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回廊敬天重德修煉文化世界回眸再現輝煌
道德升華緣歸大法病祛身輕佛光普照今日神話
史前文化生命探索浩瀚時空中外預言科學新見
迫害真相矢志不渝揭惡揚善曝光邪惡慈悲為懷
人生百態 社會亂象紅朝謊言華夏浩劫
善有善報惡有惡報天怒人怨因緣啟示
深思明鑒心明眼亮信仰漫談雜談隨筆
上善若水省思感悟寓言啟示詩文樂畫
國際聲援天地正氣良知永存緊急救援
主頁

張昆侖教授宣稱:是江澤民在犯法

打印機版 | 【投稿/反饋】

【新生4月14日訊】張昆侖教授4月10日在日內瓦的新聞發布會後對西方記者說:江澤民一夥對國外的媒體,外交界和人權組織大肆宣傳說法輪功是違法的。事實上是江澤民他們在犯法,而不是法輪功在犯法。

張教授說,中國的憲法是母法,任何個人和集體都不能淩駕於憲法之上。即使公安部所做的決定也只能是作為憲法的補充與完善。不能與憲法相對抗。但為了對付法輪功中國公安部制定了"公安六條"。而"公安六條"是完全與憲法相對立的。

張教授說;憲法明文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信仰自由。修煉法輪功本著真善忍去做好人,這是一種非常好的信仰,應該給他自由。

張教授又說:憲法明文規定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有上訪的權利和義務。上訪不僅是權利而且是義務。一個國家只有傾聽人民的呼聲才能把這個國家治理好。人民主動的向國家反映問題,幫助治理好國家,應該是很高興的事。為什麼要抓人,打人,殺人,置國家的法律於不顧哪?

他指出:憲法第147條明文規定搞逼供信的人是要受三年以下的刑事處罰。可是在中國對法輪功學員到處在搞逼供信。他們打人也都是為了搞逼供信。

他還說:法輪功在沒有通過任何法律程序的情況下,江澤民在國外訪問其間宣布法輪功是"邪教"。事實上在通過正式的法律手續之前,任何一個個人和集體都沒有權利做這樣的事情。而江澤民是在給法輪功定為"邪教"之後在去收集和羅列法輪功的罪名。

7月20日突然的全國性逮捕法輪功各級義務負責人之前中央從來都沒有說不讓練法輪功。他們把人抓起來之後才宣布法輪功是非法組織,邪教,並一步步升級。這才是違法的。所以是江澤民一夥在犯法,是江澤民在犯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