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网恢恢恶人榜:山东青州市青州路派出所所长李信、康某、张守志,青州某镇派出所所长刘英民
打印机版 | 【投稿/反馈】 被告元凶: 青州市青州路派出所所长李信、康某、张守志,青州某镇派出所所长刘英民体罚虐待,侮辱法轮功学员罪行叙述:
1. 责任人(单位):青州市青州路派出所所长李信、康某、张守志
青州路派出所在李信所长,康所长和张守志的带领下,对学员大打出手,并将手“背剑”式地铐起来,再吊到院子里一棵小树上,让全部重量集中到手上、肩上,只让脚尖着地。3个小时后,手肿得象馒头一样。又让坐在地上,手反铐在椅子背上,然后往手与椅子背之间塞砖头,一块、两块、三块、四块。拘留一个月后,又将学员关进厂里那间小屋子里长达一个月之久,后来绝食抗议,厂里便执行“上级”命令:插鼻管,强行灌食,并且一天24小时被绑在床上躺着,不能坐起,不能改换姿势,大小便都不让松绑。
2. 责任人(单位):青州某镇派出所所长刘英民
2000年8月青州市法轮功学员李冰和王雪(化名)到该市郑母镇印刷“大法真相”的资料时被抓,该镇派出所所长刘英民将李冰背铐在树上,对其连续扇耳光,并不顾公安形象脏话满口侮辱李冰至上三代,后又将其押至一小屋并用背铐等刑罚拷问,直到该学员将要昏迷才罢休,并扬言:“青州的黑社会都叫我大哥,你一出了派出所大门,我就可以叫人杀了你,把你埋了谁也不知道。” 在押送这两位法轮功学员去看守所前,还把他们随身携带的1700多元钱扣下,后来王雪的母亲去派出所讨要所扣款时,还被所长打了一顿,并扬言再来要就把他俩抓起来拘留。
敬告执法者:请尊重自已国家的宪法,真正的维护国家的利益,停止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
控告人: 法轮功学员 2000年11月
发稿:2000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