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痛斥江澤民不懂法治--------再談對撞機事件的幾點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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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學】

  美國政府終於very sorry,而中國政府則隨之放人,這撞機事件算是告一段落了。可是回過頭來總結一下,覺得中國這邊仍然有許多問題並沒有處理好。先說說中國的足球,中國電信和中國民航。這幾個部門都是國家下大力氣抓的,不可謂不希望搞好,國家也都集中了這方面的最優秀人才來搞,可是中國的足球被人罵得夠嗆,中國電信和中國民航也是如此。

  還有一個辦法就是展開宣傳戰,宣傳美國如何不講理如何霸道,大張旗鼓地宣傳。可是這宣傳仍然不是“處理”呀。如果美國偵察機撞了我軍機之後飛回到自己的基地去了,那麼只管宣傳,只管抗議就是了。可是美國偵察機和人員在我手裏,還是要處理呀!宣傳並不是處理。

  最後不知誰突然想到了一招,就是要美國道歉。當然,要美國道歉同樣不是對美機組人員處理。但這背後已經隱藏了一個處理,那就是要放人,但不能白放,這樣中國政府也太沒面子了,在全國人民面前都下不來臺。那麼交換條件很簡單,那就是要美國道歉,說哎呀真不好意思撞死了你的人,very sorry, 實在對不起,實在抱歉,好了,結果中國外交又取得一巨大勝利,維護了國家的榮耀和尊嚴。

  而我的意見當然和政府不同,我是一直堅持法制的,就是說要進入一個法律程序,也就是說,美方人員算不算犯罪?有沒有違法?如果有罪就治罪,無罪就釋放。這應當由法官說了算。

  那麼一些人就說啦:“哎呀我們國家還不夠強大,還不能夠和美國抗衡,還是應當和美國友好,應當韜晦。”其實這裏已經轉移話題了。因為,如果美國人犯了法治他的罪,跟中美是否要友好,是否要敵對原本毫無關系。比方說有一個中國人到了美國犯了殺人罪被美國警方抓起來治罪,我並不認為這是美國對中國不友好的表現,我認為美國應當這樣做,這同中美友好不友好毫無關系,這是法制。

  我記得前幾年有一個美國小青年到新加坡去旅行,結果違反新加坡的法律而被處以鞭刑,當時美國政府也同新加坡交涉,因為就美國政府認為,鞭刑本身就是違反人道的。可是新加坡政府最後還是執行了鞭刑。這件事影響了美新的關系嗎?沒有,現在美國和新加坡也還是相互友好。當時有沒有新加坡人站出來說:“哎呀我們新加坡還不夠強大,對付美國要韜晦,千萬不要得罪了美國人。”,也沒有新加坡人站出來指責說:“難道要我們新加坡人以卵擊石同美國打一仗麼?這對我們的經濟會有很大破壞,我們沒有這個實力!”因為,法制就是法制,和兩國之間是否友好原本毫無關系。

  我還記得1949年有一個美國大兵強奸北平(也就是現在的北京)大學生沈崇,被國民黨政府以無罪釋放。(國民黨一直認為這是共產黨導演的,為的是挑起人民對美國仇恨以便讓盟軍撤離中國,國共比賽殺中國人。據說沈崇在文革中對此也承認。類似約會強奸。--編者)我想當時的國民黨官員也一定在想:“哎呀我們國民黨現在就靠美援撐著,美國我們可千萬得罪不起,趕緊把美國盟友給放了吧,強奸大學生畢竟是小事一樁,不能因小失大。”

  我在這裏不能肯定那二十幾個美軍機組人員就一定犯了罪或者違了法。但是對此肯定有不同意見,既然如此,讓法院來審理不是更好?如果調查結果是沒有犯法,那就無罪釋放。這和中美是否友好,是否要對抗,是否要來一場戰爭有什麼關系?假想將來有一個美國人來到中國犯下強奸罪,那麼中國法官是否也如此考慮大局,他也會這麼想:“哎呀我們中國現在還不夠強大,如果我治了這個美國人的罪,美國就會對我國實行經濟制裁,搞不好來一場戰爭。算啦算啦,韜晦吧,等到我們強大那一天,看我不判他幾個美國人死刑!我們一定要努力奮鬥,建設一個強大的中國,這件事激勵了我的鬥志。”你們瞧,這還成了愛國思維。是不是這樣一來就無罪釋放了呢?

  在這裏和民族主義其實毫無關系,我對民族主義並不感興趣,而且已經表態,見勢不妙就移民國外,決不是對中華民族有那麼強烈的愛的那種人。我感興趣的是人人平等的思想。一些美國迷們口口聲聲要民主自由人權,而民主自由人權的最基本思想,當是人人平等,可是一到具體問題上就看出這些當官的人的虛偽了,因為在這些人的心目中,中國人和美國人不能平等。中國的那些強奸犯殺人犯搶劫犯貪汙犯,能不能寫一個最沈痛的道歉書,向全體人民來一個痛哭流涕的道歉,就能夠免予法律的制裁了呢?

  任何一個邏輯都有一個背後的大道理,一個最一般的道理在那裏撐著。比如政府經常的宣傳就是“因為我們現在還不夠強大,因此我們對美國霸權主義只能忍讓,我們要努力奮鬥,早日建成現代化強國,到那時就沒有人敢欺負我們。”這個邏輯背後的大道理是這樣:一個國家如果不夠強大,理當被別人欺負,而一個國家如果強大,理當別人不敢欺負,因為一欺負就後果嚴重。而這個大道理馬克思主義沒有敘述過,各個宗教也沒有宣傳過。可以想象一下,如果五十年以後中國真的成了世界第一強國,從軍事力量到經濟力量都是世界第一。那麼,假設那時候有一個國家對中國大使館發射了導彈,中國應當怎麼應對呢?派兵把它滅了?那時候有一個國家的偵察機撞毀我飛機侵占我領土,中國應當怎麼應對呢?把那架飛機上的人都判死刑?

  這個大道理還可以推廣到人。比如一個打工仔受到老板的欺負,他就會想,現在我還不夠強,等到有朝一日我成了氣候,占了上風,看我不...”。一個科員受到科長的欺負,一個科長受到局長的欺負,都如此辦理,人人表面上都在笑瞇瞇地韜晦著,都不強出頭,但心中都在仇恨著,這樣的大道理能不能成為社會的一般公德標準呢?現在不是在強調以德治國嗎?這樣的大道理是使社會道德更加淪喪呢還是使社會由於人們廣泛地韜晦而變得更加美好?我認為,中國人中間,包括上層的官員,心中都有許多這種“大道理”,而且這些大道理即不來自於馬克思主義,也不來自於各種宗教,和人類社會的各種公德也沒有多少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