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京上访一天见闻
打印机版 | 【投稿/反馈】 佚名2000年2月,我和十几名法轮功学员踏上了北上的列车进京上访。到了北京,一下车就被便衣盯上了,刚到天安门广场升国旗的外边,就被警察不由分说地抓走,带到了附近的一个派出所。那里成立了一个专门对付法轮功的“法轮科”。据警察说他们每天都要“接待”至少200多前来上访的学员。
我们不说地址,警察就加紧逼问,这时旁边一个外地的学员说:“她们怎么能说呢,上访连地方都没到,连话都不让说就被抓……”,语音未落,一个警察不由分说对他就是一顿拳打脚踢;一个山东的学员因不说地址被打得头破血流,并用棒子猛击头部,拽着头发往墙上撞;一位新疆的学员想要回被警察抢走的法轮章,结果不但不给法轮章,又遭到了一顿毒打;我们一起来的两个功友因不说地址被上了刑,惨叫声令人撕心裂肺,而警察们则表情麻木,继续对她们用刑……。最后,把我们送到了当地驻京办事处,到那之后,警察先要我们交车费,并动手搜身,把我们每个人身上的钱全部搜光,连回家的车费也不留。我亲眼所见,从我们被抓到送走不长的时间里,他们从法轮功学员身上搜去的钱就有上万元,依此推算,从1999年7月到现在,进京上访的学员被北京及各地警察搜去的财物,数额惊人。
以上是我在北京一天的所见所闻。我只是中国千千万万百姓中的一员,只因信赖政府,想要向自己的政府说句公道话,对政府无任何恶意,就受到警察用如此方式“接待”我们,我真不明白,难道我们炼了法轮大法,就不是受到中国法律保护的公民了吗?炼了法轮大法,就不应该有说话的权利了吗?炼了法轮大法,警察就可以对我们随便打、骂、罚、抓吗?那些头戴国徽、代表国家形像的执法人员──“人民警察“就可以利用手中的权力,无视国家法律,滥打无辜吗?如果这样下去,我们中华民族的希望在哪里呢?!
同样是上访!?
前几天听一位打工者说几十名民工因年前领不到工钱,直接找到吉林省省长洪虎家“上访”。省长一面好言相劝,一面安排这些民工到一家宾馆吃完饭才送走。我为中国居然有这样一个省长而感到高兴,也为这些民工能成功上访而欣慰,同时我又想到了成千上万法轮功学员同样是上访却被无辜打死、打伤、判刑、劳教。
这种现象的存在从侧面说明中国目前仍是“政治”压倒一切,文革余毒颇深。纵使出了人命,只要沾上“政治”的边,被害者家属也得忍气吞声,无处申冤甚至不敢喊冤;也说明XX党的某些领导确实欺软怕硬,正因为他们非常清楚法轮功修的是善、忍,不会对别人使用任何暴力,不会对他们的生命财产有任何威胁,才敢如此昧着良心放开胆子做帮凶!孰不知善恶有报是永远不变的理,天理在均衡着一切,人不报天报!
最后教那些欺软怕硬者一句古话:人恶人怕天不怕,人善人欺天不欺。
(摘自明慧网)
发稿:2001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