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网恢恢恶人榜:广州市收容所中转站
打印机版 | 【投稿/反馈】 被告单位: 广州市收容所中转站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虐待、残害妇女儿童罪行叙述:
以下是广州市水荫路水荫四横街41号广州市收容所中转站(电话86-20-87714717)迫害大法弟子事例。
元旦至春节期间,女仓三间房关押了约30名不报姓名地址的大法学员,她们完全被剥夺了人身自由,有的已被关押半年之久。管教对她们进行了残酷迫害。每天只供给很少的饭、水,有些大法学员因长期缺乏营养,缺乏必需的盐份,面黄肌瘦,头发变白。管教不提供她们必需的日用品,甚至生活用水,学员们没水洗脸、洗澡,连冲厕所的水也没有。一位母亲带着1岁多的孩子也被关押在此,管教先是强制将奶粉奶瓶没收,只给少量粥水喂孩子,之后又丧尽天良地将孩子与母亲分开两间房关押,在肉体、精神上折磨着母子俩。
控告人: 法轮功学员 2001年2月
发稿:2001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