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僑時報案終審結束 判決數月內作出
打印機版 | 【投稿/反饋】 【新生2月29日訊】〔大紀元特約記者秦月報道〕在經歷了2年的審理,4周的終審,4天的雙方法庭陳述之後,法輪功學員控告蒙特利爾華僑時報誹謗一案終審於2004年2月26日結束,判決將在數月內作出。蒙特利爾華僑時報2001年11月3日發表了一篇攻擊法輪功的廣告文章。11月10日和24日又接連發表攻擊法輪功的文章。來自蒙特利爾,多倫多和渥太華三地的256名法輪功學員於2001年12月聯名起訴華僑時報,社長周錦興以及文章的作者何兵。
在法庭陳述中,原告律師伯格曼分析被告的違法行為時指出:《華僑時報》刊登的詆毀法輪功的所謂廣告,違反廣告法,它沒有提供任何服務,僅僅是詆毀法輪功。」伯格曼強調,被告不是一般的誹謗,不是簡單地「失實」,而是有意、公開、持續地煽動對法輪功的仇恨。
伯格曼律師分析了華僑時報一再刊登攻擊法輪功文章的可能動機,是為了私利取悅中國政府,因為周錦興一方面是華僑時報的社長,另一方面還做移民顧問的生意,為許多中國人移民加拿大提供咨詢服務。眾所周知,在中國不支持政府的政策是無法做生意的。這個政府已經把他的影響力延伸到海外的華人社區。
審理本案的魁省高等法院法官盧梭沒有當庭作出判決,在聽取了雙方4天的法庭陳述後她表示,對本案作出判決將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她需要時間去思考,消化理解本案的材料。她表情凝重地緩緩說道,“在我閱讀本案材料時,有一句話跳到我的眼前─希望加拿大法庭的正義之光能照亮來自東方的爭議,這句話恰好講出了我需要做的。”
本案原告律師麥克爾-伯格曼在2月26日終審結束後接受了記者采訪。
記者問道,“您認為這個案件對於加拿大和魁北克的法律會造成什麼影響嗎?”.
伯格曼先生說,“我相信這個案件將具有深遠的影響.這不是一個普通的案件.它的判決將是一個對民眾自由,人權,言論自由,新聞自由,以及尊嚴,名譽和受到尊重的權利的表述.我相信在很多年後,學者們回過頭來還會仔細研究對這個案件的判決。
記者問道,“為什麼您說這個一個歷史性的案例?”
伯格曼先生說,“我認為這是一個罕見的案件,他提供了一個機會,在世界的一處開了一扇窗,觀察在世界的另一個地方所發生的事情。並且在一定程度上為一群在那裏遭受迫害,被歧視,被傷害,處於逆境中的人們伸張正義。這是很重要的事情。”
記者問道,“您認為這個案件會對中國的情形造成影響嗎?”
伯格曼先生說,“我認為這個案件恐怕已經對他們造成影響。至少中國政府的迫害已經讓更多人知道。我猜想中國政府對於他們所做的會更加小心或者隱蔽。我認為這個案件的結果會向中國當權者表明:他們的謊言宣傳,他們對於法輪功學員的迫害是被世界其他地方的人關註的。這個案件在改革中國政府的漫漫長路上贏得了一小步。希望這為中國人民的自由照進一束新的亮光,雖然緩慢,但是這束火焰在慢慢長大。“
記者問道,“您對格雷律師提出的一個對言論自由沒有任何限制的社會模式有何看法?”
伯格曼先生說,“格雷先生提出了一個社會模式,人們可以說任何想說的,不管是愚蠢的,荒唐的,有害的,不管會造成什麼危險,這是他的看法。我的看法是,一個社會應該是,開放的,自由的,我們可以說出我們的看法,對的或者錯的,溫和的或極端的,但是我們應該有一個尊重他人的尺度。說我不相信你說的話,我認為你是錯的,這是一回事;但是說我要讓你消失,要讓你做二等公民,或讓你成為國家的敵人。這完全是另外一回事。我們可以互相爭論,不管是和善的還是尖銳的,但是至少讓我們互相尊重和享有尊嚴。”
發稿:2004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