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大」前的中国政局(5):保完贾庆林再保程维高吴官正
打印机版 | 【投稿/反馈】 【新生4月7日讯】陈欣夫(北京)在香港《前哨》第四期发表题为《「十六大」前的中国政局》的长篇文章/「十六大」前的中国政局(5)/中国共产党是个政党,应该以党费来作为党的经费唯一来源。它却以国家财政部的拨款为生,数额巨大惊人。换言之,中共从中央委员会到最基层的乡镇委员会的党务支出,全是中国纳税人的钱在养活他们。以国养党、以民养党,这本身就是巨大而「合法」的腐败。毛泽东说:「中国共产党除了人民的利益,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仅从党的经费来源这一点上看也是欺人之说。中共实际上是人民财富的最大剥削者。中共五千万党员缴纳的党费和两亿职工交纳的工会会费,是一笔巨大的又不受政府审计的财资,这两笔巨大的款项也是党内腐败分子贪污的目标。早在杨尚昆任国家主席时就发现一笔数额五千万人民币的党费不知去向,尉健行到全国总工会任主席时发现一笔天文数字的职工劳保款不知去向。这两件大案因时间太久,根本无从查起,不了了之。中国外汇管理局局长李福森堕楼死亡案,事出存在境外银行的一笔巨额外汇失踪的事件,当朱熔基想用这笔外汇时却发现它早已被不知甚么人划走了。此类转移国有资产和偷盗国库的案件,是权力高度集中在少数人的专制体制造成的。至于总额达八百亿人民币的远华走私案,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远华专案组每天从犯罪嫌疑人收到两件检举中共政治局委员协助远华走私的交待材料。这一案件涉及到中央军委、军区、部委、省市政府、海关、银行、公安、国安等众多部门,涉案干部处以上的二千人,其中副部、副省以上的高级干部一百人以上。如果把涉案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全抓起来,可能会造成政府瘫痪。福建省政府已经处于瘫痪状态,因为逮捕了处、厅局级干部八百人,又有近一千名干部逃往海外。
党政官员的大规模和高层次的腐败正在使共产党政权失去国民的信任和权威,持续下去最终会使中共政权失去合法性。比腐败更加可怕的是对腐败犯罪分子的处理违背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公正原则。政治上非江泽民体系的干部,犯有腐败案件,依法严惩,并不手软。如前北京市委书记、政治局委员陈希同被判十五年徒刑,江西省副省长胡长清被判死刑,全国人大副委员长成克杰被判死刑。但政治上属于江泽民体系的高级干部的腐败案件,不但不会以法律追究,还能保住官职。如现任北京市委书记、政治局委员贾庆林及夫人林幼芳涉远华走私案,被江泽民出面保下来。江泽民在政治局会议上说:「过去我保过温家宝(指一九八九年赵紫阳下台后江泽民出面保下了温家宝),今天我要保贾庆林,他党性强,能与中央保持一致,是好同志。」贾庆林在五十年代与江泽民同在一机部工作,是老朋友,又是江泽民提名贾庆林接替陈希同任北京市委书记,所以江泽民死保贾庆林。河北省人大主任(曾任河北省委书记)程维高与他的秘书李真相勾结,犯有重大贪污案件,但程维高是江泽民的老乡,也由江泽民保下来。山东省委书记吴官正在任江西省委书记时就贪污受贿,他是胡长清的后台,但在政治上他是江泽民的人马,所以安然无事。原纺织工业部部长吴文英,犯有受贿案件,她是江泽民的老乡,也由江泽民出面保下来,只给了个很轻的处分。姬鹏飞儿子姬胜德是远华走私案主犯,个人走私所得八千万人民币,仅判十五年徒刑。江泽民保姬胜德的目的是为了换取军方对他的支持。
(待续)
发稿:2001年4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