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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智晟所擁有的精神財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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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唐風

律師本來是一個很莊嚴神聖的職業,在一些西方國家和從前英聯邦國家和地區包括香港的法官和律師在法庭上都戴著卷彎的假發、身穿法袍,以示其對職業的敬畏和所持法律評判的公正。可是,在中國大陸,律師和法官律師則被視為一個很有“油水”的“肥差”,很多人從事這個職業後,由於跟公檢法等部門明裏暗裏的交易,他們不講任何原則,什麼都敢幹。

我曾聽過一個辦案人說,你就是殺人了,我都能給你辦出來。他們通常是“吃了原告、吃被告”,確保“旱澇保收”,錢袋很快就會“鼓”起來。所以很多律師從業後很快就租寫字樓或買下豪華門市辦公、買下豪華車及豪宅享樂。律師中,年收入在800萬元者有之,聯系搭橋見一次面10萬元“信息費”者有之,一些公、檢、法的離職人員,連律師的資格都沒有,但他們離職後一年內購置價值千萬元寫字樓的比比皆是......

可是同樣是律師的高智晟擁有的是什麼呢?他經常為弱勢群體辦案,還經常不收或少收辦案費,他辦公室的房租都常常很難支付,經濟很窘迫。高智晟曾講過這樣一個故事:

一次二審開庭庭審剛結束,主審法官在我剛走出法庭後即意味深長地嘲笑仍抱著氧氣袋、掛著吊瓶的當事人說,你怎麼會糊塗地請這種律師,請這樣的律師你能打贏官司嗎?我的委托人哭著抗議,引來的是更大聲的群體嘲笑,這一切就發生於我對他們(法官)人性及良知寄予善意信任的發言剛剛結束之際。我的屈辱及痛苦可想而知!

是呀,高智晟沒有鉆營幕後的那一套,他秉持著律師應有的正義去辦案,他贏得和擁有的是喊冤當事人對他的愛戴,高智晟所擁有的是用金錢換不來的精神財富。

作為一名律師,當得知受訪者所遭受的駭人聽聞的遭遇時,他難以平靜了;特別是當他了解到還有一些申訴者所遭受的酷刑折磨僅僅是為了恪守一個向善的信念,他大聲疾呼了。因此,擁有“中國10佳律師”殊榮的高智晟不但沒發“橫財”,反而獲得了“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的罪名,飽受了這個紅色政權“專政”下血淋淋的“待遇”。

我看過高智晟的許多文字,從他那質樸流暢的字裏行間,我知道這是個非常理性和善於思考的人;從他為弱勢群體提供法律服務,到為信仰受害者鳴不平,我看到了這是一個擁有明辨是非曲直和非凡勇氣的義士​​。這就是為什麼人們把他稱作“中國的良心”。

高智晟從小經歷了許多中共強權下民眾的苦難生活,他更多的了解和體驗了民眾的艱辛和強權帶給人們的陰影。他自學獲得律師資格後,從2003年起,高智晟參與了陜北石油事件的維權活動,還開展了為許多弱勢群體維權活動,受到當時民眾和司法界的普遍贊譽,曾被中國司法部評為中國10佳律師。漸漸地他清楚認識到了民眾的不公遭遇和社會犯罪率的增高,這一切的根源是中共這個獨裁專制體制。

在2005年時,他曾就一個殺人犯的案例,深刻的剖析了之所以現今社會的犯罪率高,是因為“制度”所致,他說:“這種制度一天不作實質的改變,悲劇即不會減少。”當高智晟得知艾曉明教授被打、唐荊陵律師被打、郭燕律師被打、呂邦列代表被打、姚立法代表被打、胡佳被打、趙晰被打、齊志勇等等敢於仗義維權人士被打時,高智晟憤怒的公開錄音聲明譴責中共,他說:“一個政權黑社會化,它最明顯的特征就是暴力。暴力是沒有正當性的,它不是在戰爭當中使用暴力,它是針對國內人民和平的這種權利訴求,甚至是在和平的生活狀態當中使用黑社會化的暴力,這種惡行表面傷害的是公民的個人,但是真正傷害的恰恰是中國人民的這種基本尊嚴!同時是赤裸裸的對我們道德價值的一種挑釁、也是對文明普世價值的一個挑釁。”

