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澤民集團殘害法輪功學員紀實(十九):澳洲學員在中國被折磨
打印機版 | 【投稿/反饋】 章翠英是澳大利亞公民,住在Yagoona。在中國監獄的八個月裏不斷被打、還被送進男監獄。有一次煉功,中國獄警非常生氣,把她拳打腳踢和鎖上腳鐐,並威脅她要判她坐牢三年、還要把她弄到生不如死。 她堅持要煉功,就被送進男監獄那邊的一個囚室去跟十個女犯人關在一起。在那裏,男獄警是可以看到她們洗澡的。在男獄警閉路電視的監視下,她沒有安全感。章翠英的八個月牢獄生涯是她2000年在中國的最後一次遭遇。1999年12月31日,她在北京被抓就被驅逐到香港,被抓的原因是她是煉法輪功的。2000年1月10日再回去,26日在北京一個公園煉功被抓,被警察打。今次她從三樓一個窗口走掉。但是她在2月4日又被抓了,這次是在北京一間飯店跟她丈夫一起吃晚飯時被抓的。他們被長時間地審問了四天,然後在2月12日被釋放,送回澳洲。在3月5號她再嘗試進入中國時被海關人員發現她的包裏有法輪功的書籍時被拘捕。
章翠英曾患有嚴重的類風濕關節炎,幾乎癱在床上,各種醫治方法無效。她說,那時生不如死,失去了生活的信心。是法輪大法給了她繼續生活的勇氣,使她恢復了健康。
中國有句古語:“受人滴水之恩,也要當湧泉相報。” 99年7月20日,江澤民政府開始鎮壓法輪功、通緝創始人。小章心如刀絞、淚流滿面到悉尼中國領事館,要用自己的親身經歷,向中國政府講清法輪功的真象。可是中國領事館的官員置之不理,不但連一封信都不轉達,還要恐嚇、謾罵、以洗車為由往她們身上沖水等。車子輪胎還多次被紮破、鉆鍋釘、打碎玻璃窗等等。小章決定只身一人踏上中國大陸,為法輪大法討公道,直接向中國政府、中國人民說明法輪功的真象。
2000年底,章翠英在臺灣召開的法輪大法亞太地區法會上講述她在中國監獄的悲慘遭遇,摘要如下:
我在中國監獄的悲慘遭遇
12月31日我只是站在天安門廣場跟學員說了二句話,三個警察就把我拖上警車劈頭蓋臉狠打了一頓,打得血流滿面,然後把我抓入公安局受審,一清早公安局已抓了五六十個大法弟子,我看到公安朝他們頭上毒打。
後來他們把我譴送香港,當我一想到大陸弟子給公安毒打的情景,我的心都碎了,我顧不得回澳洲和女兒、丈夫團聚,又一次來到北京為大法為師父說句公道話。
1月26日我在北京人定湖公園煉功,公安就把我抓到監獄裏,又狠狠地打了我一頓打得直到他們打累了無力再打方罷休。然而我平靜地問他們:“公園裏不讓人鍛煉身體,那造公園幹什麼?”他們理屈詞窮答不上話。然後他們把我關押起來。夜晚我趁上廁所時從看門警衛的眼皮底下走了出去。
2000年2月4日,我和丈夫在北京一家飯店吃晚飯,突然來了十幾個安全局的公安,把我們無理逮捕,送入北京最高刑事監獄,在關押期間,他們從肉體上到精神上折磨我,在寒冷的冬天逼著我光著腳舉著手站在冰涼的水泥地上,24小時輪流審訊,好幾天不讓我睡,4、5個警察包圍我逼著我寫上放棄澳洲國籍還說要害得我家破人亡,對於他們這種非人道的審訊,我用絕食來抗議。
一想到3月5日大陸要召開人大,我想趁此機會讓人大所有的代表知道我們法輪功的真象,為法輪大法說句公道話。於是我把所有的東西銀行卡、駕駛證等交給我丈夫,我讓丈夫好好照顧年幼的女兒,我可能回不來。我含著淚對女兒說:“對不起,媽媽又得離開你。”
3月2日當天就買了機票。可是一踏上中國的領土,士兵就給了我一個狠狠的耳光,打得我頭暈眼花,好幾天耳朵聽不到聲音。然後他們把我押到部隊,近百個士兵都傳看我帶去的法輪功的真實故事和我們悉尼遊行洪傳大法的錄相片。還有我們學員辦的報紙等材料。他們還讓我舉著我自己做的橫幅拍了很多錄影和照片。
然後他們無任何法律程序殘酷地把我關押在獄中。進行了各種慘無人道的折磨。我對公安說:“你們把我們好人真、善、忍都關起來,這是什麼世道?”公安說沒辦法,是江澤民的命令,殺人放火都顧不上抓,就抓法輪功。他們沒收了我二千多元人民幣,在獄中我身無分文,連上廁所的廁紙都沒有錢買,又不讓寫信、打電話告訴家人,除了法輪功弟子外其他人都可以打電話、寫信。後來多虧澳洲領事開車4個多小時,千裏迢迢從廣州到深圳,送來了一大包廁紙,解決了我的困難,我含著淚無比感激地接過了這一生活必須品。
在獄中我為了看《轉法輪》而絕食二個月左右。中國公安不但不同情我,還罵我死了不如一條狗等等一大堆臟話。我煉功他們就打我、罵我、揪我頭發、用水潑我,打得我身上青一塊,紫一塊,疼得不能入睡,為了進一步不讓我煉功還給我上腳鏈,還惡狠狠地說:“再煉就把我戴上手銬掛在窗戶上,讓我過著生不如死的活。”
