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法輪功學員宣布將起訴無理拘捕關押學員的責任人
打印機版 | 【投稿/反饋】 【新生2月9日訊】據法輪大法信息中心日報道-2月5日下午,法國法輪大法協會和著名律師雷翁·來福·福赫思岱爾(Leon Lef FORSTER)聯合舉行記者會,宣布準備起訴在巴黎發生的無理拘捕關押法輪功學員一事的有關責任者。不久前,中國的江集團利用經濟誘使法國政府中的個別人唆使法國警察,在數日內無理由拘捕、粗暴對待法輪功學員,侵犯了法輪功學員的合法權益。在中國,江集團已對法輪功進行了四年多的殘酷迫害。而法國憲法仍然是提倡自由平等博愛精神。
福赫思岱爾律師首先向與會者介紹,法輪功是和平的、不搞政治,只是傳授一套功法,人們可以自由地修煉,達到個人的合諧。
福赫思岱爾律師說,法輪功學員僅僅因為帶了黃圍巾等就被抓,有的警察相當粗暴。為什麼?根據什麼命令?在什麼情景下?都將水落石出。
福赫思岱爾律師聲明,這一法律程序並不意味著反對政府,而是針對X(尚不了解的負有責任者)所犯的任意質詢(interpellation, questioning)和非法暴力。我們想知道的是有沒有人明白下達給他們命令?還是有人出於害怕或個人意志而做了過火的事?是不是有人接到了命令讓他們對電視上都說是和平的這些帶著黃圍巾的人使用如此鎮壓性的手段?電視上我們都看到了,一位人士打著坐、合著眼、和平,只是想表達他對被鎮壓的人的支持和提醒法國國會有人在中國被迫害。
律師最後說,我所觀察到的和法輪功要求我在法庭上要做的,是和平的意願,是相互理解,是中國與法國之間的偉大博愛,是對中國人民的關註,對人權的關註。
律師在回答記者有關法國警方行為是否針對法輪功學員、是否違法的提問時再次強調,法國警方的行為完全違背法國的表達自由精神;不可以隨便找個借口、隨隨便便就質詢什麼人;如果不在一定的司法範圍之內的話,連身份證都沒有權力去查。而且,除非情況適用或出於維持公共秩序和平的必要,警方沒有權力對公民或在法國的任何人使用暴力。
法新社、中央社、新唐人電視臺、大紀元報、Digipresse等中法媒體到場采訪。
除法律程序外,法輪功學員同時積極聯系法國有關政府部門講清真象,要求他們糾正錯誤,以維護法輪功學員的合法權益,維護法蘭西的自由平等博愛精神,使之不受獨裁壓力的侵犯。
發稿:2004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