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劳教人员反映的劳教所实情
打印机版 | 【投稿/反馈】 致上级领导:你们好!我现在反映的是安徽省南湖劳教所凤凰山大队五中队的问题,问题如下:
一、这里是利用劳教管劳教。干部利用班组长来管,所谓的班组长按规定应该由劳教选举产生的。但这里的班组长都是由干部任命的,他们都是所谓的"关系户"。据说这种"关系户"的人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有的是(有本队的,有上级单位的)亲戚或亲戚的亲戚的亲戚;有的是直接用钱买的"户口"。他们都是"多进宫"或带有黑社会性质的能打能杀的人。在工地上、在大院内他们有绝对的权力,动不动就打人骂人,还不允许劳教有任何抵触。干部要求劳教绝对服从班组长,这是干部多次在大会上宣布的队规。否则轻则电棒处理(这里的干部使用电警棍就象吃饭使用筷子一样平常,没有任何手续,甚至私藏电警棍带到工地。看谁不顺眼就电谁,如带工干部徐某某在5号工地就电了3名劳教),重则罚分加期,以保证这些班组长有绝对的权利,他们打人骂人,强行拿别的劳教的钱和物。反映上去,重则"下大组",就是不让他们担任班组长(化为民,王风海、沈长发都是这样处理的),轻则不了了之(翁传华、李才军打人就是这样处理的),没有任何其他实质性的处理。过不了多少天他们又当上了班组长(王风海就是一例)。那么是什么力量使这些班组长敢胡作非为呢?一是干部撑腰,出了事不用怕;二是高奖分刺激,他们的奖分比一般劳教的高两、三倍。大院内减刑最长的都是这些牢头狱霸;三是不用劳动,专职牢头狱霸。
二、这里的劳教在工地上劳动时间长,劳动强度大,没有休息天,500多亩农田就20多个劳教去干,每天要干10多小时,有时 11-12个小时,夏天也不按总所规定收工,任意加长劳动时间。强度大,一个人要干别的中队2-3个人干的活。那么他们采取什么办法让劳教拼命干活呢?一是班组长的打骂,工地上他们任意打劳教,翁传华打侯兵(解教了)、江多生、聂士红就是一例。然后交给带工干部,干部轻则骂一顿被打的劳教,重则电警棍处理,如安有海(解教了)等都被处理过;二是回到大院班组长打骂体罚劳教,如徐笑良、江多生多次被打骂、被罚站、被罚不让睡觉。在这种高压下劳教不得不拼命干活。
三、有饭不让吃,这边刚进饭堂,那边就叫散,不让吃(前后不到5分钟),吃不饱,只好望饭止饿。有床不让睡,不让劳教一人一床,必须两人一床,说是卫生,因为床上被子不让人用,是给外人看的,做样子的,中午休息不让睡床。每天只能睡5-6个小时,晚上不让睡,而在大院中央坐着,到将近10点才让拿被子、上厕所,要到11点才能入睡,早晨4点多就要起床。有厕所不让上,在大院上厕所很困难。下大雨不能出工,晚上在大院内静坐4、5个小时都不让大小便。有电风扇不让用,再热的天饭堂内的电扇都不开,号房内的电扇热天中午只用一会,剩下时间到大院内坐着。有一名叫王远的劳教当场被热昏过去,送到医院内输氧气。洗过的衣服没地方晒。自来水也是池塘内的水抽上来的含有大量的泥沙。夏天劳教都喝生水。不让洗澡,都在外面池塘内洗,出入都穿潮湿的衣服。干部卖的小锅菜30元一份,里面只有5、6片猪头肉 ,没有钱可以欠着,到期不还,解教也不让回家。如合肥的李照风被扣一个多星期,还有几个月的。
那么有没有人反映情况呢?有,但是上面未来调查前干部事先就准备好了劳教怎么回答。还有一个地方保护主义,这个队是司法部的文明单位,有人把所有的问题都压下去,利用这张牌为自己搞多利。这就是文明单位的所谓的"文明"。
胡XX
2001年 8月24日
发稿:2001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