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启东命案: 公安说自杀 家属认为是谋杀
打印机版 | 【投稿/反馈】 【新生6月1日讯】江苏启东市一名三十九岁的男子在当地公安局死亡,他可能是能够被确认的第二百一十九名死亡的法轮功学员。一如其他法轮功的死亡案件,警察声称这位名为黄汉冲的男子也是自杀,令人不解的是,警察同时称黄汉冲已经逃跑成功。法轮大法信息中心5月31日报道,黄汉冲于2000年11月1日被启东公安局抓走,两天后,启东公安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刘燕池向家属报说,黄汉冲在2000年11月3日晚上在公安人员提审时逃跑后自杀身亡。
官方说法是:黄汉冲在提审中趁一名提审人员去提审其他人员,另一因疲劳睡著了的情况下逃走的。
警察指黄汉冲从公安局大门出去后,越过河,从对岸上来,又进了河边的厕所,用玻璃片对自己的左右手主动脉各割了三刀,而后从厕所出来,翻过2米多高的围墙,进了启东市政府的车棚,脱下线裤撕开后,穿在离地面约3米高的车棚三角铁正梁上,在没有任何凳子的情况下上吊自杀。
对这样一个匪夷所思的故事,家属认为公安的谎言漏洞百出,提出逃跑掉的人还想自杀?线裤怎么会在颈部留下绳结的凹痕?法医无言以对,但仍然作出“死者是自杀身亡”的结论。
在检尸过程中,家属表示还看到遇难者颈部有明显的电警棍灼伤的紫色痕迹。
黄汉冲遇难后,公安向家属赔了2万元人民币。副大队长刘燕池向家属公开表示,只要处理好这桩事,经济上可以多补偿些,至于起诉告状,大家都没有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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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稿:2001年6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