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回廊敬天重德修煉文化世界回眸再現輝煌
緣歸大法道德升華病祛身輕佛光普照今日神話
史前文化生命探索浩瀚時空中外預言科學新見
迫害真相矢志不渝揭惡揚善曝光邪惡慈悲為懷
人生百態 社會亂象紅朝謊言華夏浩劫
善有善報惡有惡報天怒人怨因緣啟示
深思明鑒心明眼亮信仰漫談雜談隨筆
上善若水省思感悟寓言啟示詩文樂畫
國際聲援天地正氣良知永存緊急救援
主頁 > 五千文明 > 世界回眸

〖連載〗國家安全不是關在堡壘裏能得到的(九)

——回顧美國五角大樓秘密文件案

打印機版 | 【投稿/反饋】

◎丁林

【明心網】

十三、最高法院

在最高法院出庭辯論的,代表紐約時報是比蓋爾,代表華盛頓郵報是格林頓,代表司法部的是格列斯沃特。

46歲的比蓋爾是一個學者型的律師,他在哈佛和耶魯都學過教過,是一個數得上的憲法學專家,而對於他這樣的憲法學專家來說,能夠出庭最高法院辯論一個憲法問題,是職業生涯中的一件大事,就象一個軍人有了一次真刀真槍打仗的機會一樣。當紐約時報在律師事務所拒絕辯護,時間緊迫萬般無奈找到他的時候,他就知道這案子早晚是要打到聯邦最高法院的。而最高法院已經讓他給研究得透透的了,他的專業就是這個。所以他後來會說:"我在最高法院比在任何其他法庭都感到自在,因為那兒就象我的家一樣,我的一生就和最高法院緊密相隨。我知道它所有歷史。我知道那裏頭的人。最高法院是我對這個制度最關心的地方。"

同樣,代表司法部的總檢察官格列斯沃特也是一個學者型的老牌法律專家。當他今天的對手比蓋爾才九個月大的時候,格列斯沃特就進入哈佛大學法學院了。他擔任過哈佛法學院院長長達二十年,在這二十年裏,比蓋爾曾經是哈佛法學院的學生。也就是說,他們還是師生關系。67歲的格列斯沃特在法學界德高望重,擁有21個榮譽學位,是美國民權委員會的成員,是法學界公認的最出色的憲法第五修正案專家。他是政府官員,但是他以其正直出名。他在司法部的任務就是代表政府出庭。他通常在聯邦最高法院涉及政府的鞍子中,作為政府一方的律師出庭辯護。但是,他也曾經有過幾次,出於其法律專業的原則,不認同政府的立場和觀點,拒絕在政府一方的案件陳述上簽字,拒絕代表政府出庭辯論。

相比之下,代表華盛頓郵報的格林頓出身於美國小鎮,是一個風格大眾化的律師,憑著勤奮努力一步步爬到紐約最著名的律師事務所。他在法庭上的風格是直截了當。

在書面的陳述中,三方重復了他們各自在上訴法庭的理由。

格列斯沃特在陳述中承認,現在司法部不象幾天前在低級法院那樣,要完全阻擋新聞界發表五角大樓文件,現在只要求法庭發布一個相當狹窄有限的禁制令。特別有意思的是,他第一次公開讓步說,這些資料的保密分類和新聞界是怎麼弄到手的,這些問題不是法庭決定的至關緊要的因素了。也就是說,司法部承認,保密分類是政府行政機構內部的事情,新聞界不受這種單方面的分類的約束,不是你蓋一個保密章,我就無可奈何不能發表了。並且,報紙是怎麼弄到這些保密資料的,是偷來的還是揀來的,這個問題和報紙能不能發表也沒有關系。這不能不說是一個很大的讓步。

格列斯沃特還承認,在這個領域,版權法不適用。政府行政機構不能獨占這些用納稅人錢維持的機構裏文件的"版權"。也不適用古老英國法中皇室專用版權的法律。

但是,格列斯沃特指出,此案中涉及的文件,存在對國家造成巨大傷害的可能,所以,以往禁止對報紙實行預檢,政府只能在報紙發表以後追求事後懲罰,這樣的規則對此案沒有意義。因為事後即使政府尋求懲罰,對國家的傷害卻已經造成。政府必須防止這種傷害發生。

