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法輪大法電臺二零零一年三月十二日廣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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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大陸消息】 2001年2月25日一早,人們在唐山經寶坻至北京的公路某段路邊墻上赫然發現幾處紅漆噴寫的大字“法輪大法好”“法正人間”,鎮口立交橋五個大橋墩每個上面一個紅漆大字組成“法輪大法好”。該路段附近幾個村莊也出現了紅漆噴寫的大法標語。金光燦燦的大字進入人們的視野如驚雷般震撼著他們的心靈,人們紛紛說:“法輪功是壓不住的”。
【明慧網武漢消息】武漢市華中科技大學8名學生於2000年十二月中旬被武漢市公安局文保分局強行帶走,至今仍關押在漢陽區法輪功轉化班內,不讓回學校上學,而將他們帶走的文保分局法輪功專案組成員胡驥、李波、杜海、張志偉......等人正是將武漢教育學院蔡銘陶迫害致死的直接兇手。這夥人自1999年以來一直在武漢各大高校迫害法輪功學員。
【本臺 俄羅斯消息】真理的光芒即將蕩盡世間一切黑暗、虛假和邪惡 - 俄羅斯法輪大法真象記者招待會側記
近一個時期,中國邪惡勢力對俄羅斯法輪大法學員的破壞和幹擾事件不斷發生。
在一個電視節目中,中國駐聖彼得堡領事對法輪功進行攻擊和誣蔑。在各地的報紙上出現了攻擊、誣蔑法輪大法的文章。更可笑的是在不同城市、不同報紙上、署名為不同作者的三篇文章竟都是一字不差的同一篇文章。
中國駐莫斯科大使館兩次破壞了已經提前定好的法輪功介紹班,他們利用外交官的名義,給當地政府施加壓力,甚至直接恐嚇、威脅法輪功學員。
幾位法輪功學員的家裏也因此有警察造訪,有的被當地警察局通知見面談話。學員由家屬陪同堂堂正正的去向他們介紹法輪大法,揭露中國使館的陰謀,送給他們大法書籍和錄像帶等真象材料。經過交談,警察們說:“我們看的出你們是好人,而且對你們沒有任何可以指責的。”
中國大使館的邪惡勢力在他們的罪惡行徑被爆光後,他們又極力阻撓"REN.TV"電視臺錄制的關於中國大使館幹擾破壞法輪功介紹班及采訪大法學員的節目的播放。再一次暴露了江譯民一夥偽君子的面目。
二月二十二日大法學員決定在新聞發展研究中心再次舉辦“法輪功真相記者招待會”,這是個著名的獨立的機構。一開始邪惡勢力又“故技重演”,新聞發展研究中心的經理收到了中國大使館秘書的威脅性的傳真。
在俄羅斯及國際上人權方面享有盛譽的俄羅斯杜馬議員卡瓦廖夫先生也同樣接到了不要參加記者招待會的電話。中國大使館如此野蠻幹涉別國內政的作法,極大的傷害了具有正義感和國家、民族自尊感的俄羅斯人民。卡瓦廖夫先生不但參加了記者招待會,而且明確表示:"這裏不是中國,但我們卻一直關註著某種來自中國的外交官的壓力。任何形式的這類在外交官所在國所表現的壓力按照外交慣例都是絕不容許的。中國方面外交官的這類活動會帶來嚴重後果。中國外交官對俄羅斯的練功者所施加的壓力及幹擾是嚴重的幹涉俄羅斯內政。已經超出了外交官的行動範圍和規則。"杜馬議員請中國使館官員到記者招待會見面詳細交談,結果中國使館官員不敢出席。其實也沒什麼奇怪的,因為邪惡是最怕暴露在陽光下的。
記者招待會後播放了“法輪功-真實的故事”錄像。俄羅斯大法學員詳細介紹了法輪功在中國及俄羅斯目前的狀況,並作了功法表演。與會的人民日報記者企圖利用所謂"自焚事件"來鼓惑人心。但是大法學員不但從功理上闡明了這種自焚的做法違反法輪功的不能殺生不能自殺的法理,而且還詳細地列舉了這次事件中的一些無可辯駁的疑點,不僅使在場記者知道了真象,連這兩位中國記者也變得啞口無言。
俄羅斯杜馬議員卡瓦廖夫先生對目前法輪功在中國和俄羅斯的狀況表示了極大的關註,本來原計劃15分鐘的出席,延長到了一個半小時。他對中國政府鎮壓法輪功這一做法的合法性表示了質疑,並且說在俄羅斯這種事情是決不容許發生的。
