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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全国优秀法院院长“畏罪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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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6月5日讯】 2001年5月6日,就在中国的五一长假要结束的前一天,原哈市南岗区法院院长姜修文在黑龙江省监察厅在某宾馆设置的临时审讯室里上吊自杀。此事立即在哈市和全国的政法界引起了震动。

姜修文这位全国优秀标兵法院的院长为什么要自杀呢?这位标兵院长当初又是怎样使南岗法院成为中国法院系统的标兵的呢?

其实,在哈市的政法界大家都知道,哈市南岗区法院是一个典型的“吃完原告吃被告”的所谓先进标兵法院。枉法裁判、徇私舞弊、敲诈勒索比比皆是,罄竹难书。对南岗区法院的判决进行上诉、上访、进京告状的人数在全国也是排“标兵”。因此,姜修文无疑是该院最大的贪官。

据黑龙江省纪检委的同志说,2000年,在所谓的“三讲”运动中,人数不到300人的南岗区法院全体法官对姜修文提出了500多条意见,姜修文本应在“三讲”中下台,然而,由于姜修文是中共哈市市委书记王宗璋的铁哥们,又是原哈市中级法院院长、现任中共哈市市委组织部长邹新生的嫡系人马,另外,姜修文动用靠法院办案收取的近2千万人民币的小金库,买通了2000年任南岗区委书记的王世华及邹新生、王宗璋和市纪检委主管政法的常委刘星明,于是他得以继续担任院长。怎奈姜修文行贿有道,安抚民心无术,2001年4月,恶贯满盈的姜修文和该院另外两名副院长花公款买官卖官的事情被掌握实情的内部人员举报到省纪检委,省纪检委把三名院长“双规”在哈市某宾馆,王宗璋、邹新生和刘星明等人见已是无法挽救姜修文了,于是王等人又从省纪检委打探到,姜修文小金库里2000万中的1350万已交代出了350万的行贿去向,他们害怕姜修文继续把自己接受姜修文的贿赂事实也被交代出去,于是,在5月6日那天,趁着是假日,王宗璋等人把省纪检委临时抽调的3名看守请到酒店喝酒,为此,看守将姜修文一个人扣在暖气管上。然后王某等又派人(传说是黑道中人)到扣押姜修文的宾馆将姜修文掐死,以造成上吊自杀的假象。

姜修文“上吊”自杀后,其妻只是象征性地闹了几天,王宗璋同意厚葬姜修文,并同意不把姜修文靠特权塞进检察院的儿子、塞进法院的女儿赶出司法系统。于是,姜修文贪污和受贿的钱也不再追究了,又把姜修文已经供认的350万行贿的卷宗销毁,才保住了王宗璋、邹新生、刘星明等人不被揭发。

姜修文这个大贪官“死了”,但是扶持他上台的邹新生、王宗璋、保护过他的刘星明等人至今还活跃再哈市的政治舞台上。这就是“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深化改革开放和推进哈尔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的王宗璋治下的哈尔滨市。

云下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