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新法律惹来争议:吸毒史葬送助学金资格,是治病救人还是落井下石?
打印机版 | 【投稿/反馈】 今年秋季以来,近7000名美国大学生在申请助学金时才赫然发现:根据一项2000-2001学年度开始实施的一项法律,教育部名正言顺地拒绝了他们的申请!而这些学生仅仅是他们曾有过与毒品有关的不光彩史,就被无情地剥夺了资格,不能获得任何联邦政府的资助。该法律是国会于1998年更新高等教育法案时制订的,其条款规定:藏有或售卖毒品而被州或联邦法庭定罪的学生,将无资格获得联邦的助学金或贷款。一次定罪,这些学生将失去一年联邦助学金资格;第二次定罪,他们将失去两年助学金资格;如果第三次定罪,则永远失去资格!
据美国广播公司(ABC)报道,教育部发言人凯伦-弗里曼(Karen Freeman)本周一透露,截止10月15号审批的860万份申请中,已有1311名申请人被取消资格,另有5617人稍后将被裁定不合格。此两类被拒申请总数约为7000人,占总申请人数的比例不到1%。
据悉,在递交申请表时,最初一度有79万名申请人没有回答表中「是否曾因使用毒品被定罪」这一问题。后经教育部联络大部份学生,现在未就该问题做出回答的学生人数下降为27万多人。
鉴于有学生反映他们不理解该问题,认为事不关己甚至不予作答等情形,弗里曼保证在明年的申请表格中,该问题将更加简单明了。
至于今年在该问题回答栏中未作表态的申请人,教育部官员「法外开恩」,允许各大专院校的管理人员自行决定是否发放助学金。不过教育部同时也警告,申请人一旦犯事,必须立即知会教育部,否则将因其在申请表中的欺诈行为而面临处罚。
全美学生联合会对该法案一直持反对态度。该联合会的女发言人克里斯蒂-灵格(Kristi Ringor)在发言中表示,「有关法案剥夺了那些最需要援助的人接受教育的机会,因此不能称其为反毒品的『良法』!」
发稿:2000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