我們已經聽到了黎明的腳步聲,那絢爛的真理的萬丈光芒即將蕩盡世間一切黑暗、虛假和邪惡。
【美國之音2001年3月3日報導】 美國將再度提案批評中國人權
美國將在三月召開的聯合國人權年會上再度提出批評中國人權狀況的決議案。有關人權組織認為,這是中國一年來人權狀況惡化所帶來的必然結果。聯合國人權問題高級專員羅賓遜夫人訪問北京期間,美國政府宣布,下個月在日內瓦召開聯合國人權會議期間,美國將一如既往,繼續提出譴責中國人權狀況惡化的決議案。
美國一般都和歐洲聯盟一起行動,共同提出議案,以促進中國人權進步。設在紐約的中國人權執行主任蕭強和斯比格爾多次到日內瓦參加聯合國人權會議。他們註意到,美國目前正在同歐洲方面磋商,爭取再次一道行動,提出批評中國人權記錄的決議案。
蕭強說,美國行政當局是在研究了去年一年中國人權情況之後,才做出這樣的決定的:“美國的考慮是基於國務院的報告,覺得中國在過去一年中有許多人權惡化的事情。首先是法輪功。國際社會非常關註中國對待法輪功的做法。當然,對異議人士,對其他方面的鎮壓也沒停止。 在這種情況下,美國覺得既然比去年沒有好轉,去年我們提了,今年有必要再提。”
【波士頓環球報2001年3月3日報導】在中國的國際關系議事日程上,人權問題從來無法逃脫,然而在過去的一星期中,這一焦點可能比往常更為尖銳。
此事開始於國際奧委會評審團訪問北京,同時在北京的還有聯合國人權事務專員瑪利.羅賓遜。
瑪利.羅賓遜夫人來訪的活動重心放在了當局對法輪功精神運動成員的處理方式上,除此之外,她提出的另一個主要議題是:使用勞教所任意拘留的問題。
在她指責中國使用勞教所處理法輪功信眾之後,告訴記者說:“法輪功成員的人權必須得到尊重。”勞教被用於處理輕度犯罪,勞教所中大多數人的被關押是行政決定的結果而不是出於司法判決,這無疑違反了國際準則。
國際奧委會的來訪引發了一個不可避免的問題,即奧林匹克運動計劃如何調和中國的人權記錄和它申辦2008年奧運會之間的關系。
【本臺法國消息】最近,法國外交部長辦公室受部長委托致函法國法輪大法協會主席,表明法國譴責中國當局鎮壓法輪功的堅定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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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人惡行]
[惡人榜]
責任人: 王軍, 大連市侯家溝派出所惡警
崔哲, 大連市侯家溝派出所惡警
[惡行錄]
(1)2001年1月4日晚6:00左右,大連市侯家溝派出所的兩名惡警---副所長王軍,片警崔哲以野蠻強硬的態度逼迫該轄區法輪大法學員王娟的兒子劉晉----就讀於大連市第五十一中學,年僅十四歲的孩子,在家長不在,本人亦不情願的情況下打開房門,孩子不願配合邪惡,兩名惡警便不讓其在校上晚課,強行帶至樓上,逼迫他拿鑰匙打開房們。當時,租住在王娟家的三位學員董寶新、楊春玲、楊春華正在家中休息,惡警王軍當即態度蠻橫的要將三人帶走,學員不肯,王軍隨即打手機招保安來欲將三人拖走,並偽善的以“協助調查王娟下落”為借口將學員騙上警車,帶到侯家溝派出所。
(2)在學員無理被抓的同時,王軍授意警察崔哲及幾個保安,在王娟家中展開野蠻的搜查,在只有一個14歲的未成年人在家、沒有出示工作證件及搜查證件的情況下,公開踐踏法律尊嚴,非法抄家,竊賊般貪婪、強盜般瘋狂掠奪學員私人財產。將學員《轉法輪》等珍貴大法書籍沒收,同時將學員董寶新放於床墊下的500元現金及床頭櫃中2500元存折一並拿走,當小孩質問他們為什麼拿錢的時候,他們卻厚顏無恥的借口說:“你家的人押在裏面需用錢。”野蠻的搜奪遍及家中每一個角落,室內的整潔被破壞得淩亂不堪,在一個年僅14歲的善良孩子純真視線中,警察這一執法者良好形像已蕩然無存,取而代之的是鄙視和唾棄!
