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网恢恢恶人榜:黑龙江哈尔滨公安、劳教所
打印机版 | 【投稿/反馈】 被告单位: 黑龙江哈尔滨公安、劳教所非法关押法轮功学员并巨额罚款罪行叙述:
(1)责任单位:哈尔滨公安
目前,哈尔滨有的公安人员利用收取高额金钱的办法决定放不放人,威逼法轮功学员的家属说不拿钱就不放人。有的家人说:我们都交了三次钱了,现在借都借不着了。
一在押学员因7.22在某商场门前挂“法轮大法”横幅炼功,长达40多分钟,围观人很多。被抓后送拘留所非法关押了六个月。公安人员跟家人说:放人必须交五千元钱。 其子说:家里就我们娘俩,母亲没工作,我每月只开400元。办案人说:你5000没有3000还拿不出来吗?没办法,其子只好在单位借了2000元钱(现在每月扣300元)交给办案人,才将该学员放回。
由于学员的几进几出,有的家里人已经花了6万多元。人们不仅要问:这是哪一家的法律。
(2)责任单位:哈尔滨劳教所
劳教所里一年期满的学员不能按时放人,说上面有精神。写不上北京不行了,得写决裂信,悔过书。学员没有写,管教人员说:按照新精神得给你加罚3个月刑期,3个月后你还不和“法轮功”决裂再加罚3个月。
再次希望公安人员明辨是非,公正执法,不要凌驾于人民之上,欺压百姓,胡作非为。善恶到头终有报,请珍重自己的言行吧!
控告人: 法轮功学员 2000年12月
发稿:2000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