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周末:上訪婦女為何被強制關進精神病院
打印機版 | 【投稿/反饋】【新生6月7日訊】據南方周末6月6日報道,一個風和日麗的下午,記者來到北京市永定門外一間四壁透風的窩棚外,黃淑榮一家三口就住在這裏。和她住在一起的是她15歲的兒子馬小飛,12歲的女兒馬小玉。
黃淑榮是黑龍江省綏化市綏棱縣的一個普通農婦,因向當地信訪部門反映所在村的土地承包和幹部腐敗問題,而被多次強制送進精神病院,現流落北京。
這個43歲的女人身材矮小,一頭亂發倔強地挺立著,臉上沾滿灰塵,眼睛裏全是血絲。半年多來,從冬到夏,記者每次看見她都是穿著那件破爛的皮夾克。孩子的父親一年前與黃淑榮離婚了,只剩下母子三人相依為命。
黃淑榮說:“我首先反映的情況是土地承包分配不公,他們沒有按文件分地;再一個情況就是村幹部貪汙問題,我逐級上訪,去農委、信訪辦,縣裏派了調查組,大事化小,不了了之。我就到了北京,找農業部。他們開了批示信函,讓地方幹部按文件辦。但我送信到家後,地方上的信訪幹部就把我以精神病為由關進精神病院。大夫護士一起把我擡到醫院,綁在床上,打針、用藥、過電。”
是誰把反映了基層問題的農民送進精神病院?記者為此展開為期半年的調查采訪。
“上訪反映的情況是真實的”
黃淑榮的家鄉黑龍江省綏棱縣寶山村,靠近小興安嶺林區,還沒有通火車。當地經濟很不發達,絕大部分農戶都還住在低矮的土坯房裏。
在寶山村,村民向記者反映:黃淑榮的上訪反映情況是真實的。
村民李源中告訴記者:“在第二輪分地的時候,村裏出現很多外來人口,他們在別處分地後又到本村分地。這樣就把我們應分的土地擠了很多去。”
其他村民反映,原有農戶利益受到影響,從第一輪土地承包的人均8畝地減少到四五畝地,矛盾由此產生。而1997年12月,黑龍江省委省政府下發過相關文件,要求“大穩定、小調整”。把原來承包地全部打亂重新承包的做法顯然與黑龍江省的文件精神相違背。
對這一點,綏棱縣農委政策組織長趙村也承認:“綏化市委市政府出臺了這些政策,說白了,這些政策和中央的大穩定小調整有些差距。”
黃淑榮反映的第二個問題是村幹部腐敗。時任綏棱縣信訪辦公室主任的吳玉芳介紹說:“1998年,縣委縣政府聯合調查組對她反映的問題進行了調查。調查以後認為她反映的大部分問題比較屬實。”
綏棱縣紀檢委監察室主任張名貴也證實說:“她當時反映的一個土地問題,一個人口問題,一個幹部腐敗問題,這是她反映的三大主要問題。對這三大問題,我們查實了11項。支部書記、村長、會計、出納,這四個人都給撤了。”
但黃淑榮說:“我們等了三個多月也沒有處理意見,我們就到地區紀檢委和農委上訪,到省農委、省紀檢委上訪。又去省信訪辦上訪。每個部門都去了三五次,還遲遲不給解決。這就到了北京,農業部給開回信函讓他們按文件辦。農業部王明秋處長讓我把這封寫著‘按文件辦’的信函交給省農委,省裏有關幹部告訴我說會把縣裏的人叫到省裏來解決問題。”
黃以為這下子她的上訪有結果了。
“你是精神病!”