然後寫份材料往死裏整我,無論他們怎麼折磨我,我還是堅持煉功。
他們為恐嚇我,讓我放棄煉功,強制地把我關入專門關男犯人的牢房長達二個月左右,後來因澳洲領事的幹涉,他們只得把我換入女樓牢房,同時他們警告我不能再煉功。可是我更加努力煉功,還在衣服上寫道“法輪大法好,修煉真善忍,頭斷血可流,大法不能丟。”,公安看到後,又一次把我強行押入男牢房去。
旁觀者對於他們這種非人道地迫害我實在看不下去,一個有良心的中國人秘密給澳洲駐中國廣州領事寫信,也給我丈夫打電話,揭露他們對我的非人折磨、毒打迫害的真相。
他們還逼著我一天十幾個小時,一周七天做工,因我沒有罪,所以我拒絕做工,我冒著生命危險,千裏迢迢來大陸是來請願,講清法輪功的真象,不是來給你們做工的。管教非常生氣惱火,叫來了所長。我跟所長說:“我要控告你們這種非法勞工剝削犯人的罪惡行為。”所長知道理虧,就灰溜溜地走了。
他們還卑鄙地唆使犯人打我,只要誰阻止我煉功,就給誰減刑,於是有些犯人就有恃無恐地對我打罵。有一次一個姓張的犯人看我煉功打坐,就推我,把我的頭按到地上打,把腳踩在我手背上用力碾,我感到骨頭碎了似的痛。而這個犯人確因為她狠打我的流氓行為而獲得了減刑,沒多久這個打我的犯人被釋放出獄了。其他犯人們憤憤不平地說:“他們五個人貪汙的錢加起來還沒有她一個人多,她挪用公款一千多萬元,按刑法要判5-15年,現在還不到一年就給放回家了。中國的法律在哪裏。”他們請求我把此醜聞有機會一定要給予曝光。
在監獄裏公安還讓我睡在陰涼的水泥地上,一邊頭緊挨著廁所,一邊頭上挨著別人的腳。吃飯要從其他犯人的碗裏撥一點給我。喝水的水桶也不讓我碰,有時我渴了就喝自來水。旁邊還睡著一位癡呆癥、拉糞拉尿都不知道,整天拉在褲子上,每天24小時聞著臭味,實在也不好受,真是生不如死的生活,無論怎麼難熬和艱苦,都改變不了我對大法這顆堅如磐石的心,我默默地忍受著這一切苦難。
公安還惡狠狠地對我說:監獄是改造人的,把我一個人關了這麼久,就是讓我放棄煉功,不改變就把我一直關押下去。
無論怎麼折磨、恐嚇和誘惑,我都堅持煉功證實大法。並寫信給聯合國和澳洲政府講清真象,以煉功向所有的管教公安講清真象證實大法。公安知道後就停止買筆和紙給我,還把我所有的筆收走。每當我需要用筆時,就能用各種方式得到,有從天上掉下來的,也有從垃圾桶裏冒出來的,當我得到筆後就馬上用各種方式來洪法。手臂上、衣服上都寫滿了字,以此來告訴公安大法的真象。可是他們也不放過我,一次次搜走我的筆,還讓犯人二十四小時輪流看管我,不讓我煉功、寫字。
無論他們二十四小時怎樣輪流看管我,在沒有筆和紙的情況下,我照樣洪法,我用牙膏在衣服上寫道:“你們今天鎮壓法輪功,明天將成為歷史的千古罪人。”公安看到後氣得眼睛都瞪出來,罵我王八蛋、流氓粗暴地強行剝下我僅有的一件上衣,還對著男公安看管的閉路電視,盡管我人格、身心都受到了極大的汙辱,可是我還是善意地和他們評理,我說:“你們無理關押我八個月,又不讓我說話寫字,剝奪了我所有的基本人權,我只能用牙膏在衣服上寫字表達我的心聲。”公安氣得大罵我,沒收了我的衣服,從此以後他們更加嚴厲看管我,24小時輪流盯著我,要是我出獄時照樣穿著寫滿字的T恤,在十幾個公安的看管下走出大門。
我在T恤上寫道
為了一句公道話,法輪大法是正法。
為此坐牢八個月,歷經艱驗討公道。
頭可斷、血可流 ,浩氣丹心留獄中。
中國鎮壓法輪功,將成為千古罪人。
到了廣州機場,我露出了T恤上的字,公安看到後目瞪口呆,然後拿出了照相機,左一個,右一個幫我拍了很多照片,全機場的人都在讀著我T恤上的詩句,他們不解地問我:“你就為了這幾句話而坐牢?”我說:“是啊!坐了四個監獄,被無辜關押二百五十多天。”他們帶著茫然和敬佩的眼光看著我。
在機場公安還宣布我終身不得進入中國大陸。我所有的親人、父母兄弟都在中國大陸,難道連探望父母的權力都沒有了,可見中國沒有人權、沒有人道的法律。
然而畢竟是做賊心虛,江澤民的幫兇害怕他們的邪惡行為在媒體前曝光,就使用了小人伎倆,告訴澳洲領事一個錯誤的航班,害得我丈夫一夜都在機場尋找航班。功友們也無目標地在機場守候多時。
他們無理判我八個月,我不服這一無理判決上訴高等法院。我在上訴書上寫道:我沒有罪。修煉真、善、忍哪有罪呢?是江澤民有罪,他鎮壓、迫害無辜的大法學員將成為千古罪人。一個月後,高院維持原判,讓我在裁定書上簽字,我說我沒有罪,拒絕簽字,最後公安只好在我的裁定書上寫道,我無罪,這樣我才簽了字。
發稿:2001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