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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道夫·艾希曼的"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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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有顺

阿道夫·艾希曼——希特勒对犹太人实行种族灭绝的主要工具之一——的良心,真正成为一个思想问题,是在六十年代的耶路撒冷。此前,艾希曼一直化名奥托·海尼格和理查德·克莱曼特隐藏在南美洲,直到1960年才被以色列特工人员查明,并在阿限廷内地的一次大胆行动中将其逮捕归案。在接下来那场漫长而著名的审判中,罪责及其承担的问题,又重新折磨着人们,尤其是汉娜·阿伦特小姐的卷入,使事情有了哲学的意味。
  
阿伦特小姐是海德格尔的学生,著名的思想家,《极权主义的起源》一书的作者,她就艾希曼在耶路撒冷受审这一事件,为《纽约客》杂志写了一系列文章,并在此基础上出版了《耶路撒冷的艾希曼:关于寻常的罪恶的报告》一书。她出席了审判现场,研究了许多令人棘手的材料和记录之后宣称,艾希曼在内心里并不是一个纳粹主义者;他加入纳粹党时,并不知道希特勒的计划;盖世太保在巴勒斯坦移民中为犹太人提供了帮助;希姆莱也有其怜悯之心;用毒气杀害犹太人的计划源于希特勒的安乐死计划;总而言之,艾希曼是一个谦逊的人。阿伦特居然还引用了艾希曼的声明:“我本人对犹太人没有仇恨。”她同情艾希曼,悲叹道:“哎,没有人相信他。”
  
——这是惊人的,它与历史事实的出入太大,因为就连艾希曼自己在战争结束时也曾狂叫:“当我走进坟墓时,我会因为杀死了500万犹太人而大笑,这件事给我带来了极大的满足和快感。”阿伦特小姐所作的辩解是,艾希曼许多时候并没有亲手实施屠杀,但这能作为给艾希曼开脱的理由吗?耶路撒冷地方法院发表的说明或许可以回答阿伦特小姐:“依我们看来,把受害者送往地狱的法律和道德的责任,不比他亲自实施死亡的责任小,甚至更大。”这才是事实的真相,阿伦特无视这一点,为此遭受到了猛烈的攻击,她后来被人描述成是一个充满轻信和偏见的人。
  
作为历史学家的阿伦特可能的确是失败的,但作为思想家的阿伦特依然有意义。她的《耶路撒冷的艾希曼》告诉我们,艾希曼为自己辨护的一个重要论点是,“没有外在的声音来唤醒他的良心。”正如另一个高级纳粹分子恩斯特·卡尔登勃鲁纳于1946年在纽伦堡审判的被告席上所哭诉的:“我只是履行了情报机关应该履行的职责。我拒绝做希姆莱的替罪羊!”这些言辞虽然不能为他们洗刷滔天罪行,但它对生活在那个时代的每一个人的挑战是极为有力的。至少,它为我们提供了新的思想路径:在一场有共谋意味的民族性犯罪里,个人承担罪责的最后限度在哪里?艾希曼不是普通的罪犯,他的暴行是否普通的法庭可以审判得了的?
  
艾希曼说,没有外在声音来唤醒他的良心,所以他所做的不能全由他一个人来承担,何况在那种境遇里,他没有理由不执行元首的意志。这个辩护在普通情况下肯定是荒谬的,因为艾希曼作为一个成年、健康而有自由意志的个体,必须为自己所作出的每一种选择负道义和法律的责任。而事情却没有这么简单。赫内的《党卫军》一书记载了一位奥斯维辛幸存者的回忆,他说:“在我认识的党卫队队员中,几乎没有一个人说不出自己不曾救过别人的性命,虐待狂是少数,真正具有病态主动犯罪的不超过百分之五至十。其他的都是完全正常的人,他们完全能分辨善恶,他们都知道发生的是什么事。”也就是说,每一个纳粹都是有理性的,有正常的选择能力,他们对犹太人的屠杀是有计划、有目的的。更有意思的是,纳粹的刽子手们在日常生活中很多都是不乏正直和道德的公民(《索菲的选择》中所描绘的那个奥斯维辛司令赫斯就是这样一个人),杀害犹太人在他们看来只是忠于法律的工作。想想,一个平时循规蹈矩的人,却能为了所谓的国家利益,面对几百万人的鲜血而无动于衷!理性和非理性会如此奇怪而和谐地统一在艾希曼等人身上,确实给我们留下了一个巨大的谜。纽伦堡审判时,许多纳粹都辩解道,作为一个军人,执行法律和服从命令是天职,何罪之有?这确实是一个思想的难题,涉及到错误的法律是否要执行的问题,何况外面还有声势浩大的群众支持的声音。
  
