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古罗马对基督教的迫害看今天的法轮功(上)
打印机版 | 【投稿/反馈】
![]() |
法轮功在中国遭到了前所未有的残酷镇压。两年中,法轮功的坚韧使世人惊叹,也使一意孤行的江泽民集团恐惧万分,疯狂的镇压与迫害一再升级。法轮功作为一种信仰吸引了那么多人习练,而如今又作为一种精神运动,向强权发起令人敬畏的挑战。这一信仰所显示出的压不垮的精神也正是历史上的那些历经邪恶迫害而得以确立的正信的再现。
基督教在早期的两百多年中经历了无数次政府取缔、逼迫以及民众的暴力对待,许多基督徒为自己的信仰而献身。但这一切并没有阻止基督教信仰的广泛传播,越来越多的人为圣徒们的精神所震撼,而古罗马帝国却在蛮族入侵、瘟疫和天灾等报应中走向灭亡。历史早就给人类留下了深刻的教训。然而,在今天中国大陆对法轮功的诋毁和迫害中,人们再次看到残暴、卑劣的历史在肆无忌惮地重演。
一、“打击善的一定是邪恶的”
面对正信,镇压迫害者采取的手段都是极其恶毒的。时代在发展,而人性中的恶却没有消失,他们在迫害正信上没有任何收敛的迹象。今天,江泽民集团在镇压法轮功的过程中充分运用权谋和暴力,已经达到登峰造极的地步。透过基督教历史上留下的斑斑血迹,可以清楚地看到古今中外迫害正信的邪恶之徒固有的罪恶本质。
●栽赃和诬陷
为了促成对正信和善良民众的迫害,邪恶之徒往往首先采取各种方法颠倒是非、混淆视听,制造进行镇压的种种借口。
根据罗马史学家塔西图(Tacitus)的记述,古罗马皇帝尼禄(Nero)故意在罗马城纵火,然后嫁祸于基督徒。后来,盖勒流也采取同样手段,十五天内在尼科米底亚皇宫制造了两起火灾并诬蔑为基督徒所为,迫使当时的皇帝戴克里先(Diocletian)下狠心迫害基督徒。
为了煽动民众的反基督教情绪,古罗马的一些理论家编造了不少针对基督徒的谣言,诸如基督徒在拜神时要杀死婴儿并喝其血、吃其肉,还说基督徒狂饮、乱伦等等,所有古罗马社会的恶行都被强加在基督徒身上。
今天,江泽民集团谎称法轮功不准人吃药、宣扬“世界末日”,诬蔑法轮功创始人敛财并拥有汽车、豪宅,捏造和导演了“一千四百例”、“香山自杀”“天安门自焚”等栽赃陷害法轮功,诽谤法轮功勾结外国势力,公然宣布法轮功为x教,利用官方传媒对法轮功进行铺天盖地的诋毁和谩骂。其对造谣和诽谤的精心谋划、对官方传媒流氓式的利用以及进行欺骗宣传的规模远非古罗马皇帝可以比拟。
●全面的强力镇压
栽赃和诬蔑只能暂时蒙蔽不了解事情真相的公众,却根本无法动摇坚持正信的修炼者,邪恶之徒们只好动用暴力。
当年,尼禄(Nero)曾命令将不少基督徒投进竞技场中,罗马权贵们在大笑中看着这些人被猛兽活生生地撕裂咬死。他甚至吩咐人把很多基督徒与干草捆在一起,制成火把并排列在花园中,然后在入夜时点燃,照亮皇帝的园游会。
奥热流(Marcus Aurelius)皇帝对基督徒的迫害也非常残暴。根据史学家沙夫(Schaff)的描述,“殉道者的尸首,满布街头;那些尸首被肢解后焚烧,余下的骨灰则散入河中,以免他们所谓的‘神的仇敌’沾污大地”。
公元二百五十年,僭主德修斯(Decius)发出敕令,命令基督徒必须在选定的忏悔日放弃自己的信仰,否则将受到地方总督的审判。身为基督徒的政府官吏或被罚为奴隶,或被没收家产;最坚定者被处死。至于平民,处境更是悲惨至极。
公元三百零三年,戴克里先(Diocletian)皇帝又发出敕令,开始了“罗马帝国政府发动的最大一场宗教迫害”,众多摧毁教会、收缴圣经和屠杀教士的暴行发生了。
与历史上的邪恶类似,江泽民一伙滥用职权剥夺了法轮功学员的炼功自由和上访等受宪法保护的权利,操纵公安、国安、各级政府部门和司法部门非法监控、拘禁、毒打、劳教以及审判法轮功学员,推行“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杀”和“打死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等政策。在已经披露的死亡事件中,被虐杀的法轮功学员也高达二百六十人之多。
