓集团推向了政府的对立面,用国家恐怖主义的暴力手段欲将我们「名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使无数法轮功修炼者的生存条件面临极大危机,使多少无辜的家庭家破人亡。
99年暑期过后,校团委将我父母从新疆叫到北京,以中断学业要挟二老逼迫本人写放弃修炼法轮功的保证书。在种种毫无道理的迫害和冤屈下,我选择了向政府请愿、上访,呼吁停止对法轮功的造谣和镇压,还给我们炼功的合法权利。
1999年10月底我在向政府上访的途中被便衣抓到了天安门分局,在审讯室内,警察强行给我戴上下背铐、罚站马步、用胶皮棒猛抽我的臀部……使我在剧痛中汗流如雨,手铐嵌进了肉里。当晚,我被校方接回后,系党委、校团委对我施以高压,禁止我继续行使公民上访、信仰自由、言论自由的合法权利。为能够向政府说明法轮功的真实情况,我被迫于第二天晚上流离失所,一个月后回校,被逼休学一年,由父亲接回家乡。
由于江政权在全国范围内搞恐怖的消灭法轮功运动,家乡的炼功人也被判刑劳教、电话监听、人人表态过关、株连亲属等等,家人十分恐惧,只好将我送到了一个偏远的乡村亲戚家躲避。但在那里,环境也十分紧张,到处抓人,亲戚们整日提心吊胆。
2000年7月22日,我到天安门广场为法轮功和平请愿,被警察连拖带打地推上了警车,并在警车内揪著我的头发施暴。后来,我和其他上百名炼功人被押到另外一个公安局,凶恶的警察强迫我们每个人照相,手掌摁手印。这样做的目的就是将每个法轮功修炼者记录在案,以便采用各种方式使所有坚持信仰的法轮功学员无法上学、无法工作、无法有正常的社会交往和家庭生活,被非法关入拘留所、精神病院、劳教所、监狱,遭受酷刑、强体力劳动及精神折磨,失去生存条件,从而迫使他们放弃修炼法轮功。那一次在公安局我被非法关押了48小时,没有任何法律程序、手续。并且被罚站连续好几小时,直到近乎瘫倒。晚上被扔进没有床的小号内,不准睡觉,更不准炼功,否则就要被毒打。
2000年9月休学期满由父母送回校,校方因我「复学申请」中「认为和平上访没罪」不合「要求」而迟迟不予复学。以致本人遭到父亲的棍棒毒打,好端端的家庭被无法无天的迫害正义良知整得鸡犬不宁。父母自知无力向江泽民讲理,为了图自家的一时安逸,就把所有冤恨撒在我的身上,逼我出卖自己的良心。这种悲剧在7.20之后的中国大陆是屡见不鲜的。在残酷的系统的国家恐怖主义镇压下,无数的家庭破裂,无数人流离失所。
2000年10月,我陪同父母去天安门广场游玩,在我们一家上天安门城楼前,警察逼父母辱骂法轮功才准上城楼。
2000年12月20日,本人在北京大学分校和平散发法轮功真相材料时,被分校七八个保卫人员发现并当众殴打后送北京昌平公安分局看守所拘留。刚到看守所的头两天,我的一条腿便被犯人打得淤肿,一个多月不能正常走路。同号的另一名法轮功修炼者经常被扒光衣服,变态的数名犯人竟将牙刷捅进他的肛门寻开心,并经常对他用各种变态流氓方式进行凌辱。
在非法拘留、白天被罚长时间坐板、晚上冻得无法入睡、一个多月不准洗漱、每天吃拉得咽喉生疼的窝头等不公正对待下,我开始绝食表示抗议,三天后,警察对我强行灌食。他们派犯人将我反架著胳膊硬拖了几十米,使我的胳膊几乎被弄折,鞋也拖掉了,直到寒风刺骨的门口被摁倒在地,由一名警察边骂「插死你」边使劲往我鼻孔里插橡皮管,强行注射进一碗水冲奶粉或玉米糊,完后快速扯出橡皮管,使我的鼻膜受到很大刺激。没有任何消毒设施和必要护理、甚至连犯人都可以帮助灌食。有一次,同号的一名法轮功修炼者绝食被摁在地上插管时抗议:「你们不能这样对待我」,警察穿著皮鞋照他的头猛踢,导致眉骨处长时间瘀血……
