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网恢恢恶人榜:大连市公安局、局长孙广田、大连市司法局强制劳教戒毒所女恶警于平等
打印机版 | 【投稿/反馈】 被告元凶: 大连市公安局、局长孙广田、大连市司法局强制劳教戒毒所女恶警于平等加剧迫害法轮功学员罪行叙述:
(1)大连市公安局局长孙广田在电话会议上叫嚣:2000年11月21日全市进入针对法轮功的“冬季严打”,时间80天。所谓严打有四项,其中第三项“查禁散发法轮功宣传品活动”。
大连市金州区、开发区政府、公安局迫害学员又出新招:重奖举报人。大连公安局召集区内各大企事业单位主管负责人开会,让社会上一些无知的百姓举报发放真相资料的学员,阻止学员进京上访,并在电视上发布此类公告。 大连开发区公安局还雇佣地痞流氓在街上抓发大法资料的学员并重金犒赏。
(2)臭名昭著的大连市621强制教育转化中心--大连市司法局强制劳教戒毒所 大连市司法局强制劳教戒毒所后院(星海湾北台山净水场附近)621、610等代号都是99年7.20大搜捕前早已设计好了的镇压法轮功的邪恶组织代号。由20多名队长组成的管教队伍来自市公安局、市各大监狱和戒毒所。 队长们说:“来到这里不转化也得转化,不转化就往马三家送。”
女恶警于平、几名恶警(有姓王、姓邢、姓庄、姓袁的)协同对学员拳打脚踢、揪耳朵。强迫念墙上贴的“转化基本标准”,不念则用电棍电、背飞、带手铐双手擎过头顶、躬厥(双手着脚前尖)、面壁鼻尖脚尖靠墙睁眼直立等等;姓雍的队长用残酷的手段迫使学员转化;当着小孩的面折磨他的亲人(母亲和外公);姓王的恶警用电棍在学员脸上放电;使用一种体罚叫站“军姿”,炎热的夏天要立正站1个多小时。
控告人: 法轮功学员 2001年1月
发稿:2001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