(3)三位學員被帶至黑暗的侯家溝派出所接受非法審訊,後關入鐵籠子一天一宿,在沒有任何事實依據的情況下,該所副所長惡警王軍竟使用陰險手段構陷學員,將一些不屬於學員的法輪大法真象資料塞入學員包中,以其為借口強行將三人送入大連市司法局戒毒所,以滿足其侵奪錢財、結案邀功的卑鄙目的,該人在審訊學員時,為套出學員真實身份,口出惡語,惡毒的攻擊師父,還讓學員董寶新這一六十幾歲的老人罵師父,遭到老人的斷然拒絕,在送學員去戒毒所的路上,老人曾要求王軍將車開回去一下,取回自己的現金、存折及貴重物品,王軍卻大言不慚的說:“不行,不能讓你們好過了,你們好過了,我們就難過了。”三位學員至今下落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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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外界評論摘選:自焚和精神控制
親愛的聽眾,下面是外界評論摘選:
自焚和精神控制
中國官方強調“法輪功”善於“精神控制”。我覺得,“精神控制”是一個非常模糊的字眼,而且它暗示了思想犯的存在。一個人僅僅通過思想,哪怕就是進行“精神控制”,也不構成任何犯罪。所以,“精神控制”的提法不符合法治精神。
而且,究竟什麼是“思想控制”?孔子宣揚中國的傳統美德“仁義禮智信”是不是“思想控制”?馬克思講用科學社會主義思想武裝工人階級的頭腦是不是“思想控制”?中國宣傳雷鋒精神是不是思想控制?所有的意識形態和大眾傳媒都有強烈的“思想控制”效果!那些跨國公司為什麼斥巨資進行廣告宣傳?還不就是為了“思想控制”麼?每一個學者通過寫書來傳播自己的思想,五四運動宣揚科學和民主,那都是思想控制!而且,據說還帶有“殖民話語”!毛澤東時期,紅寶書滿天飛、忠字舞人人跳,那不是思想控制?現在的“三講”更是嚴重的思想控制!其實,一切文明都企圖影響別人,這種思想上的影響是正常的。所以,我覺得,“思想控制”無處不在,用這個“放之四海而皆準”的字眼描述“法輪功”並不貼切。
在任何一種思想面前,人們有選擇和判斷的自由。思想的交流和傳播顯然是一個在傳播者和接受者之間的一個互動的過程,而絕不是一個控制和被控制的單向關系。一種思想是否被民眾接受,決定了這種思想的傳播和壽命,而不論這種思想的推銷者如何努力都不會起到絕對的作用。
在一個多元的現代社會中,各種思想並存是正常的,沒有一個人能夠強迫別人。解放前,共產黨人為了國家前途前赴後繼,這不是“思想控制”的結果,也不是國民黨的屠殺可以阻擋得了的。在今天,社會主義實踐的失敗,表明沒有一種主義是什麼絕對真理。
這裏,我並不是為“法輪功”說話。我只是說出一種看待問題的思路和方法。“法輪功”怎麼就有那麼大的“思想控制”能力?如果是欺騙,不可能長久;如果確實“不同凡響”,科學應該對“思想控制”的機制進行認真的研究。中國教育黨員那麼多年,為什麼那麼多高官貪贓枉法攔都攔不住?事實上,對於一種思想,問題的關鍵不是“思想控制”,而是是否“深得民心”。前蘇聯的“思想控制”多厲害,照樣完蛋。如果一種主義、一個政黨不再那麼為民眾考慮,凝聚力就下降了。黨還是原來的黨,主義還是原來的主義,但是每一個黨員的惡行都給中共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帶來很大的損害。如果信“法輪功”的人最後都悟到了“自焚”,如果“法輪功”的功理確實有問題,不用打壓,用不了多久自己都不行了,不是內因起決定作用嗎?當然,我並不覺得我比別人聰明,我相信每個人都可以理性地判斷他所面臨的事情,不可能都自焚的。
中國的歷史告誡人們:不要用暴力和批判解決思想問題,當時對錯爭議很大,事後很快就會分清了。為了社會穩定,應該對認識上的分歧存而不論。應該立足於疏導社會矛盾,而不是激化或者用強力解決。不僅要維護穩定,也要維護社會的寬松和凝聚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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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遞資料, 發揮紐帶作用