在那里,我们被野蛮剥夺了和平抗议的最后方式──绝食,而遭受了更大的灌食摧残。十几天下来,见过我的人都说我已严重脱相,那时除了呼吸外,我几乎已没有力气,身体极度虚弱。而这一切,相信警察通过监控器看得是清清楚楚,但我仍每天被罚长时间坐板,晚上睡在寒风阵阵的靠门口的水泥地上,伸不开腿,翻不了身。
2001年1月22日未经任何审判质证程序,我被一女警察宣布判劳教一年,我问她判我的法律依据是甚么,她支支吾吾说你自己查去,我就拒绝在劳教通知书上签字。
第二天也就是2001年1月23日(除夕)凌晨,昌平看守所将我和另外四名法轮功修炼者铐上警车,押至北京市劳教人员调遣处(大兴区团河劳教所附近)。刚进调遣处的大铁门,一、二十名腰挎警棍、手铐,手拿七、八十厘米长辟啪作响的电棍的警察站两排将我们夹在中间。一人厉声称我们为某教,并强令我们服从命令,逼迫学员:从今以后站立、行走不许抬头,必须低头看脚尖,两手放于腹前;蹲(用于点名、等候吃饭、跟警察谈话等)要双手手指交叉抱后脑杓下蹲,两肘放于两大腿里侧,头扎到裤裆里,绝不许抬头,(被警察叫去时,首先要高喊:队长好。然后在警察面前这样蹲著。否则就是抗拒改造,要被电击)。走要碎步走直角。如果有人稍敢不从,这群恶警便上来疯狂电击、踹打学员。男女学员分开后,恶警逼学员念规范,并强迫写「在劳教所期间不炼功不传功不绝食不自伤自残」的保证书,每位学员都被强制写,不写就电,打骂,摁著手写……
我被分到二中队二班,每名法轮功学员都被警察指派一至二名「包夹」(即由非法轮功人员的劳教者充当),不许我们相互说话,监视我们的一举一动。刚去的几天,我们被强迫每天从早到晚户外练队,三九严寒,一站就是几小时,还得高喊侮辱人格的「报告词」(每天吃饭前要喊报告词、回答警察问话要先喊报告词、练队要喊报告词,睡觉前还要喊报告词),强迫唱改造歌,遇著警察必须抬头高喊:队长好,然后立刻低头。打饭、上完厕所甚至被警察辱骂电击后必须高喊:谢谢队长。到了晚上强迫我们背劳教规范,背不会每天深夜12点多才让睡。
几天后,开始要我们劳动。即徒手往木制的一次性筷子头上裹一层纸,纸上印著「已消毒」,事实上极不卫生,患有传染性肝炎、性病的劳教人员都必须干,干活前从不让洗手,一屋40人左右挤得满满的,筷子堆得地上、床上到处都是,满屋子木头屑。(调遣处卫生状况极差,如:每天早、晚洗漱大便时间只有几分钟,常常刚蹲下就被警察叫骂著出去排队;长期不让我们去洗澡,直到发现大量劳教人员身上都是虱子,才让洗了一次澡,而那次也是将几十人一起哄进只有一两个水龙头可用的澡堂洗了几分钟;2002年夏,调遣处爆发流行性肝炎;……)
调遣处为最大限度的从劳教人员身上榨取利益,已到了几乎疯狂的程度:我们包筷子的规定任务是每人每天7500根至10000多根,从早晨6点起床开始不停地干到夜里12点还完不成,除了难以忍受的腰酸背痛之外,还要受到警察、普教的辱骂、殴打。在调遣处的一个多月,几乎天天如此。班里几名上了年纪的法轮功学员刀万辉、杨巨海、李学良、陈经建、贾林等因眼花、手脚动作已快到极限但仍完不成任务被队长强令到滴水成冰的户外坐在水泥地上干活达数小时,还完不成就剥夺他们的睡眠时间,通常只让睡三、四个小时。
法轮功学员徐化全(外语翻译,硕士,30岁左右,在分局被警察灭绝人性地用烟头烫掉一个乳头)因拒绝超时超体力的迫害性劳动,被二中队周中队长用三根电棍电击后,又24小时全身捆绑在床板上,命令包夹不让他睡觉,以逼写检查。看守徐化全的普教被特许吃小灶,加上队长背后撑腰,便肆无忌惮地辱骂、折腾徐。为了不让徐合眼,普教用橡皮筋猛弹他的眼睛、面部,令他痛苦不堪。我据理质问周中队长为何不让人睡觉时,周反倒说我在「对抗政府」。
