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网恢恢恶人榜:山东省新汶矿业集团公司
打印机版 | 【投稿/反馈】 被告单位: 山东省新汶矿业集团公司疯狂迫害大法学员罪行叙述:
自去年7。22以来,山东省新汶矿业集团公司(原新汶矿务局)充当江氏及其帮凶"打击正法、抑善扬恶",迫害大法学员。
(1)汶南矿矿长:史秀来,电话:0538--7838111(办);0538--7871269(宅)书记:高坤,电话:0538─7838112(办);0538--7872807(宅)
汶南矿学员曹炳娥因进京上访被拘留,罚款后,又因讲清法轮功真象被劳教三年。
(2)泉沟煤矿矿长:张圣国,电话 :0538--7843111(办);0538--7835576(宅)
书记:聂化河,电话 : 0538--7843112(办);0538--7844752(宅)
泉沟煤矿学员王汝宾,因坚修大法,向世人讲清法轮功真象,揭露邪恶迫害被拘留,罚款后被劳教三年。
(3)协庄煤矿矿保卫科 电话:0538─7834121;科长:闫允清;副科长:翟忠贤;科员(打手):刘忠胜、朱涛(此两人打人最狠毒)、孙和珠、刘玉忠
大法学员因今年2月进京上访,被该矿保卫科野蛮毒打。当时天正下着大雪,三名男学员双手被铐在公路边的树干上,打手刘忠胜用电警棍反复电击学员后,又伙同朱涛、孙和珠、刘玉忠对大法学员进行毒打、折磨,恶语辱骂,面目及其狰狞,之后每人被罚款5000元,拘留半个月,并规定不准出门,天天到保卫科报到。
(4)华丰煤矿矿长:石学让,电话:0538--7844111(办);0538--7846816(宅)
书记:彭绪军,电话: 0538--7846112(办);0538--7878481(宅)
华丰煤矿的大法学员因坚持炼功进京上访,矿领导下令拘留,并被毒打,辱骂,电击,罚款。
新汶矿业集团保卫处政保科、翟镇煤矿也对大法学员进行了不同程度的辱骂、殴打、关押、罚款,严重侵害了学员的人身权利,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后果。
控告人: 法轮功学员 2001年1月
发稿:2001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