親愛的聽眾,明惠網發表了一篇大陸學員來稿,分析了在目前國內的修煉環境中,如何發揮傳遞資料學員的紐帶作用
傳遞資料,發揮紐帶作用
新年伊始,江澤民之流連續制造了兩起“自焚”事件,以此為借口對大法弟子展開了新一輪鎮壓,同時在全國搞了一場所謂的“百萬人簽名”運動,嚴重侵犯了人權。事後冷靜想一下,此次人間磨難給沒有走出來的以及走過彎路的學員又一次機遇,同時也是再次讓世人擺放自己未來位置的考驗。
然而,那些“惡人沒有那些邪惡的因素的操縱就沒有精神支柱了……這些事也在結束當中了,只是還有一部份人沒走出來。”《李洪志師父在北美大湖區法會上的講法》,老師至今一直在等待著沒有走出來的學員,要知道,“得了法卻不能證實法,還配當大法弟子嗎?無論他們怎麼在家裏所謂的堅持學法煉功,都是被魔控制著,走向邪悟”《嚴肅的教誨》。
目前,明慧網資料的傳遞是大法弟子之間聯系的主要形式,因此傳遞明慧網資料的弟子起到了紐帶的作用。大道無形,我們沒有組織﹑沒有領導,然而我們大法弟子每個人又都是輔導員﹑都是站長。所以在目前形勢下,我們傳遞資料的弟子理應起到輔導員﹑站長的作用。對一部分仍然沒有走出來的學員,我們可以做一些幫助和引導他們走出來的交流工作。大家整體提高﹑整體升華,才能更好地窒息邪惡,如果全國的弟子整體達到標準,邪惡終將自滅。
能去北京證實大法,確實了不起,是證實法的最好途徑之一,做得好,做得不好,邪惡的迫害一般不會涉及到其他無辜的人。然而,以散發真相資料的形式證實大法,情況就有所不同。弟子一旦被抓,就有可能牽連其他同修,將造成財物和大批學員被捕。這也就是全國許多地區前一階段的經驗教訓。因此要做好張貼﹑散發真相資料的工作,而在整體上我們弟子不受損失,需要我們每個人都修得好,每件事都做得無漏,不給邪惡有一絲可乘之機。
關於印刷真相資料,前一階段,全國許多地區都是弟子籌集資金集中建立幾個大的印刷點,這種方式在前階段大批散發真相資料,揭露邪惡起到了積極作用。不幸的是普遍遭到了邪惡的破壞,曾一度使得大家難以得到資料。集中大批量印刷,雖然能在短時間內提供大批量真相資料,但由於目標大,牽涉的人員多,難免不出差錯。可一旦一個人出了問題,將威脅到許多弟子的安全。因此,在目前情況下,我們建議小範圍印制資料。一臺低配置電腦和一臺激光打印機,基本能滿足1﹑2個煉功點所需資料,而總投資也不過6千元左右。有的激光打印機,價位適中,采用鼓粉分離,每個鼓可打印約2萬張,而碳粉可另加,不必購置原裝碳粉盒,效果相當不錯,這樣單張打印成本將非常低,而且還能解決上網和排版資料的問題。當然,有條件的可購置復印機。總之,小範圍印制資料做到星星之火,達到燎原之勢,使邪惡防不勝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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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首都華盛頓地區法輪功學員近期活動匯報
親愛的聽眾朋友,下面報道 2001年3月3日,美國首都華盛頓地區法輪功學員交流活動的情況
2001年3月3日下午2點至6點,大華府地區第一次舉辦全體法輪功學員學法交流會。與會的學員超過130人,其中包括西人弟子,以及韓國和印度學員等。 中西方學員們采取中英文分段輪讀的方式,一起學習了師父的“在北美大湖區法會上的講法”、“理性”、“走向圓滿”、“忍無可忍”和“正大穹”等經文,氣氛祥和活躍。所有的學員都融化在無邊的大法和師父博大的慈悲之中。