可黃淑榮萬萬沒想到的是,她的災難剛剛開始。
1998年5月30日,黑龍江省哈爾濱市第一專科醫院(哈爾濱市屬的精神病診治專科醫院)的3名醫生應邀來到黑龍江省信訪辦會議室,為黃淑榮做了“精神病司法法鑒定”。鑒定結論為:“患偏執狀態,上訪過程中無行為能力。”
這一天正是1998年的端午節,黃淑榮說:“3臺車12人突然把我接走了,就在黑龍江省信訪辦公室,他們把我抓上車,送到精神病院,大夫護士七八個人把我擡了進去。”
黃淑榮的兒女親眼目睹了媽媽被帶走的場面。馬小飛說:“有個人給我們雞蛋和粽子,吃完了就騙我們說:‘咱們先走吧,再給你們買吃的。’我們不幹,他們就把我們拉上車送回來了。”
馬小玉說:“我當時跪在地上哭,問為什麼要把我媽抓走?他們說你媽無理取鬧。”
黃淑榮對記者說:“那情景可真慘,孩子喊媽媽,我就喊小飛小玉。那些人太嚇人了,一大幫穿白衣服的,拽胳脯薅頭發了。就看那兇勁,我以為再也見不到孩子了。”
“黃淑榮患精神病”的消息傳回村裏後,村民都很奇怪,村民們對記者說:“認識黃淑榮這麼多年了,從沒有聽說她有精神病。這是迫害人家,她這人說話句句在理,她根本沒瘋。”
破綻百出的“醫學鑒定原始記錄”
為核實黃淑榮是否患有精神病,記者近日和她一起來到哈爾濱市第一專科醫院。一進醫院,記者就發現黃淑榮面無人色,手一直在打哆嗦。黃說她在這是受過太大的刺激。
黃抽泣著告訴記者,她一共被抓進這裏3次:第一次是1998年6月1日,1998年7月17日出院;第二次是1999年4月16日,被關了37天;第三次是2000年9月20日,9月23日黃自己偷偷跑了出來。
醫院主樓是一座6層高的貼著瓷磚的白樓。黃淑榮回憶起當時情景:“為了兩個孩子,我求他們放我出去。可沒有用,我求一次,他們綁我一次。綁在床上,一綁就是十個八個小時,只能尿在床上。”
在醫院裏,記者見到了黃淑榮的《精神病醫學鑒定原始記錄表》,案情性質是“上訪”,委托鑒定機關是“綏棱縣四海店鎮信訪辦”。原始記錄表上“既往病史”一欄寫著“不詳”,“家族史”一欄寫著“不詳”,“既往人格情況”一欄還是寫著“不詳”。
記者采訪了該院參與鑒定的副院長張聰沛和醫務部主任滕秀英:“你們依據什麼,認定被鑒定人黃淑榮患‘偏執狀態,在上訪過程中無行為能力’呢?”
張聰沛回憶說:“我們看了她的卷宗,在省信訪辦的會議室裏做了鑒定。”
記者就問:“您說您看到卷宗了,可是在那份委托書上‘委托鑒定時附帶卷宗冊數’一欄卻是空白的。”
但張還是堅持說他們在鑒定前看了卷宗。
記者問:“從這個鑒定的原始記錄表上看,‘被鑒定人既往病史’一欄寫著‘不詳’,‘家族病史’一欄寫著‘不詳’,這是怎麼回事?”
滕秀英回答說:“他們鎮裏對她情況不詳,所以我們按委托人的介紹,填‘不詳’了。”
記者追問:知情人(包括工作單位、鄰居親屬)對被鑒定人提供的案發前後精神狀態及軀體情況的證言摘要,為什麼在原始記錄裏找不到呢?醫療記錄和其他檢查結果摘要,為什麼也沒有?但委托單位提出鑒定的理由及依據卻稱黃“精神不好”,綽號“黃瘋子”,稱這是村裏人反映。但鑒定的時候有村裏人來嗎?
張聰沛簡單地回答:“村裏人沒有來。”滕秀英補充說:“那些都是委托人(綏棱縣四海店鎮信訪辦)寫的。”
按張的說法,黃“在上訪過程中,逐漸在思維過程中形成關系妄想,形成一種固定的想法,別人要整她要害她,意志呈病理性增強,意志越來越強,不停地在上訪,使其辨認及自控能力受損,因此上訪過程中缺乏實質性辨認及自控能力。”
他認為“神經官能癥、心理障礙都算精神疾病,這是廣義地說。這種病往往終身不愈。”
“鑒定委托機關”子虛烏有
在病史、既往人格情況和有關知情人證言不具備的情況下,能判斷出一個人有精神病嗎?
