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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載〗國家安全不是關在堡壘裏能得到的(五)

——回顧美國五角大樓秘密文件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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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林

【明心網】

八、華盛頓郵報

聯邦法庭法官古爾芬(Gurfein)的禁制令,是命令紐約時報暫停刊登五角大樓文件,等待進一步聽證。於是,1976年6月16日星期三的紐約時報,在原來要刊登第四期五角大樓文件的地方,刊登了一條新聞,大標題是:應美國政府申請,法官下令紐約時報停止刊登越戰文件,等待聽證。這個事件本身已經成為全國性的一大新聞。在星期二法官宣布這一禁制令的法庭上,擠滿了記者。在美國,政府對新聞的案件,不論大小,從來就是戲劇性的。

艾爾斯伯格看到這段新聞,感到失望和憤怒。他倒不是對司法部或法官,而是對紐約時報失望和憤怒。司法部和法官的反應,是他能夠預料和理解的,這是職業反應。可他覺得紐約時報過於屈服了。要把這套政府秘密文件轟出來,他是要造成影響,讓公眾了解真相,形成壓力,從而迫使政府結束越南戰爭。為了這樣一個大目的,他認為,作出一些個人犧牲是理所當然的。他還認為,不僅是他,就是國會議員和紐約時報,如果必要,也應該願意作出犧牲。他就曾對參議員說過,只要能結束戰爭,你們應該不惜坐牢。面對法官的禁制令,他認為紐約時報屈服得太容易,他們即使不敢公然違抗這個禁制令,也應該表示不服抗議;即使不敢公開譴責法官的命令,至少可以在報紙上開個天窗,表示不滿。這種"開天窗"的做法,他在越南的時候,看到越南報紙做過。艾爾斯伯格似乎忘記了,美國歷史上從來沒有過開天窗的做法,你就是開了天窗,美國的讀者都不一定看得懂是什麼意思。

艾爾斯伯格知道,這個案件早晚會走到聯邦最高法院。最高法院會怎麼判,還很難說,很可能會判決禁止發表偷來的政府機密文件。不管怎樣,這都得至少好幾個星期。而時間這麼一拖,發表五角大樓文件的沖擊力就會大大降低,對於結束戰爭所起的作用就小了。這是他非常不願意的。在這樣的情況下,他決定再找其他媒體單位。

下一念頭是電視。電視當然是影響非常大的媒體方式。但是,電視不可能大批地發表文件,如果報紙發表了,電視會作為新聞跟蹤。現在,紐約時報不能刊登,如果電視臺手裏自己有了一套五角大樓文件,它們會不會發這個新聞呢?法庭禁制令是禁止報紙的全文刊登,並沒有禁止電視發表新聞和評論。所以他想試試和電視聯系。

第一家,NBC,全國廣播公司。選他是因為他看到電視上NBC董事長古特曼曾說,他支持紐約時報發表五角大樓文件。這給他留下了深刻印象。他與古特曼聯系,古特曼在半個小時裏就回話表示拒絕。

第二家,ABC,美國廣播公司。他向ABC副總裁聯系。這一次,回應來得比較慢。ABC開了一整天的會討論這個事情,猶豫再三以後表示拒絕。

相比之下,第三家,CBS,哥倫比亞廣播公司,反應要好一些,但最終也沒有接受他的五角大樓文件,因為這個當口,CBS正遇到一些麻煩。國會眾議院正打算表決一個議案,指控在國會調查中,CBS不肯交出以前有關五角大樓的一些原始影帶,是犯下了藐視國會的行為。CBS還是化了最長的時間來考慮艾爾斯伯格的打算。也正是根據這個反應,艾爾斯伯格後來答應接受他們的采訪,出現在CBS著名主持人克郎凱特的晚間新聞節目中。

電視網的反應,實在情理之中。這是出於電視業和報紙在接受政府管理上的不同。報紙歷史悠久,追根溯源,是歐洲自由城鎮的產物,是自由城鎮內公共空間的一部分。所以,西方的報紙,打著地方性和城鎮自治的胎記。所謂報紙的新聞自由,其實是在這個根基上長出來的。國王不能幹涉自由城鎮的公共事務,也就從來沒有幹涉報紙的規矩。

報紙的地方性,使得報紙的新聞自由不僅受到沒有國王或中央政府的幹預,甚至也沒有城鎮外部的幹預。雖然在過去的幾十年裏,由於技術進步,為數不多的大報終於成為"全國性報紙",但是它們不受幹預的傳統在"全國化"的過程中並沒有丟失。

