迫害法轮功的不法官员被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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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10月19日讯】黑龙江鹤岗市市法制科科长郑福林、向阳区公安分局局长袁学习、副局长张万林,自99年7月20日开始迫害法轮功学员,积极抓捕法轮功学员。此三人于99年10月份因贪污、受贿勾结偷盗粮食团伙被惩处。袁学习被开除党籍、公职,张万林被判二年有期徒刑,郑福林被判有期徒刑四年。
原来,这些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不法官员多是贪污盗窃犯。然而,在天理正义面前,一切不法之徒面临的只能是可悲的下场。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其实每一个人都在其中。
发稿:2001年10月16日
更新:2001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