隨後,幾位學員代表發言。來自馬裏蘭州的陳女士,向大家介紹了向華盛頓DC特區、弗吉尼亞州和馬裏蘭州地方政府及官員洪法的情況。在這個過程中,學員們散發數千份材料,圖文並茂。雖然也碰到不少困難,特別是來自中國大使館對有關地方政府的壓力和阻力,但是由於學員們能夠心存正念、以法為師,因此最後的成效是顯著的:華盛頓DC特區、弗吉尼亞州和馬裏蘭州地方政府都給予法輪大法或師父以熱情的褒獎。一位姓張的女博士,則向大家介紹了最近向大學和學術界洪法的情況。一位姓陶的老媽媽向大家介紹了在中國大使館前學法煉功的情況。中國大使館前有一個小花園,被稱為“天安門和平花園”或者“天安門自由廣場”。自從1999年10月以來,一些老媽媽就不間斷地每天來這裏抗議江氏政府對中國大陸法輪功學員的殘酷鎮壓,同時她們就地學法煉功,17個月以來風雨無阻。大使館裏面的人曾經對她們多次辱罵、譏笑和采取各種形式騷擾,可是她們巍然不動。
在幾位學員發言之後,是自由討論時間。大家就“如何積極在正法中修煉”、“怎樣選擇適當的地點和人群去洪法”以及“如何更好地處理中西人學員一同精進”等問題進行了交流。
在學法交流會期間,大家觀看了學員們自己制作的“天安門自焚事件新聞綜述與分析”15分鐘錄象帶。該錄象帶通過對自焚事件各種疑點的深入分析,有力地揭露了江氏政府汙蔑栽贓法輪功學員的彌天大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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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介紹學員 安全保存資料的心得
我們在網絡上下載了明慧網的資料後,往往為如何安全保存這些資料而費盡心思。近日發現,可 以通過申請國外的免費網絡硬盤解決這一難題。其好處有:保存在國外的服務器上,不保存在自己的電腦中。別人自然在你的電腦上找不到這些資料。到需要用時把文件下載到自己的電腦中,用完立刻用安全方式刪除(請見明慧網相關文章),可保證安全快捷。只要能上 網,任何一臺電腦都可以下載這些資料,便於資料的傳 送。 不過要註意的是,保存的文件名不能用中文名。並且註 意上傳時要一個一個文件上傳。多個文件同時上傳可能 會速度極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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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參考
江澤民的簽名簿是他采用強制和欺騙手段迫害人權的罪證
【明慧網】 江澤民推行的“百萬人簽名”是它迫害中國人權的自供狀。從簽名的動機,簽名的借口,到采取的手法,無不記述著江澤民對中國人權的殘酷迫害與踐踏。
簽名動機乃是江澤民為維護和繼續其對法輪功群眾的邪惡鎮壓和逃避國際社會的正義譴責尋找借口。自99年7·20以來,江澤民對法輪功的鎮壓,不但剝奪了億萬人民對“真善忍”的信仰和修身養性的基本權利,還對無數的法輪功學員進行了各種法西斯式的身心迫害。數百人被非法判刑,數千人被關進精神病院進行藥物摧殘,數萬人被抓進勞改營實施慘無人道的迫害,上百人被迫害致死。從鎮壓的那天起,江澤民一夥就遭到了國內外正直與善良的人們、各國政府和國際機構的強烈譴責和抗議。此次江澤民又要把在強制和欺騙前提下搞出的“百萬人簽名”簿運到日內瓦抵擋國際社會的譴責,豈不是不打自招,自投羅網。
簽名的借口是江澤民一夥籍“天安門自焚”事件搞的所謂“維護人權”鬧劇。一個鼓勵“打死人不償命”和“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殺”的政府,公開宣稱自己正處在“人權最好時期”,這樣的暴力獨裁者,能夠使出什麼惡劣手段標榜自己的人權都是不足為奇的。“天安門自焚”已引起國際社會的廣泛關註和種種質疑。雖然不能自圓其說的中國政府拒絕第三者獨立調查,但其掩蓋的真相終究會大白於天下。在江澤民標榜的“中國人權最佳歷史時期”,竟在鎮壓17個月後發生如此自焚慘案,不正是江澤民一夥草菅人命的黑暗暴政的冰山一角之曝光嗎?全世界40幾個國家都有人修煉法輪功, 為什麼就沒有一起煉功者的過激事件、何況自焚?為什麼自焚偏偏接連發生在殘酷鎮壓法輪功失敗而又不甘心失敗的中國?