今天回过头来看,许多的历史事实证明,当一个民族的多数人都卷入一场犯罪时,也许真的存在一个良心需要被唤醒的问题,否则,个体在整个时代的压力下会更多地凭巨大的惯性活着,而难以作出独立、正义的选择。就像我国的“文革”时期,许多人都在偶像崇拜中变得疯狂、盲从和非理性一样,事后让人觉得难以理喻,它决非“上当受骗”这四个字所能简单概括的。回想起来,即便像顾准这样的人,若非过早就被体制抛弃,身陷囹圄,要产生那些有反叛意味的清醒思想,怕也是难的。
  
由此我想起哲学家雅斯贝尔斯在战后的反思:“我们全都有责任,对不义行为,当时我们为什么不到大街上去大声呐喊呢?”雅斯贝尔斯从哲学的角度对每一个人发出了质问,意即在一场民族性的黑暗面前,光审判几个艾希曼是不够的,只有每个人都完成一次内心的审判之后,民族精神的救治才可能有效,因为在那场劫难里,许多人都用赞成或沉默投了纳粹一票。真正该悲哀的是,事实往往与之相反,多数人是希望把不堪回首的往事从记忆中抹去,以推卸责任,如导演陈凯歌所说:“无论什么样的社会或政治灾难过后,总是有太多原来跪着的人站起来说:我控诉!太少的人跪下来说:我忏悔。当灾难重来时,总是有太多的人跪下去说:我忏悔。而太少的人站起来说:我控诉!——‘文革’以后也正是如此。……问到个人的责任,人们总是谈到政治的压力,盲目的信仰,集体的决定等。当所有的人都是无辜者,真正的无辜者就永远沉沦了。”
  
“我们全都有责任”,并非鼓励秋后算帐,而是希望由此给罪恶设定一个最低限度的防线,它指的是,我们对已发生的劫难有责任记住,对未来不致重犯类似的罪恶有责任防范。一个没有记忆的民族也就没有未来。索尔仁尼琴在暗中写作《古拉格群岛》时,许多人劝他“让过去的过去吧”,并说:“如果常常牢记过去,会失去一只眼睛的。”索尔仁尼琴回答说:“这句谚语的下一半却是:忘记过去,你会失掉两只眼睛。”
  
问题依然存在。那些在巨大的蒙昧与惯性下生活的人的所作所为,在今天可以得到原谅,但艾希曼的辩护词——没有外在的声音来唤醒他的良心——却无法被抹去:希特勒是经由每个人投票选举上台的;屠杀犹太人赢得了许多普通德国人的支持;更还有哲学家海德格尔(时任弗莱堡大学校长)之流为“领袖”的意志助言:“大加称颂的‘学术自由’应遭到德国大学的唾弃……领袖本人而且他一个人就是活生生的、本来的德国现实及法律。”正是有了这种令人惊讶的所谓的群众基础,纳粹惨绝人寰的种族灭绝计划才能得以顺利地实施。因此,今后为了防止暴政的重现,最该警惕的恐怕还不是希特勒或艾希曼这些个人的再生,而是产生希特勒和艾希曼的土壤:非理性或屈从于暴力的群众。——这个群众包括你和我在内的每一个个人。
  
有一句话也许值得我们铭记于心:对极权政府的扩展不作决定,就等于决定支持。
  
并不是说,艾希曼由此就能逃脱公义的审判,以色列为他做了3000多页的案情记录,完全符合史实,他于1962年5月31日被判绞刑,可谓死有余辜。但我每思及他那句没有外在的声音来提醒他的良心的辩护词,内心就会发冷,它向我们重申了这样一个事实:面对黑暗的时候,最可怕的就是普遍的沉默;在反抗的声音停止的地方,暴政一定会大行其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