電臺和電視,出現得比較晚。它們和報紙有一個明顯的不同,就是必須接受頻道和波長的管理。在美國,出書辦報,幾乎到了你想出、有錢印,就可以出的地步,你要考慮的只是錢和市場的問題:怎麼印出來,怎麼賣出去。而電臺和電視不同,必須有秩序地瓜分電波空間。在一定的技術水平下,這種空間是有限的。簡單地說就是,辦電臺和電視臺,必須先取得政府管理部門的許可證。這許可證每年要復審,每年要重新登記頒發。這樣,就有了政府拿你一把的機會。

這也就使得電視臺比報紙更拘謹,更膽小。倒不是怕政府來查封電臺電視臺,司法部和聯邦通訊管理局還沒有這個權力,但是他們畢竟受到多一層的管理約束。

在這短短的幾天裏,最受震動的,是紐約時報的競爭對手,華盛頓郵報。

紐約時報在發表五角大樓文件之前精心保密,防的主要是競爭對手。報紙的聲譽,和獨家報道的質量很有關系。當紐約時報開始刊登五角大樓文件的時候,由於是星期天,官員們都在家度周末,並沒有看到方方面面跳起來。只有華盛頓郵報是真正地被驚動了。

手裏沒有五角大樓文件,他們在這個競賽中註定是要輸給紐約時報了。按照報界和通訊社早已有的規矩,各家報紙在版式排定付印的時候就要發一份給美聯社。其他報紙可以從美聯社取得別的報紙的樣本,而不必等到報紙在印刷機上印出來,送到街頭報攤上才能買到。華盛頓郵報唯一可以做的是,忍辱負重,從美聯社盡早取得紐約時報的樣報,然後根據紐約時報發表的文件,再加上自己掌握的背景資料,"改寫"成自己的報道,以滿足自己的讀者群對這一消息的知情需求。

這種常規做法,在外人看來也可以了,重頭內容不多不少,只是晚了一天時間。在報業同行看來,這無異於承認自己淪為二流。這種狀態,對於華盛頓郵報的編輯同仁來說,真是奇恥大辱。可是他們又不得不這樣做,你不可能回避這個新聞。就象華盛頓郵報的一位執行編輯不無誇張地形容的:"我們一邊做,一邊抱頭痛哭。"

華盛頓郵報一開始的運氣真是不好。艾爾斯伯格除了將五角大樓文件給了富布萊特參議員,還部分給了一些反戰的學者,所以,民間其實還有一些途徑是可以通往艾爾斯伯格的。星期一早晨,也就是紐約時報發表第二期五角大樓文件的時候,華盛頓郵報的社論版編輯接到一個波士頓朋友的電話,說他理解華盛頓郵報目前所處的占下風的形勢,而他可以幫助他們得到一批五角大樓文件摘要。這編輯激動地連忙安排會面。一個小時不到,有一位不告知姓名的女士步入此編輯的辦公室,無言地留下一包資料,轉身離去,消失無蹤。

這是一包直接從五角大樓文件中抽取的復印件。可惜的是,華盛頓郵報必須派內行專家來研讀判斷。他們白天接著晚上分析,等到得出這是可靠真文件的結論,紐約時報的樣報到了。他們得到的文件的大部分內容將在下一天的紐約時報上發表。華盛頓郵報的失望,可想而知。

作為華盛頓郵報,唯一的辦法就是繼續尋找可能的來源,也搞到同樣分量的文件或消息。在紐約時報遭到法院禁制令的時候,華盛頓郵報反而加強了尋找來源的努力。他們看到,這給了他們一定的時間,如果能找到文件,他們可以發表紐約時報沒有來得及發表的部分,在新聞報道上扳回一點分數;再說,他們知道現在新聞自由遭受挑戰,新聞業在這一點上同命運,他們可以在新聞自由這一點上扳回一點分數。

作為一家大報,他們的記者編輯也並不孤陋寡聞。華盛頓郵報的副總編巴迪建是媒體評論出身,熟悉新聞界人事。他是在寫了一篇尖銳批評華盛頓郵報的文章以後給招募進來的。他以前認識艾爾斯伯格,他們曾在蘭德公司同事。當紐約時報出現五角大樓文件的時候,他馬上就連想到了這個熱情的鴿派研究者。