紐約時報的陳述主要是根據憲法第一修正案對"事前約束"的概念提出強烈質疑。比蓋爾指出,總統和行政分支在文件保密上有大權建立和實行內部規則,有權指揮調動政府的資源來保護政府的秘密,但是,國會從來沒有立法讓行政分支用"事前約束"的辦法來對付新聞界和防止他們泄露秘密。比蓋爾承認,在極特殊的情況下,事前約束是可能的,那就是在發表某些新聞必然會造成災難的情況下。這種情況必須是,可能性非常大,幾乎是確定無疑會發生,發表和災難之間的因果聯系必須是直接的。可是,他接下來就指出,兩個低級法庭的法官,和兩個上訴法庭,都沒有在五角大樓文件中發現這樣的特殊情況。

比蓋爾指出:新聞界和政府之間,是一種奇怪的互相依賴的關系,有時候合作有時候對抗,在以往歷史上一直是這樣。這種關系不是非常清晰有秩序的,沒有成文的遊戲規則,甚至沒有明確的規則,這方或那方常常會不滿意。而在這種雙邊關系中,政府是強大的,而新聞界只有憲法第一修正案所保證的力量。要保持這兩者的平衡是不容易的。對新聞界的壓制和削弱,最終必然傷害到憲法第一修正案。

華盛頓郵報的陳述則直截了當地揭司法部的失誤,指出司法部在此案進行中的立場和訴求不斷在變,一開始甚至要引用反間諜法,而國會在1950年對反間諜法的修正案中,明確點明,不能用此法案來限制和預檢新聞界。

最高法院的聽證過程雖然不經電視或電臺轉播,卻從來就是公開的,公眾不論什麼身份,都可以去旁聽,174個旁聽席,按照先來先占的原則分配。6月26日星期六早上6點,最高法院大樓前已經排了1500個人,都想有機會進去一睹這個歷史場合。連一直在最高法院門口擺攤賣明信片紀念品的女士也放棄這個做生意的好機會,排到了隊伍裏。

最想親眼目睹這一歷史場面的人,其實是此案的始作俑者艾爾斯伯格,可是這個時候他卻還不能出席。他已經轉入地下生活,他在五角大樓文件泄露中所起的作用,早已不是秘密。聯邦調查局在找他。他並不想永遠地逃脫聯邦調查局,他從一開始就打算承擔自己"個人的責任",他認為,為了結束越戰,為了改變國家的對越政策,坐牢是值得的。他只是在等待一個合適的時機出現在公眾面前。

在地下生活中,他吃驚地看到,此案涉及新聞自由的分量,已經遠遠超出了對五角大樓文件的內容的重視。此案成為全國最大的新聞,不再是因為它涉及美國的對越政策,而是因為它涉及報紙的新聞自由。他唯一的希望就是此案會激發公眾關心五角大樓文件內容的好奇心,當禁制令解除的時候,更多的民眾會去讀五角大樓文件。

全國很多報紙報道了艾爾斯伯格在五角大樓文件案中的故事,他的照片出現在雜志封面上,但是他在什麼地方呢?沒有人知道。

6月23日,星期三,CBS著名主持克郎凱特在波士頓的一個秘密地點獨家采訪艾爾斯伯格。為了躲開聯邦調查局的耳目,采訪又經過一番復雜安排。艾爾斯伯格在采訪中說,美國人民將痛心地從五角大樓文件中讀到,他們尊重的、信任的、選出來的管理國家的人,卻輕蔑地對待人民。他回顧了自己對越南戰爭看法的轉變。克郎凱特問到,你是否在這戰爭過程中看到過美國的英雄?艾爾斯伯格只提到一位下級軍官,他在聞名於世的梅萊慘案中,拒絕向越南平民開火。艾爾斯伯格譴責說,美國政府要為過去25年中越南的一百萬到二百萬人死亡負主要責任。他說:"我們國家的人民不能讓總統隨心所欲地管理這個國家。"

與此同時,司法部的檢察官文森特正在洛杉磯主持一個緊急大陪審團,調查艾爾斯伯格在蘭德公司工作期間,五角大樓文件泄露的事件。6月25日星期五晚上,也就是聯邦最高法院開庭前夜,洛杉磯的聯邦法庭正式發出了逮捕艾爾斯伯格的逮捕令。

