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来稿:人民、国家、政党、领导人
打印机版 | 【投稿/反馈】 ◎瑞清在很多中国人头脑中,人民、国家、政党、领导人的概念和它们之间的关系是模糊不清的。很多人把它们混为一体,从而被人利用了,而自己却浑然不觉,反而还认为自己头脑清醒。
人是地球上万物之灵。人民是国家、政党、领导人产生和存在的基础,人民是第一位的。没有人民,国家、政党、领导人将无从谈起。
国家是人民生活在一起的一个地域范围。政党是由人们结成的有政治纲领的组织。领导人是一群领导国家的人。一旦有了人民和稳定的国家后,以上国家、政党、领导人三者的关系便是国家-政党-领导人的先后顺序。当然,领导人可以是无党派的,这时三者的关系可以简单为国家和领导人的先后顺序。
总之,人民、国家、政党、领导人是一个从大到小、由主到次的顺序。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现今中国政府的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是根本错误的。
“四项基本原则”中第一条就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明显地把政党利益摆在国家之上;而“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又把国家体制摆在人民之上;至于“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则更是在愚弄人民;最后,“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就成了挂羊头买狗肉,成了中国共产党暴力统治人民的依据和手段。
据此,我们也不难看出中国共产党历次提出的“全国人民紧密团结在XXX为首的党中央的周围”的核心论的荒谬、可笑。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至今,事实证明,在中国始终是领导人-政党-国家-人民这样一个极不正常的、完全颠倒的先后顺序。
先看过去,在毛泽东时代,历次残酷的运动、所谓的阶级斗争,无一不是毛泽东为了自己、为了中国共产党的一己之利而发动整个国家机器来愚弄人民。多少的冤案、错案、惨案!几十年的折腾人民!直接或间接受害于那些运动而死的人数触目惊心,可谓从古至今,世界仅有。
再看现在,江泽民为了自己的利益,发动整个中国共产党和整部国家机器对法轮功进行着赤裸裸的暴力镇压。两年多来,在这场对法轮功的镇压中,中国共产党使用了在历次整人运动中积累的丰富经验和手段,使用了所有的残暴、狡猾与尖诈。直接的例子就是其所采用的“连坐制”。具体说来,就是如有一个法轮功人去北京上访,则他的家庭成员,他的亲戚,他所处的街道居委会,工作单位,所在县、市、区、省的各级领导都要受到经济和行政上的处罚。这是在煽动人民对法轮功及法轮功人的无端仇恨,挑起群众斗群众的残暴运动。而事实上,中国共产党这种折腾人民的贯用伎俩在不少中国人身上的确奏效,这些人就是在被利用着却浑然不知。
很多人就是对人民、国家、政党、领导人的概念和它们之间的关系混淆不清。法轮功创始人说:“自主乱民,逆天叛道。”难道不是吗?明明是站不住脚、不能成立的事情,干吗要跟从呢?其实,连默许它存在都是不应该的。
中国人,应该清醒清醒,好好想想了!不要再无知地被人利用了。难道教训还不够多,还不够深刻,还不够惨痛吗?!
发稿:2001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