湖北麻城的一名法轮功学员被打昏后浇上汽油活活烧死,却被诬蔑为自焚;山东的一位女法轮功学员和她八个月的婴儿在北京的劳教所被双双折磨致死;一位被公安打伤的法轮功学员在心脏依然跳动的情况下被取掉救护设备后强行火化;陈子秀等大批法轮功学员因为拒绝放弃信仰被拷打致死。类似的罪恶罄竹难书。
大批法轮功学员十几天不被允许睡觉,被迫长期从事超强度的体力劳动,有的被注射大剂量的严重损害中枢神经的药物或者施以迷魂药,很多法轮功学员遭受了生不如死的酷刑折磨并造成严重的伤残。所有这些都是为了逼迫法轮功学员放弃自己的信仰。
在今天崇尚民主和人权的现代社会中,动用庞大的官僚政府的一切力量、资源和所有的社会控制手段对法轮功学员进行残酷的迫害和虐杀,已经成为人类文明史上最大的耻辱。
●对强奸的纵容和怂恿
历史上,对女基督徒的迫害是骇人听闻的。一些史书叙述了发生在公元二百零九年至二百一十年之间的一些事件,“据说那些视死如归的虔诚的妇女往往被迫受到严峻的考验,要她们决定,在她们看来宗教信仰和自己的贞洁究竟何者为重要。奉命并来奸污她们的淫荡的青年事先都曾受到法官的庄严告诫,要他们对那些不愿向维纳斯爱神祭坛敬香的渎神的处女,必须尽最大努力来维护爱神的荣誉”。
卑鄙无耻的恶行同样发生在今天的中国大陆。在江泽民集团镇压法轮功的野蛮政策纵容下,大陆劳教所将很多女法轮功学员剥光衣服投入男牢房,很多恶警公然对女法轮功学员进行性侮辱和强奸,北京警察在派出所甚至当街强奸女法轮功学员。在不择手段的打压中,强奸这种犯罪行为成为逼迫人们放弃信仰的手段,而罪犯丝毫得不到法律的制裁,可见迫害者的道德已经堕落到了禽兽不如的程度。
●法律成为迫害正信的工具
众所周知,古罗马帝国的法律体系非常发达,辩护制度已经成熟。但完善的法律体制没有阻止暴虐的统治者对正信的迫害,审判和刑罚却成为一种堂而皇之的迫害方式。
在古罗马时期,一位叫皮里钮(Pliny)的巡抚禀告他雅努(Trajan)皇帝说,“任何被控为基督徒的,我便审问他们是否真是基督徒,若他们承认,我便以刑罚警吓他们,并再次审问,假若他们坚持承认自己是基督徒,我便下令将他们处决”。他雅努(Trajan)在批示中说,“你在处理被控诉为基督徒的案件,做得非常正确……”。
在臭名昭著的西普里安被斩首案中,教父西普里安拒绝放弃信仰和“改过自新”,法庭便认定其“私自纠集犯罪集团”和“敌视罗马诸神”的罪名成立并判以斩首。
今天,江泽民集团指使司法机构肆意解释并滥用刑法关于利用x教组织犯罪的规定,对拒绝放弃信仰、进行上访和传播迫害真相的法轮功学员进行非法审判并判以重刑,却明文禁止律师为法轮功学员辩护,禁止司法部门接受法轮功学员的申诉以及对不法官员的控告。不仅如此,公安机关还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条件对千百万法轮功学员进行超期拘留、监禁和劳教;公开绑架法轮功学员并强行送入“洗脑班”,以便进行灌输、恐吓和各种精神以及肉体折磨。
为了迫害法轮功学员,江泽民在中共内部成立了严密的指挥系统“610”办公室。“610”办公室调遣和操纵一切政府部门、宣传机构和司法部门,全权决定是否对法轮功学员进行劳教、起诉和审判等。法轮功学员的人身自由丧失殆尽,生命安全没有任何保障。中国大陆参加的有关人权保护的国际公约不过是欺骗国际社会的幌子,宪法和法律在惨无人道的政治迫害中早已成为一纸空文。
本文转自“明慧网”,转载时,有改动。
发稿:2001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