巴迪建立即設法聯系艾爾斯伯格,奇怪的是總找不到,電話沒人接。這人象是失蹤了一樣。一直到6月16日星期三晚上,巴迪建接到自稱艾爾斯伯格的朋友的電話,但是什麼也不說,要求巴迪建到外面找個公用電話打回去。

巴迪建自然理解這是為什麼,怕竊聽。他們在談論的畢竟是國防部失竊的機密文件。他在黑乎乎的馬路上找了個投幣電話打過去,在明確表示華盛頓郵報有興趣發表五角大樓文件以後,對方又給了他另一個電話號碼,要求他換一個公用電話後打這個號碼。這個號碼可以聯系到艾爾斯伯格。

這回,終於和艾爾斯伯格說上話了。巴迪建在電話上再一次向艾爾斯伯格表示,華盛頓郵報在得到五角大樓文件後會發表報道。然後,艾爾斯伯格說出了一個復雜的安排,象地下黨接頭一樣。艾爾斯伯格要巴迪建當夜從華盛頓飛波士頓,"別忘了帶一個大箱子。"

巴迪建立即回到報社。執行總編布萊德利那天不在,當家的是一個叫帕特森的總編。他們倆並排坐著商量,裝的若無其事的樣子,怕驚動了其他人。巴迪建問:如果我今夜弄到一捆五角大樓文件,我們會不會在星期五就發表?這時候是星期三的夜裏。

帕特森是一個行事謹慎的人。他沈思良久,開口答道:會!去弄來!

不過他們又一致同意,夜裏打個電話給頭頭布萊德利,要布萊德利通過。

巴迪建立即起身。報社在場的人都知道,一定有什麼事在進行。但是按照新聞業的規矩,誰也沒吭聲。

巴迪建趕往機場,可惜,頭一班飛波士頓的班機趕不上了,等下一班。在機場等著的時候,他打電話給執行總編布萊德利。布萊德利是當時報紙事實上的當家人。他的回答是:如果華盛頓郵報不肯發表,就請他們另外找一個執行總編吧,他就不幹了。

這一態度,在此後的48小時裏成為華盛頓郵報,也成為其他涉及此案的許多新聞業編輯和記者的共同聲音:在新聞自由上決不妥協,不成功便成仁。

巴迪建半夜下了飛機,經過一段復雜的接頭和轉換,終於拿到了艾爾斯伯格打算給他的東西,那是一大堆復印的紙,沒有裝訂,也沒有順序,甚至沒有頁數號碼。這些紙裝在一個大紙版箱裏,巴迪建帶來的手提箱根本沒用。他臨時向旅館帳臺要了一根別人用來栓狗的繩子,把紙版箱好歹捆一捆。馬不停蹄,打道回府。

艾爾斯伯格在向第二家媒體交出這批偷來的機密文件時,條件是,華盛頓郵報的報道和紐約時報不打架,由於這是涉及三十年的歷史文件,兩家可以在報道的內容上叉開;第二,不把這些文件弄成輕描淡寫的小新聞,而是展開持續的系列報道,造成影響。

巴迪建這次化名在機場要了兩個頭等艙座位,一個自己坐,一個放那個破紙版箱。哪知道一上飛機就碰到一個熟人,這人是一個中國問題專家,以前一起工作還是上下級的關系。他來找巴迪建聊天,發現非常奇怪,巴迪建不把紙版箱挪開請他坐。他恍然大悟似的說:"啊,你弄到它啦!"巴迪建一臉無辜:"弄到什麼了?"接下來是兩個人心照不宣的沈默,再也不提。

這一天,是艾爾斯伯格轉入地下生活的第12天。也就是在這一天,聯邦調查局發出通知,泄漏五角大樓文件的人,叫艾爾斯伯格。

對紐約時報和華盛頓郵報來說,為消息來源保密是理所當然的職業規範,即使有時要和法律發生沖突。最早在報紙上宣布艾爾斯伯格是泄密人的,是一個叫Zion的雜志記者。他原來為紐約時報工作過,熟人很多。結果在紐約時報編輯部探到了這個名字,忍不住自己的發表欲,在雜志上公開了泄密者的名字。艾爾斯伯格本人並沒有生氣譴責,他說他一開始就打算承擔自己行為的所有責任,而且,這一事件很快成為婦孺皆知的大事件,誰也不再回想,一開始這是多麼秘密的一件事。Zion的名字卻被新聞界同仁牢牢記住,受到各方譴責。Zion以前在紐約時報的同事說,這家夥再也別想把腳踏到我們報社來。