第二天,也就是最高法院開庭聽證的當天,艾爾斯伯格的律師舉行記者會宣布,艾爾斯伯格將在6月28日星期一向波士頓的聯邦檢察官自首。

最高法院的辯論是非常簡短的,一般各方都只有半個小時的時間,還包括大法官們隨時打斷律師的話,節外生枝地提出問題來。有意思的是,到辯論的階段,三方都表現出一種溫和而中庸的立場。

聽證在下午一點就結束了,然後大法官們將退到後面去作出他們的裁決,什麼時候宣布,誰也不知道。到第三天星期一,首席大法官宣布,原來按日程要閉庭休假的最高法院,現在無限期推遲,一直推遲到此案作出裁決的時候。在這一段時間裏,國會開始有機會接觸五角大樓文件,而全國其他的二十來家大小報紙用各種可能在披露五角大樓文件的內容,紐約時報和華盛頓郵報卻在繼續等待最高法院的裁決。

6月28日星期一,上午10點,艾爾斯伯格坐出租車到達波士頓市區的郵局大樓,因為郵局是聯邦政府在波士頓辦公的地方,大樓裏有聯邦法院和聯邦司法部的辦公室。大樓門口,大量的傾慕者和記者在等候他。他告訴人群,他在1969年就將五角大樓文件交給了參議員富布萊特,後來又交給了紐約時報。他說,我這樣做,知道將把自己置於困境,我打算承擔因此而引起的一切後果,包括對他個人的影響和對他家庭的影響。他說,"為了能結束這場戰爭,難道你會不願坐牢嗎?"他說,他的"唯一的遺憾"是沒有能早一點讓五角大樓文件公之於眾。

他走到檢察官辦公室,正式辦理逮捕的手續。聯邦調查局的探員給他拍照,取指紋,然後兩個人一人一邊抓住他胳膊,送到法庭進行取保候審聽證。這是被逮捕的人要求審訊期間不住在拘留所裏必須經過的第一道法庭程序。

司法部檢察官說艾爾斯伯格還會躲起來,所以要求10萬美元保費。艾爾斯伯格的律師則表示反對。幾個來回討價還價以後,法官裁定艾爾斯伯格可以取保候審,五萬美元的名義保費不必現交,只要保證下一次法庭程序一定出席。

當天,遠在西海岸洛杉磯的大陪審團發出對艾爾斯伯格的正式刑事指控,指控他非法擁有涉及國家安全的政府機密文件,用於個人目的,並且拒不歸還政府。

6月30日上午,消息傳出,下午2點半,最高法院將宣布它的裁決。2點34分,除了一位大法官請假以外,最高法院的八位大法官在法官席上落座。首席大法官伯格簡短地宣布了一個沒有經過簽署的最高法院命令,這是一個對新聞界有利的命令,宣布解除對紐約時報和華盛頓郵報發表五角大樓文件的禁制令。

十四、大法官們的意見

最高法院並沒有對這個案件發出一份裁決書,而是每個大法官各自寫下了自己的意見,這樣等於有了九篇意見書,其中六篇的意見是對新聞界有利的,而另外三篇是對政府的立場有利的或者是拒絕發表意見。

大法官PotterStewart的意見,表達了最高法院在"預先約束新聞界"這一點上的共同立場。他在意見書裏列舉了總統和行政分支的無可匹敵的強大權力,然後指出,唯一真正能夠對這樣強大的行政有所約束的是,經過啟蒙的,獲得充分信息的公民大眾,只有獲得充分信息的持批評態度的大眾意見,能夠保護民主政府的價值體系。所以,警覺的、無所不曉的、自由的新聞界本身,對實現憲法第一修正案的目的是最為重要的。他說,"沒有一個自由的、獲得了充分信息的新聞界,就不可能有脫離蒙昧的人民。"

對於政府行政機構的保密措施,Stewart大法官說,政府機構有責任考慮必要的保密措施和保密分類,這種措施和分類應該有道德的、政治的和實際的考慮,但是不能變成為了自己而過度保密。他警告說,樣樣都保密就等於什麼也不保密。

