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起受贿案暴露引人深思
打印机版 | 【投稿/反馈】 据《工人日报》报道,传媒近日披露,原广东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党组书记、副局长李军(正厅级)因涉嫌巨额受贿被查处,现已进入法院审理阶段。让人感兴趣的是,这位贪污数额惊人却屡次被评为优秀干部的李副局长之所以最后东窗事发,却应该感谢一群小偷。1998年6月23日,一伙蓄谋已久的梁上君子闯入李军的住所,窃走一大批财物后逃之夭夭。李军赶回住所后,向有关部门报案隐瞒说财产损失不过百万元云云。不料,两个月后,窃贼却主动向公安机关交代出了一个惊人的内幕:他们除了从李军处窃得现金人民币和港币各10万元外,还有一张65万元人民币的存折,以及数本价值总计近300万元的港币存折。
经纪检部门调查,李军不但索贿27万元,且有巨额财产来历不明,喜欢以“清官”自居的他这才俯首认罪。
典型的案例还不少,原浙江萧山市长莫妙荣在竞选市长之前就被群众举报有问题,却继续高升,直到小偷打开了他家的保险柜才被拉下马;吉林前郭县原公安局副局长潘清海,在当地经营多年,不可一世,若不是小偷光顾他与情妇合资建设的豪宅,谁能撕开他的画皮?
按说这些年来,党和政府颁布的各种促廉政、反腐败的措施不算少,像《廉政守则》、《领导干部财产收入申报制度》等更是为发现和惩处贪官提供了可操作的法规依据。可让人费解的是,像李军这种家私动辄上百万上千万,家居装修得犹如水晶宫式的蛀虫,他们又是怎样堂而皇之地通过有关部门的财产申报关的呢?
贪官栽在小偷手里,既让老百姓为他们最终难逃法网而庆幸,又让人为反腐败斗争的复杂和曲折而感到苦涩……
《新民晚报》
发稿:2000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