這些都是後話了。

巴迪建回到華盛頓,已經是6月17日星期四的淩晨,他在機場就打電話給總編布萊德利,"東西到手了"。布萊德利非常激動,要巴迪建直接去他家。同時,他也把報社的一批能人召到家裏。他們要討論,怎樣處理這批五角大樓文件。

布萊德利還請來了為華盛頓郵報提供法律服務的RKW律師事務所的律師。

就在那裏,華盛頓郵報的編輯們對要不要發表五角大樓文件發生分歧,產生激烈爭論。

巴迪建帶回來的破紙版箱裏,有大約4500頁機密文件復印件。華盛頓郵報面臨的法律問題在於,紐約的聯邦法庭已經對紐約時報發出了暫停發表的禁制令。如果華盛頓郵報堅持發表,可能被解釋為對抗法律。但是反過來說,正因為有了這個禁制令,華盛頓郵報參與發表文件,就在捍衛新聞自由的抗爭中,走到了前列。這裏,既有新聞職業的利益,也有風險。

華盛頓郵報還必須考慮的,就是一些涉及公司法的顧慮。紐約時報也是一個大報業集團,華盛頓郵報卻是所謂媒體集團的龍頭老大,這種媒體集團一直受尼克松及其手下人的攻擊。媒體集團一大,它下屬的單位接受政府法律管制的地方也就多,政府要找茬就比較容易。

就在這樣爭論的同時,布萊德利已經安排了一幹報道越戰問題最出色的記者在另一個屋子裏寫稿子,另外一班人在對那一大堆文件進行歸類分析閱讀。

律師事務所來的法律顧問堅決反對發表政府機密文件。他們提出,在現在這樣的局面下,他們必須等待紐約的聯邦法庭對紐約時報一案的結論出來以後,再決定怎麼處理五角大樓文件。

反對發表的人還提出,華盛頓郵報可以根據文件的內容撰寫自己的新聞報道,甚至可以說這些新聞來源於五角大樓文件,但不直接引用文件,更不全文照發地公布文件。

巴迪建後來回顧這次爭論說:

"全國所有的報紙,不應該感到自己受政府對紐約時報采取的行動的束縛。我們要作出自己的決定,我們的手裏有著對公眾利益至關緊要的信息。我們有最出色的記者正在撰寫報道,他們在這個領域從事報道十年到十五年了,有足夠的能力來判斷什麼對國家是危險的,什麼是不危險的,他們每天都在處理這一類的新聞。他們熟悉這一類文件。這個問題涉及新聞自由,發表五角大樓文件是非常重要的,如果不發表,就會顯得好象我們不支持紐約時報。"

巴迪建說出了一句被人記住的話:"堅持報紙有發表權利的唯一辦法就是發表。"

整整一天下來,到傍晚的時候,律師和編輯似乎達成一個妥協,就是延遲二天,不在星期五,也就是第二天,發表五角大樓文件,而是給司法部長發個通知,來個先奏後斬:"我們得到了五角大樓文件,正在準備,將於星期天發表。"

這時,在書房裏起草稿子的記者們餓了出來找吃的,聽說這個妥協,頓時大嘩。記者們說,這是這輩子聽到的最混蛋的主意。德高望重的記者羅伯茨指責編輯和律師"匍匐在司法部長面前"。他說,如果華盛頓郵報不發表五角大樓文件,他就將立即辭職,離開他工作了一輩子而且還有兩個星期就退休的報社,他還將發表一個公開聲明,和華盛頓郵報的決策撇清。

巴迪建也對執行總編布萊德利說:"你如果不發表,整個報社就要反了天了。"他低聲地求他的上司:"你別忘了,你答應過我發表的。"

布萊德利臉色越來越灰,終於決定,打電話給華盛頓郵報發行人,董事長凱瑟琳.格蘭漢姆。由於報紙的總編負責制,格蘭漢姆的家其實就在幾個街區之外,卻至今為止還沒有驚動她。現在,他決定請老板親自拿主意了。

在匯報了兩派的意見,把這個困難的決策提出來以後,這些見多識廣的編輯記者和律師,等待一個女人作出決定。格蘭漢姆回答:"OK,發吧。"

這時候是半夜12點25分,離開報社的截稿還有最後5分鐘。

第二天,星期五,華盛頓郵報發表著名記者羅伯茨的報道,通欄大標題是:五角大樓文件披露美國在54年企圖推遲越南選舉。在大標題上面是小字:系列報道第一期。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