全國精神科權威醫院──北京大學精神衛生研究所的專家,張彤玲教授看過黃淑榮的病例後說:“沒有診斷依據,光是因為‘告狀’就診斷她‘偏執狀態’是不行的。”
黑龍江省精神科權威專家李玉經教授同樣強調:“診斷精神病最關鍵最主要的是掌握一個詳細的病史,通過真實可靠的、詳細的病史來分析這個人的精神活動。”
為黃淑榮做出精神病診斷的三位醫生一口咬定,在診斷的時候了解了黃淑榮以往病史,那就是綏棱縣信訪辦提供的厚厚的幾本黃淑榮的卷宗,這也是做出診斷的重要依據,並肯定說卷宗目前就在縣信訪辦。
但記者非但在綏棱縣信訪辦沒有找到那些,連當時的委托人──時任信訪辦主要的吳玉芳都矢口否認當時出示過這樣的卷宗。
包括醫生和黃淑榮本人都回憶說,當時在黑龍江省信訪辦會議室裏所做的診斷時間不超過兩個小時。在這麼短的時候裏,在缺乏既往病史的情況下,僅僅通過簡單談話,能否做出黃淑榮患精神偏執的結論呢?
李玉經教授告訴記者:“診斷精神病得有一定的時間。短時間內每個人都可能有異常表現,那不算精神病。診斷偏執性精神病最少要三個月到四個月才可以。”
更可疑的是,給黃淑榮做精神病司法鑒定的委托鑒定機關,是“黑龍江省綏棱縣四海店鎮信訪辦”。但記者調查中吃驚地發現──四海店鎮並沒有所謂“信訪辦公室”,也就是說這個委托單位根本就是虛構出來的。
在委托機關代表人處簽字的有兩個人,一個是吳玉芳,其真實身份是綏棱縣信訪辦主任;另一個叫何清祥,其真實身份是綏棱縣四海店鎮黨委書記。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湯維建介紹說:“認定公民無民事行為能力特別程序的啟動,必須要由她的利害關系人,也就是她的近親屬向人民法院提出來,進行司法精神病鑒定的權限是由人民法院行使的。因此這個案子的委托方無權委托;而從醫院角度看,要有正式的委托手續才能進行精神病司法鑒定。更不能據此就認定該人在上訪期間沒有行為能力了。上訪不上訪也她的行為能力沒關系。”
湯教授總結說:“委托方無效,鑒定程序就違法,鑒定結論就沒有法律效力。”
但令人生疑的是,哈爾濱市第一專科醫院作為一家精神病專科診治醫院,為何會做出這樣一個缺乏醫學程序和法律程序的精神病司法鑒定呢?
滕秀英的一段話耐人尋味:“其實我們是在為政府排憂解難,真是這麼回事。是縣裏找到省信訪辦,省信訪辦又找到我們。”然而,就是憑著這份沒有法律效力的精神病司法鑒定,黃淑榮被強行送進精神病院治療。
會診結果:“不是精神病!”