最激烈的主張立即撤銷禁制令的是雨果.布萊克大法官。他說,對紐約時報和華盛頓郵報的禁制令,每拖延一秒鐘都是對憲法第一修正案的冒犯。他說,國父們在憲法裏建立的新聞自由,其目的是"為被統治者服務,而不是為統治者服務。"他說,"只有一個自由的,不受約束的新聞界,才能揭露政府的欺瞞。"他本人厭惡美國參與越戰,但是身為大法官,他不能公開批評行政分支的政策,他必須受司法分支職責範圍的約束,所以他只能說,"自由的新聞界的重大責任是防止政府任何一個部分欺騙民眾,把民眾送到遙遠的異國,死在外國的熱病、外國的槍炮之下。在我看來,紐約時報和華盛頓郵報對越南問題的報道,不僅不應受到指責,而是應該為他們做了國父們曾經看得如此清楚的事情而受到表彰。這兩家報紙揭露政府怎樣把國家引入越南戰爭,恰恰是出色地做了國父們希望他們做,而且信任他們做的事情。"

最後,他抨擊了政府機構的保密觀念,他說,國家安全這個詞過於寬泛,過於模糊,是不能進入以憲法第一修正案為基礎的法律的。"以犧牲代議制政府知情權為代價來保護軍事和外交秘密,這種做法不會為我們共和國提供真正的安全。"

大法官道格拉斯留下他的意見就回鄉度假去了。在他的意見書裏,他說,發表五角大樓文件可能會造成很大的沖擊,但是這不是對新聞界實行預先約束的理由。"憲法第一修正案的首要目的是防止政府壓制新聞界,約束信息流通。"他回顧歷史說,國父們確立憲法第一修正案,就是為了防止有權勢的人,利用早期反顛覆、反誹謗的法律來懲罰信息的傳播。他說:"政府內部的秘密性,本質上是反民主的,是在維護官僚系統的過錯。對公共議題的公開討論和爭辯,對我們國家的健康,至關重要。"

大法官布列南認為,對紐約時報和華盛頓郵報發出的臨時禁制令就是錯誤的。他在自己的意見書中表示,下級法庭和上訴法庭的總共19個法官,在處理這個案子的過程中,幾乎都判斷失準。他為以後的判斷提出了這樣的標準:在以後的類似案件中,政府必須證明,發表這樣的新聞將"不可避免地、直接地、立即地"造成這樣的災難,相當於使已經在海上的船只遭遇滅頂,否則,就沒有理由發出禁制令,即使是臨時的禁制令。根據這樣的標準,他說,"在本案中發出的所有禁制令,不管是什麼形式的,都違反了憲法第一修正案。"

大法官哈蘭,布萊克蒙和首席大法官伯格投票反對最高法院多數意見。他們說,最高法院處理此案的時間太急促,憲法第一修正案對新聞自由的保障不是絕對的。但是,一個星期後,伯格在對美國律師協會的講話中說,在新聞界擁有憲法第一修正案保障的新聞自由這樣一個基本問題上,最高法院其實沒有分歧。

最高法院6比3的裁決,在全國新聞界引起了難以言說的激動,因為這是他們的立身之本。不管是在此之前有沒有參與報道五角大樓文件和越南戰爭的,現在都為最高法院的裁決歡呼。即使是最膽小的報紙也開始刊登關於五角大樓文件的電訊稿,通欄大標題到處可見。

在華盛頓郵報新聞室,等待最高法院公布裁決的時候,辦公室一片寂靜。只看到總編室的編輯帕特森從電報室沖出來,跳上桌子,向同事們大喊:"我們贏了!"頓時一片歡呼。編輯們記者們眉開眼笑地互相償付這幾天為此打賭的睹金。華盛頓郵報發行人格蘭漢姆發表了一個公開聲明:"我們無限感激,不僅是為了報紙,也是為了政府,為了有一個好政府,為了民眾有知的權利。"

7月1日星期四的上午版,華盛頓郵報開始繼續刊登五角大樓文件的系列報道。

在紐約時報,最高法院將宣布的時候,紐約時報新聞室對外界關閉半小時。報社同仁們聚集在一起等待最高法院消息。當消息傳到,新聞室裏先是持續的寂靜,人們難以相信這是真的,不約而同地完全被這個消息鎮倒了。然後,突然爆發出掌聲和歡呼聲,同事們互相擁抱,又跳又叫。紐約時報總編羅森塔爾說:"這是光榮的一天。我們贏了,我們贏得了發表的權利。"紐約時報隨後的記者招待會說,這是一個裏程碑式的案件。隨後,已經準備好的五角大樓文件系列報道開始繼續刊登了。

