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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警察命金贵 打死百姓不用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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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14日讯】据江西日报报导 12月7日,江西九江市中级法院作出判决,对殴打无辜群众致人死命的原庐山区公安局新港派出所谈学农等3名民警及两名联防队员仅分别判处无期和有期徒刑。

江西日报12月13日报道,1999年10月14日下午,庐山区交通局城郊稽征站工作人员在庐山区砖瓦厂征收养路费时,与该厂小四轮司机黄红星发生纠纷后报警。新港派出所时任指导员的郑连生、民警谈学农、联防队员曹东祥等出警处置。他们将黄红星强行带至派出所,遇黄红星极力挣扎反抗,谈学农、曹东祥和派出所副所长范运武、联防队员杨文龙等人便对其拳打脚踢,并用重器击打,黄当场昏死。当晚9时许,庐山区公安分局刑侦队闻讯赶到新港派出所,将黄红星送到医院抢救。黄红星于次日下午1时30分死亡。经法医鉴定,黄红星身上多处软组织挫伤,致命原因系外力作用至颅脑损伤硬膜下出血死亡。

事件发生后,经九江市中院一审判决,肇事主犯原民警谈学农被判无期徒刑,原新港派出所指导员郑连生、副所长范运武、联防队员曹东祥等仅被分别判处3年至15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