黃淑榮被關進精神病院強行治療的日子裏,她的家人發瘋般四處尋找。因為兩個孩子回來後說不清那個醫院叫做什麼名字。
黃淑榮的70歲多歲的父母去找縣信訪辦吳玉芳:“你把我女兒整哪去了?”吳也不回答,只是說:“你姑娘犯了錯誤,在北京逗留不走了。”
老兩口四處尋找,成天不吃飯,“半宿半宿地哭”。
黃淑榮回憶說:“在那家醫院裏打飯的老太太姓張,她看我老是哭,就答應幫我偷著郵封信出去。”
黃淑榮的家人說,他們接到信後,連忙趕到醫院。交了800元錢住院治療費,又給了縣信訪辦工作人員和醫院大夫們600元的“吃飯錢”,才算把黃淑榮接出了醫院。
一進家門,馬小玉幾乎認不出她媽媽了,她說:“我媽一進屋喊了我一聲,當時我就楞了,她變得傻不楞登的,虛腫了,走路都是直的。我反應半天才想起來這是我媽。”
黃淑榮離開哈爾濱市第一專科醫院這家精神病院回家後,繼續向有關部門反映始終沒有得到解決的問題。但她反映一次就被強行送進精神病院一次,到最後連哈爾濱市第一專科醫院都煩了,不願再接收黃淑榮。
在這種情況下,綏棱縣信訪辦又把她送進黑龍江省第三醫院(位於黑龍江北安市,是該省唯一一家省直屬精神病專科醫院)。
該院主治醫生李湘蘭告訴記者:“黃剛來的時候,是綏棱縣信訪辦交的治療費,他們還囑咐醫生‘不要讓她跑了’,當時我讓他們介紹病人病史,可他們卻稱黃淑榮沒有病史也沒有家屬(事實上當時黃的父母都在,還有姐妹八個。)”
李湘蘭說:“我們通過查房和詢問,覺得黃淑榮言談交流都挺正常的。當時我們也沒輕易下結論,因為我們還是要了解病人的病史,要去實地調查。精神科主任孫淑範就和他們縣的信訪辦聯系了要調查”
孫淑範回憶說:“我們派出了兩位醫生,到她所在地和上訪單位作了深入調查,目的只一個:不曾上訪什麼的,到底這個人有病還是沒病。”
李湘蘭等人和縣信訪辦工作人員到了黃淑榮家鄉,從調查筆錄上看,當地群眾普遍的意見是:“黃淑榮要有病,我們就都有病了。”
黑龍江省第三醫院原副院長、黑龍江省精神病司法鑒定高級鑒定專家李玉經教授說:“經過對黃淑榮50多天的觀察,醫院就組織全院凡是和精神科有關的醫生參與大會診,加起來有20個醫生,最後結論是:黃淑榮無精神病,連輕微精神病都不是。”
聽到這個結果,黃淑榮放下來一條心,但沒想到家鄉的幹部在這種情況下還是不肯放過她。
黃淑榮說:“我剛出來,縣信訪辦和鄉政府就派人把我接過去了,在信訪辦他們對我說:‘這回你沒有精神病了是不是?那馬上就教養,就判刑,材料都整好了!’”
黃淑榮知道自己在家鄉是呆不下去了,就領著兩個孩子跑出來了,一直沒敢回家。她丈夫不堪忍受一次次的打擊,跟她離了婚。
縣領導的“個人看法”和“老信訪”的“經驗”
從記者的調查來看,黃淑榮被多次強行送進精神病院,都是綏棱縣信訪辦一手操辦的。他們為什麼要這樣做呢?
記者采訪了現已退休的綏棱縣信訪辦原主任吳玉芳。
吳玉芳認為縣裏已經非常重視黃淑榮反映的問題了,也承認這些問題大部分屬實,但問題出在黃淑榮還在上訪。
吳玉芳說:“1998年正月裏,我們正在開會,一個鄉鎮幹部報告說是黃淑榮領人去北京上訪了。我們跟縣裏一個領導匯報,那個領導就說:這個人是不是精神上有問題呀?”
記者問:“她去北京上訪就能看出她精神有問題嗎?”
吳玉芳說:“我們幹信訪時間長了後,就知道人一超出正常範圍,精神都屬於綜合失調。比如黃的問題正在調查和處理當中,縣裏又接待了你,又按你的意見辦了,你還是這種超常的行為(指超級上訪),這就讓人感到她精神有問題。當然領導說可能有問題,也沒把這就定下來說精神病。她到北京回來後我們打算給她鑒定,有精神病的話就給送去治療,沒病就給她行政拘留了。”
記者問吳玉芳此舉是否違法時,這位幹了17年信訪工作的“老信訪”很隨意地說:“哎呀,你們說那法律吧,中國的法律有些能執行有些執行不了,大多數執行不了。這個法律吧,說實在話,就是因為有些東西一紙空文,辦不了。咱們現在還是人治,中國大部分還達不到那效果。這是我從實踐中得出來的。”
在這樣的“法律觀念”下,黃淑榮每上訪一次,就被強行送進精神病院一次。一共被關5次,總共210天。
在即將結束采訪時,記者在綏棱縣信訪辦會議室裏見到了高高掛在墻上的兩塊獎牌,一塊寫著:“全國信訪系統優秀集體”,另一塊寫著:“黑龍江省信訪工作先進集體。”
發稿:2002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