在波士頓,波士頓環球報的五角大樓文件資料都存在銀行保險櫃裏。報社在等待最高法院公布裁決的時候,作出精心安排,一旦最高法院宣布解禁,他們就可以在銀行下班關門以前把資料取出來。報社的一個助理編輯就站在銀行保險櫃門前等著。消息傳到,他立即把資料從保險櫃裏取出。報社負責報道消防隊新聞的記者,有一輛帶警燈的車。他帶著資料,亮著警燈,飛速把資料送往報社,準備繼續發表關於五角大樓文件的報道。

十五、余波

由於最高法院的裁決,五角大樓秘密文件一案是以紐約時報和華盛頓郵報為代表的報紙業的勝利而告終的,並且成為一個裏程碑案件,為此後報紙和政府在"誰決定新聞"的爭議上制定了遊戲規則:保密是政府行政機構內部自己的作業程序,如果你認為某個信息需要保密,那就管住自己的工作人員,管住自己的文件,不要泄漏;報紙媒體一旦得到信息,就由報紙媒體自己來判斷,是不是危及國家安全,是不是應該發表。新聞自由是媒體的特權,國家安全卻不是政府的壟斷。媒體有權自己來判斷新聞,並且保護新聞來源。華盛頓郵報後來在揭露水門事件的過程中,從白宮內部來源得到重要消息。這一外號"深喉嚨"的消息來源,過了近三十年,至今沒有公開。

五角大樓秘密文件案以後,司法部唯一還能夠做的是懲罰艾爾斯伯格,因為艾爾斯伯格是明知故犯地違反了作為國防部雇員承諾遵守的保密規定,把不能泄漏,不能復制的政府秘密文件復制多份,未經允許交給了國防部之外的人。聯邦大陪審團同意起訴艾爾斯伯格犯下了偷盜罪和共謀罪。

由於艾爾斯伯格特殊的個人性格和行為,司法部在法律的範圍內很難更重地懲罰他,比如,無法起訴他犯下間諜罪,一時也難以在他個人行為上找到更多的茬子。與此同時,尼克松當政的白宮建立了一個調查泄密的專門機構,"管子工小組",這個小組在企圖給艾爾斯伯格找茬的過程中,采取了一些不正當手段,比如夜闖艾爾斯伯格的精神科醫生辦公室,企圖竊取艾爾斯伯格的病歷。這些不正當行為在後來的水門事件中曝光,被法庭認定政府有不正當行為企圖迫害平民,從而駁回了對艾爾斯伯格的指控。根據美國的憲法傳統,政府超出法律允許的範圍來迫害平民,是絕對不能允許的。艾爾斯伯格反而因為政府的不當行為而逃過了一劫。

雖然越南戰爭並沒有如艾爾斯伯格期待的那樣立即結束,但是此案在以後幾十年的美國政治中留下了深深的痕跡。水門事件和尼克松的辭職可以說是此案的繼續。艾爾斯伯格本人成為體制外"挑剔"體制的鬥士,他再也沒有能夠在政府內部施展他的才能,卻時不時會出現在媒體上,反復地告誡,政府行政部門的權力必須予以約束和限制。最近,在紐約街頭的反戰示威遊行中,又看到他站在前排的身影。

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在以後的年頭裏,有一系列的案件裁決涉及新聞自由,涉及媒體的行為規則。新聞自由和國家安全,公眾的知情權和個人的隱私權,商業廣告的真實性和媒體的責任,政治廣告和政黨遊戲規則,新聞報道的真實性和反誹謗,新聞手段的合法性和侵權責任,等等,這些問題仍然會產生爭議,必須由最高法院來作出裁定。最高法院在平衡和斟酌的時候,仍然明顯地把民眾的知情權,把新聞自由,把憲法第一修正案放在最重要的地位。

(全文完)

資料來源:《The Papers&Papers》by Sanford J. Ungar, E. P. Dutton&CO., INC

(《世紀中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