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盘山恶警勒索法轮功学员钱财遭恶报
打印机版 | 【投稿/反馈】 辽宁省盘山县东部苇场派出所所长刘淼等干警,利用手中的权利谋取法轮功学员钱财,拿现金作抵押来限制法轮功学员不允许去北京上访。镇压初期每人收2000元,后又收每人5000元,最后高达1万元。名誉上是抵押金,可是却不给收据和任何收款凭证,没有期限。在其中还用其他方式向学员要钱,扣钱。为满足他们个人的私欲,无恶不作,造成多名大法弟子生活极度困难,经济生活危机。然而善恶有报是天理,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人是没有好下场的。前不久派出所所长刘淼突然遭受一场严重的车祸,造成多处骨折,至今还拄着双拐走路。真是现世现报,如不醒悟,继续作恶的话,更大的灾祸将降临,真是危险至极啊。
发稿:2001年9月13日
更新:2001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