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乱象: 贵州民警持枪抢劫
打印机版 | 【投稿/反馈】 【新生2月27日讯】贵州省水城县公安局原民警杨德军因犯抢劫罪,日前被贵州省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1万元。据贵州都市报2月26日报道,1999年11月以来,杨德军利用其公安民警的身份,在六盘水市钟山区场坝菜园路、五交化公司宿舍、川心村小区、商业城、交通路菜场及大湾镇等地,以抓赌为由,伙同无业游民邓桂平等人,持“五四”式手枪13次入户抢劫他人现金、传呼机、手表等物,还非法拘禁被害人李某达8小时之久,并对之捆绑、拳打脚踢。
杨德军在抢劫时气焰嚣张,竟亮明自己的公安身份。一次,在钟山区大湾镇一农户家以抓赌为由实施抢劫后,还用“五四”式手抢朝天放了3枪示威。
发稿:2001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