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回廊敬天重德修炼文化世界回眸再现辉煌
道德升华缘归大法病祛身轻佛光普照今日神话
史前文化生命探索浩瀚时空中外预言科学新见
迫害真相矢志不渝揭恶扬善曝光邪恶慈悲为怀
人生百态 社会乱象红朝谎言华夏浩劫
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天怒人怨因缘启示
深思明鉴心明眼亮信仰漫谈杂谈随笔
上善若水省思感悟寓言启示诗文乐画
国际声援天地正气良知永存紧急救援
主页

广西北海“腐败一条街”主犯一审被判死缓

打印机版 | 【投稿/反馈】

【新生2日讯】据新华网12月2日报导 以“腐败一条街”轰动一时的广西北海市合浦县案件主犯阮永明,11月30日被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贪污罪、行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根据广西北海市人民检察院公诉,经北海市中级法院查明,被告人阮永明1992年底至1993年初担任合浦县还珠宾馆总经理期间,伙同他人采取成立假公司、开设假帐号、订立假合同的手段侵吞公款221.95万元;还借用他人公司名义将还珠宾馆40.8万元用于炒卖土地,并据为已有;在1994年担任合浦县建委主任期间,与他人合谋,用假发票套取下属公司的现金私分,个人得款人民币2.5万元,还低价私分县建委10幢房屋,从中侵吞4.271万元,造成国有资产42.71万元流失,贪污公款共计269.21万元。法院还查明,阮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用公款225.5万元大肆行贿有关国家工作人员。

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阮上述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贪污罪、行贿罪,且不退脏不认罪,决定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涉案的蒋远球等6名被告人同时被判处有期徒刑,并没收非法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