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破人体感官的局限,认识宇宙真象
打印机版 | 【投稿/反馈】 法棣子在上中学的时候,我们从哲学谭本中第一次接触到了物质的定义:"物质是不依赖人的意识,而又能被人的意识所反映的客观实在。"其实在科学界人们对物质的认识也大致如此。
那么这个定义一下,实质上就人为地把物质的概念局限住了。试问下一:意识是不是物质呢?不依赖"人"的意识,而又能被其他生命体的意识所反映的客观实在是不是物质呢?能被某些人的意识所反映,而又不被大多数人的意识所反映的客观实在是不是物质呢?物质本身有没有意识呢?如果人对物质的认识是局限的,那么建立在这个认识基础上的科学(实证科学)也就是片面的,不完整的了。
可以说,人对自然,生命和物质的认识是与人的感官功能有密切联系的,人有视觉、听觉、触觉、味觉等几种感觉方式。人们通过这些感觉与外界发生着联系,交流。所以能看到、听到、摸到的,人们会自然地承认它是物质。反之,看不见,摸不着的东西,人们就本能地否定它的存在。所以东、西方都有这样一句话叫"眼见为实"。
人类的科学是完全建立在人的感官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人有一双眼睛,所以就发明了望远镜、电视机;人有两只耳朵,所以就发明了留声机、电话等;人生活的这个空间有远近、速度、引力等概念,所以人制造了汽车、飞机、电梯等等。
那么如果人没有某种感官功能,人就不可能发明制造出为那种感官功能服务的东西来,举个例子,比如说每个人都有严重的色盲,看什么都是黑白的,那么就不可能有彩色电视的发明,"颜色"这个概念就不会有;如果每个人生下来都是瞎子,那连黑白电视都不会存在。这时如果有人说世界是有光,有颜色,大家都会认为这个人搞迷信,在乱说,因为大家都在其中,谁也看不见。
现在人们只愿意承认看得见,摸得着,感觉得到得东西。可谁又能说人已经掌握了宇宙中所有感官功能了呢?即使在我们这个空间中,也有许多东西是人感受不到的,比如所谓光就是不同波长的电磁波,可是从红外线、可见光、紫外线到X射线、伽玛射线,人所能看到的光谱连亿分之一都不到,从广义来讲,人人不都是色盲吗?另外,其它空间的光是肉眼所看不见的,这样来看,说人都是盲人也不为过。如果我们过份地依赖于自己的感官,就会把对客观事物的认识局限在一个很窄的范围内,从而把自己封闭起来。
李洪志先生在《转法轮》 “论语”中指出,“现在人类科学的指导思想对于它的发展研究,只能局限在物质世界之内,当一种事物被认识了才去研究它,走这样一条路。而在我们这个空间中摸不着看不到的,但客观上存在的,而又能反映到我们的这物质空间来的现象,实实在在的表现,却不敢去触及,视为不明现象。固执的人硬是无根据而找理由说成是自然现象,另有用意的人违心地一概扣上迷信的大帽子,少于追求的人以科学不发达而避之。如果人类能重新认识一下自己和宇宙,改变一下僵化了的观念,人类就会有一个飞跃。“佛法”可以为人类洞彻无量无际的世界。千古以来能够把人类、物质存在的各个空间、生命及整个宇宙圆满说清的唯有‘佛法’。”
发稿:2001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