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网恢恢恶人榜:烟台市公安局芝罘区分局
打印机版 | 【投稿/反馈】 被告单位: 烟台市公安局芝罘区分局采用各种非法手段打压法轮功学员罪行叙述:
烟台市芝罘区公安分局一科具体负责镇压法轮功,自去年7月份以来,芝罘区范围内已劳教了张尧强,马胜春,刘芳,唐玉敏(音),吴世全,赵巍,许玉英,段某某(姓名不详)等多名大法学员。同时采用各种非法手段,如窃听电话,监视居住,传假消息,拷打,电棍,罚款,抄家,恐吓,诱骗等,打压众多无辜的法轮功群众。
例:刘文芳,女,52岁,烟台市民生街41-5号,退休工人。两次到北京去上访,因在今年7月20日第二次去北京被拘留一个月。并且一直扣发全部工资。在10月31日上午,派出所通知她去有点事,她去到派出所不知为什么就扣留,不让回家。在11月1号送往监狱,下午才通知家属因为7月20日去北京决定劳教二年。
烟台市公安局芝罘分局总机:86-(0535)6224391
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市府街芝罘公安局邮编264000
负责法轮功问题的局长为:赵和平(男)
公安一科科长:于树健, 男,电话:86-(0535)6219944(办公室)86-(0535)662829(宅) 86-(0535)6224391(转)一科
王海亭(副科长)86-(0535)6224391(转)一科,男,32岁左右,李增言(科员)等。
烟台市法轮功问题驻京办事处(负责遣返学员)由虹口宾馆迁至京银饭店(天安门城东)另外还有一处为:金三环宾馆其它窝点不详
烟台市公安局副局长的朱某某常驻北京,打击好人十分卖力。
控告人: 法轮功学员 2001年1月
发稿:2001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