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网恢恢恶人榜:北京密云公安局
打印机版 | 【投稿/反馈】 被告单位: 北京密云公安局以拳打脚踢、罚站、电棍电、皮带抽、开水烫等手段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罪行叙述:
12月16日有一批法轮功学员被天安门分局送至密云县分局,在审问过程中警察口口声声说自己不打人、并不像传单上及明慧网上写的那么坏,但对不说姓名地址的就进行残酷的迫害。在拳打脚踢的同时,有的采用罚站,一站几个小时;有的让学员坐在地上,两脚放在椅子下,并把头也塞到椅子下面,使人连呼吸都很困难;还有让学员手举过头蹲马步,直到支持不住等等方式迫害学员。无论学员如何劝诫说你们这样做不对、有损人民公安的形象,他们都充耳不闻,甚至还威胁说:“你不说姓名地址,就找几个犯人把你找个地方埋了,反正别人也不知道。”
更有甚者,被送到县刑警队审问的一些学员,警察竟然把不说姓名地址的学员扒光了衣服用电棍电,用皮带抽。把全身及脸部打得血迹斑斑,有的警察为了电一个学员竟把电棍充了三次电;有的还拿开水烫学员后背,等等邪恶迫害方式。
希望政府能够主持正义,查明在公安内部执法犯法、严重败坏公安形象的恶人,并给予其应有的法律制裁,维护法律的尊严。
控告人: 法轮功学员 2001年1月
发稿:2001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