同时,我们还被调遣处强制洗脑,调遣处于2月在大批队长的电棍包围下,强迫几百名法轮功学员集体观看给法轮功造谣的录像,并要求写认识。天安门自焚事件在《焦点访谈》播出后,我们除每晚被强行组织观看外,还要写认识。
2001年3月1日,我被从北京市劳教人员调遣处押至北京市团河劳教所二大队。团河劳教所的主要任务是使被抓进去的法轮功学员转化(即通过长期高强度强制洗脑、精神强奸,用不让睡觉、电棍、毒打、体罚、精神刺激等手段强行使学员改变信仰,写出辱骂法轮功和拥护XX党的「四书」,并被劳教所逐一录念转化书的像,人为地把XX党和法轮功对立起来)。
同时在国内、国际社会上给法轮功进一步造谣、给镇压有理制造卑劣的藉口。在警察蒋文来、倪振雄、王华等的唆使下,对我等不放弃法轮功的修炼者,除每天至少坐18个小时的儿童椅、被疯狂洗脑、中午不准和其他犯人一样睡觉、晚上比正常睡眠时间晚4个小时即凌晨2点左右才能休息(早6点之前起床)外,还对我们每人进行了连续十多天的熬夜,晚上最多时只能睡半小时,通常是整宿不让合眼,刚一打盹就被轮流值班的犯人推醒。那段时间我被折磨得几乎精神崩溃,骨瘦如柴。
犯人们在队长的授意下,可随意串班,残酷毒打体罚虐待污辱不放弃修炼者。我在班里被施以高压强制罚蹲数天,每天连续蹲18个小时以上,不准坐、起、挪动,仅有的两三次上厕所时间还要打报告,要看看管犯人的脸色。当然,这一切若不是警察支使,他们是不敢干的,因为按劳教规定这样做会被警察肆意延期。
几天后我痛苦万分,腿脚严重肿胀,鞋早已穿不进去,已不能行走。警察不但不悔改,反而变本加厉地折磨刺激我。在班里,几个犯人围著我念栽赃法轮功的劳教所内部材料进行洗脑,我捂耳朵不听,说这是造谣,他们一群犯人便强行抓住我的胳膊,按住我,逼著我听。(有一次撅我的手指,差点就折了)。我奋力挣脱,他们就使猛劲抽了我十余个嘴巴(他们曾因我驳斥谣言而抽得我嘴角流血),并用掌疯了似的拍我的头;又一犯人抓著我的头就往墙上撞;另有犯人使重拳猛击我下巴,打得瘀紫……这种为强制法轮功修炼者接受洗脑的赤裸裸的暴力在队里时有发生,而值班的警察们个个不闻不问。
不转化的法轮功学员,整个160余人住的筒道刷厕所、扫垃圾等脏累活全是他们几个的。警察倪振雄说这是因为「没改造好」——他们要把所有信仰真善忍的人改造成背叛信仰、出卖同修、出卖师父的人。如果我们不从,他们就对我们百般虐待和折磨,还说出种种这样无耻的藉口。
二队警察王华常利用自己值夜班的时间找我谈话,凌晨3点半才让我睡一两个小时。在其纵容下,六班犯人常当著他的面体罚、威胁我。2001年4月,我调至五班,犯人李某积极「帮教」强迫熬夜,常对我动手动脚,当面恶毒攻击法轮功以刺激我,并无故辱骂我,我向王华反映,王华反而纵容、唆使迫害。2001年5月,二大队每天给全队人员上课,内容为由警察念栽赃法轮功的材料。我拒绝参加并绝食抗议,王华故意让一天未进食的我外出干体力活,并写材料给我造谣,说我抗拒改造。2001年6月,我被非法24小时捆绑在集训队期间,王华亲临现场,示意看著我的普教要进一步施暴。这是后来这名普教告诉我的。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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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稿:2004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