六四事件後,“平反六四”的呼聲不斷。就六四的問題,高智晟認為,中共是“六四”殺人的兇手,殺人兇手是斷無資格來為被他殺害者進行平反的,這大概是人類亙古以來再簡單不過的倫理常識,中國人也不應該認為我們就具有了顛覆人類普世人倫常識及真理的資格。相反,我們有絕對的權力、倫理力量來催逼殺人兇手承認殺人有罪這樣的人倫天理常識,讓殺人兇手按“殺人償命,欠債還錢”這樣的常識價值來承擔因其非法及錯誤殺人而所應承擔的罪責--即中共應在“六四”的問題上向中國人民謝罪,依法懲辦所有參與那次屠殺的犯罪人員,對所有因“六四”而受到傷害的人予以賠償,作為其承擔罪責的誠意及硬性條件,中共更應立即結束一黨專權這種隨時都會再出現殺人暴行的反文明的專制體制。不結束一黨專權的反現代文明的制度,所有的一切都將會成為空談。

高智晟維權活動觸碰了當今中國大陸的最敏感神經——為法輪功群體的維權活動。他在受理各類訴訟案件及民眾因各類原因申訴的過程中,也同時接到和受理了一些法輪功學員的申訴請求。他經過仔細了解當事人的受害經過,包括走訪不同區域受迫害的法輪功學員,查閱大量資料,還包括了解法輪大法的著作等等,高智晟幾乎驚呆了,他為法輪功學員只因堅持對“真善忍”理念的追尋和探索,揭露中共對這個群體滅絕人性的迫害,而遭受的一幕幕悲劇而震驚。他盛贊《九評共產黨》一書並毅然公開聲明脫離中共的體制。

高智晟以他的經歷總結到:“我們不幸生活在這個時代的中國,我們已經歷和見證了世間任何民族都不堪經歷和見證的苦難!”

同時,他被這個群體不屈不撓的精神所感染,被法輪功學員非凡的大善和大忍的精神所震撼,並從中看到了歷史將出現巨變。他同時說:“我們有幸生活在這個時代的中國,我們將經歷和見證世間最偉大民族的結束苦難歷史的過程!” 他把當今法輪功群體在中國遭受的打壓和法輪功群體的和平反迫害稱為一場“戰爭”,他認為,這場“戰爭”“使用的武器不是槍枝和刀棍,而是道德”。他說,道德能夠戰勝刀槍嗎?!也許我們很快就能看到結果,別忘了,這也是一個正在創造神話的時代。

高智晟深知中共極權暴政遠甚於“避席畏談文字獄,著書都為稻梁謀”的時代,那他為什麼三次冒險上書力陳法輪功群體的悲慘遭遇並呼籲終結這場悲劇呢?用高智晟的話說,實在不是我本人喜好沈重,但談到我的文字卻離不開要談沈重,沈重讓我思考,沈重讓我行動之余拿起了筆,用筆去書寫沈重,同時期冀通過書寫沈重來漸釋中國的沈重。

是呀,他期冀通過書寫沈重來漸釋中國的沈重,他為了營救那些被鎖在鐵椅子上的無辜者,自己卻被鎖在鐵椅子上“享受”了“電刑”包括電擊身體各部位等的“伺候”,也成了據說是被共產幽靈及蛤蟆精附體的惡警們發泄魔性和取樂的對像。

高智晟之所以被人們盛贊其非凡的勇氣,在於他明知道為中共血腥打壓的法輪功群體發聲這絕不是普通的維權,他很可能會失去他律師飯碗的;很可能妻兒家小都被牽連的;很可能會遭受到如同法輪功學員遭受的酷刑迫害甚至很可能被迫害致死的。高智晟多次為法輪功學員鳴不平,特別是他先後三次公開上書胡溫,陳述法輪功學員的種種悲慘遭遇,呼籲停止迫害法輪功。在這個過程中,他所遇到的壓力和威脅越來越大,這一切沒能阻止和嚇倒高智晟。

2005年11月29日,他成功擺脫了不下20名便衣的跟蹤、圍堵, 在山東濟南、遼寧大連、阜新市、吉林長春等地進行了十多天新一輪的法輪功學員被迫害案例真相調查。2005年12月12日,高律師以“必須立即停止滅絕我們民族良知和道德的野蠻行徑”為題,第三次公開上書中國當局,他在第三次的公開信中這樣寫到:

