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的野兽逻辑
打印机版 | 【投稿/反馈】 兰述自从新华社报导了蛇年除夕五名被称为“法轮功弟子”的人士在天安门广场的自焚行动之后,大陆各地的一些官方媒体相继进行了类似有关自杀或集体自杀的报导,这类报导令笔者联想起一则古老的寓言。
森林中的百兽集会有关羊群的管理问题,狐狸建议由狼具体负责对羊群的管理,除了作为当事者的羊群未被通知到会外,与会百兽均无异议,狐狸的建议获得全票通过。
仔细思考一下,大陆官方媒体的这报导与上面的这则寓言有许多之处。首先,所有这些报导中的时间、人物、地点、目击证人及事由均是大陆媒体和方机构在自说自话,而作为当事的法轮功弟子或者如羊群一般“未被通知到会”或者便是当事人所自称的“法轮功弟子”的身份经不住推敲,这方面最典型的两个事例便是新华社于1999年底报导的陕西“情妇自焚”事件和前不久的天安门广场自焚事件。前者是报导陕西一名自称与法轮功创始人有染的女子为官方的镇压,将自己及其所谓的私生子共同自焚而死,这则轰动一时的新闻后经由香港媒体和人权组织派专人调查,证明是“既无此人,又无此事”。而至于后者,天安门蛇年除夕自焚的五人中,最引人注目的是刘姓母女二人。刘母在自焚中身亡,而十二岁的女儿则在自焚中烧得面目模糊,惨不忍睹。然而比触目惊心的自焚场面更令人震惊的则是华盛顿邮报于2月4日发表的专访报道:自焚中身亡的刘姓女子系河南开封一家夜总会的陪酒女,其街坊邻居均称从未见过其修习法轮功。这两个自焚案例,前后相距一年有余,只要将两者稍加比较,那隐藏在“未被通知到会”背后的豺狼之心便昭然若揭了。
其次,官方报导与寓言的的之处还在于:当事者本身的意愿被完全忽略了。法轮功修炼者愿意以自焚这种方式“圆法升天”吗?笔者从一些法轮功修习者口中得知:法轮功创始人李洪志先生在其经典著作“转法轮”一书中告诫弟子们绝对不可为的戒律并不多,但其中杀生和自杀都是被绝对禁止的。由此可见,新华社长篇大论地大肆宣染的所谓“自焚而圆满升天”的动机也是站不住脚的。
从另一个角度上讲,自焚者之所以选择在天安门当众走上这条痛苦的不归路当然是被当局逼得走投无路所至,而新华社的篇篇评论文章却不啻是在告诉人们:因为这些人被逼疯了,所以这些人本来就是疯子,所以证明当初逼他们,迫害他们就根本没错。这完全是彻头彻尾,没有丝毫人性的野兽逻辑。
至于这一系列的自焚、自杀甚至是集体自杀报导的最终用意和目的是什么?难道仅仅是为了让世人看到官方既无人性又荒诞之极的野兽逻辑吗?还是有人蓄意在为更大规模的镇压甚至屠杀作理论准备?人们将试目以待。
发稿:2001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