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网恢恢恶人榜:安徽省合肥市东市区政法委
打印机版 | 【投稿/反馈】 罪行叙述:安徽省合肥市东市区政法委以办“法轮功学习班”为名迫害法轮功学员。“学习班”期间,东市政法委一伙人雇佣被大通路街道借用的安徽针织厂职工孙世军、以及徐世元、袁国友、周磊、王闯、刘新国;王xx(东市法院))为打手,多次残暴殴打法轮功学员。打手孙世军、采用“坐飞机”、“蹲马步”、“曝晒”(7、8月天的正午)等手段,非法残忍地折磨法轮功学员。有的弟子腿被打跛了,有的头被人连续撞墙,有的被用塑料凉鞋打耳光,有的“坐飞机”长达数小时 为了达到“转化”目的,暴徒们拳打脚踢,致使数位法轮功学员伤痕累累,承受着巨大的精神和肉体上痛苦。甚至,学员家属来探视也遭无辜殴打和强制非法搜身。
长达数月的“学习班”,十几名法轮功学员开始每人每月被收取伙食费1000元,后增至1500元。“学习班”结束后,又强迫交纳保证金;多则5000元,少则3000元,然后才释放。一位学员家属在无钱交纳的情况下求助“市长热线”,答复是:严禁非法收取法轮功学员的任何费用,市政府已专门拔款用于“转化工作”。同时,这伙邪恶之徒利用学员交纳的伙食费经常吃喝玩乐,却将吃剩的残羹冷炙留给学员吃。法轮功学员每天忍饥挨饿,吃饭受到严格限制,并多次提出增加饭量,但均遭拒绝。这种丧失人道的做法,还是人吗?
另外,“学习班”期间,对法轮法轮功学员人身自由的限制比看守所还严格。暴徒们不顾炎热酷暑,把学员们锁在房间里,10多位女学员被关在拥挤的小屋,解小便在房间,解大便要“报告”,同意后才能上厕所;夜间不准女学员锁门睡觉,以便24小时非法监控;有次夜间,孙世军竟然在酒后推开女学员的门,企图非礼。
控告人: 法轮功学员 2001年3月
发稿:200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