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心声:上行下效
打印机版 | 【投稿/反馈】 《长春晚报》2001年7月31日第3.6版有几个醒目的大字:几个“一把手”全是巨贪——沈阳市要害部门几乎逐一“陷落”。文章写到:从市长、市法院院长到市检察院检察长,从市财政局局长到市国税局局长,从市土地局局长、市物价局局长、市烟草专卖局局长、市建委主任到市国资局局长……一个又一个要害部门几乎逐一“陷落”。
全国有23个省、4个直辖市、219个地级市、434个县级市……这样的巨贪又何止几个?
说这些人是巨贪,其实哪一个这样的巨贪后面没有更大的后台?没有更黑的吸血魔爪?众所周知,江泽民与其子贪的那才叫肆无忌惮,还要不知耻地大谈反腐倡廉。
俗话说:上梁不正,下梁歪,上行下效。江泽民是何等之辈,一目了然。
江泽民在电视、电台、报纸中曾大肆诽谤、诬陷法轮功创始人“敛财”。然而就我个人而言,学法轮功前每年都会利用职务之便弄钱、弄物。学法轮功后,知道宇宙中有个理叫:不失不得,得就得失。所以不但改掉了以前的恶习,而且还多次拒绝别人主动给的不正当钱,从几百元到上万元。其实,在亿万法轮功学员中又何止我一个?而且我做的与其他功友,与一名真正合格的大法弟子比较还相差很远、很远,不值一提。但是,如果我们的老师走的不正,我们做弟子的又怎么能走正呢?
江泽民之所以仇恨法轮功和法轮功弟子,是因为法轮功走的太正,而他们太邪。他容纳不了,忍受不了;他妒嫉、仇恨、恐惧、疯狂,不择手段……。现在已有259名法轮功弟子被折磨致死,更多弟子被开除公职,打伤,打残,送进精神病院,拘留,劳教,判刑……。
然而,乌云是遮不住太阳的,正的永远是正的。善恶必报是宇宙的真理。江泽民之流最终是逃不脱上天的惩罚的!
乌云即将散尽,光明就在眼前。
发稿:2001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