“此時此刻,我用顫抖著的心、顫抖著的筆記述著那些被迫害者六年來的慘烈境遇,在這次令人難以置信的野蠻迫害真相中,在政府針對自己的人民毫無人性的殘暴記錄中,其最持久地震蕩著我的靈魂的不道德行為記錄,即是“6.10”人員及警察的、完全程式化的幾無例外地針對我們女同胞女性生殖器攻擊的下流行徑!幾乎是百分百的女同胞的女性性生殖器、乳房及男性性生殖器,在被迫害過程中都遭到了極其下流的攻擊,幾乎所有的被迫害者,無論你是男性還是女性,行刑前的第一道程序那就是扒光你的所有衣服,任何語言、文字的功能都無法復述清或者再現我們的政府在這方面的下流和不道德!我們還尚存一絲體熱的民族成員誰還有條件在這樣的真實面前沈默下去!?”“我們設法說出這個民族持續被血腥迫害的真相,尤其是在這個時刻,也是為了提醒我們的整個民族 ——我們民族面臨的問題的嚴重性及緊迫性。我們的民族,我們每個個體,是到了一個必須正色面對我們所面臨問題的時候啦!任何理由、任何傳統的方法及任何的耽延,都將是對我們整個民族價值的犯罪!”他呼籲:“必須立即停止滅絕我們民族良知和道德的野蠻行徑”。

六四學運領袖王丹曾在接受自由亞洲電臺采訪時盛贊高智晟的勇氣,他說:“高智晟是清醒的,他主要是以一個公民而不是律師的身份寫信給中共高層領導的。作為職業律師,他已經盡力,並讓人們看清了中國律師在職業範圍內幾乎沒有能力維護法輪功學員基本人權的事實。”“高智晟是非常優秀的律師,如果他們以犬儒的態度忽略他們所看到的事實,他們會成為現行體制下名利雙收的律師”。

香港立法會議員何俊仁律師曾在2006年3月14日聲援高智晟發起的“民間維權絕食運動”時曾說:“他作為一位香港的立法會議員和執業了廿九年的律師亦毅然參加絕食行列,自二月八日開始每星期三我在立法會舉行全體會議的日子進行公開絕食二十四小時,既可在有像征意義的立法大樓內抗議,亦可同時履行議員的公職,並藉每一次行動時公開介紹內地每位維權律師為正義奮鬥的事跡,以提起香港界和社會人士的關註,至今我已介紹了高智晟、鄭恩寵、郭飛雄、楊在新、陳光誠。隨著的將是朱久虎、滕彪、許永志、郭國汀等等。”他還說:“今日法輪功和其學員在大陸被完全孤立和異化,普通人民雖目睹法輪功的悲劇和厄運,無人敢仗義執言,因恐懼受其牽連而避之則吉,這是何等悲涼的社會!但高智晟卻以無比的勇氣和熱情為社會最底層的“賤民”“公敵”申張正義,維護權益。他高尚的人格與炎涼社會中很多行屍走肉成為了鮮明的比照!”

美國眾議院全球人權小組委員會主席、美國國會-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並列主席克裏斯‧史密斯在2014年4月19日高智晟生日前夕,在集會上打出“尋找高智晟”的牌子並盛贊高智晟,他說,“高智晟與親人天各一方。中共政府繼續懼怕高智晟所奮力維護的自由。”同時譴責中共踐踏人權。外媒稱高智晟一次次把中共推上了審判臺。

是呀,高智晟沒有發“橫財”,反而他因行使一個律師和一位公民所擁有的職責和權力時,卻被迫親身經歷他的當事人們所遭受的苦難,見證了他的當事人們所向他講述的案例都是真實存在的。這樣荒唐到讓人想像不到的令人發指的對善良民眾的各種酷刑方式就這樣在變態政黨嚴酷的“國家機器”的運作下發生了。

可喜的是,面對暴政,面對人權遭到的嚴重踐踏,中國大陸的律師界一批批的義士無所畏懼,勇敢地站了出來,江天勇、唐吉田、趙永林、王成等上百位律師以不同的形式用法律和道義為武器,互相呼應,對紅色恐怖進行著一輪又一輪的抗爭。這一定也是高智晟所欣喜的事情。

高智晟為了伸張公義失去了很多很多,但是他人格的感召力卻贏得了大陸及海外各界人士的盛贊,在他即將“服刑”期滿的日子裏,人們期待著他能告別苦難,期盼著他能在自由、安全的氛圍中與家人團聚,期盼著他能在繼續他的“與神並肩戰鬥”中結束紅色暴政帶給世界的浩劫苦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