強迫簽名的手法采用的是臭名昭著的文革式的政治運動手法。人人過關,個個表態。欺騙、利誘、威脅在先,簽名在後。在江澤民的獨裁統治下,人們生活在連篇累牘的謊言中。所有鎮壓法輪功的宣傳從頭到尾就是一部謊言劇本。12億人被剝奪了了解法輪功真相和說出心裏話的權利。
江澤民為了拉更多的人下水為其墊底,層層施加政治壓力威脅人們簽名,逼迫一部份中國人淪為鎮壓另一部份中國人的工具。如若不簽,輕者受罰,重者“反黨反政府”。為了湊數,江澤民連未成年的學生都不放過,讓人們感到文革年代小學生都要“口誅筆罰上戰場”的大批判重現了。現在全中國的學校都在逼著孩子們觀看鎮壓者編導的殘酷自焚鏡頭,然後被迫簽字表態。幹如此泯滅未成年孩子良心、攪亂孩子是非標準的孽事的人,真是可悲致極。
還有的地方居然采取用一件T-恤衫換取一個簽名的把戲,在文明的社會的人們看來,這是赤裸裸的侮辱人格和踐踏人權。
江澤民的“百萬人簽名”簿,字字背後都是對真理的打壓,是靈魂和意志被肆意踐踏的人們血淚與冤屈的控訴,是不明真相者的被江澤民騙取和出賣了的良心,是助紂為虐者的無邊罪業,是江澤民迫害中國人權的自供詞,是日內瓦人權會議的一個不可多得的投案自首書。
(2001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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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談節目
江澤民政府鎮壓法輪功違反了哪些中國法律?
【明慧網】 江澤民政府鎮壓法輪功違反了哪些中國法律?
一、中國憲法
第35條:和平集會權
-----任何中國公民,包括法輪功學員有權和平集會,如集體煉功、參加心得交流會及法會等;但現在在中國大陸這種權利完全被剝奪。
第37條:逮捕及扣押財產時需有許可證 ,如:逮捕證等。
-----目前,在中國大陸這種權利完全被剝奪,中國警察可以任意逮捕法輪功學員和侵犯法輪功學員的私人財產(需要從明慧網、新生網等上面收集數字金額、財產種類等等),並且不出示任何許可證 ,如:逮捕證。天安門廣場幾乎每天警察都在非法抓捕法輪功學員。
第39條:保護私人住宅不受任意進入
-----目前,在中國大陸這種權利完全被剝奪,中國警察可以任意闖入法輪功學員的私人住宅,並且不出示任何許可證 。自從所謂的“天安門自焚事件”之後,江氏政府挑動群眾鬥群眾,已經出現有人拿著鐵鏟等工具,非法闖入法輪功學員的私人住宅進行所謂的“強行轉化”。
第41條:有權向政府申訴
----目前,在中國大陸這種權利完全被剝奪,國務院的下屬機構“信訪局”變成了警察局,法輪功學員向政府申訴的唯一結果是被逮捕。
二、刑法
第232條:故意殺人罪
-----目前,在中國大陸,中國警察明知對法輪功學員采取的殘忍手段會危及他們的生命,仍然明知故犯。據不完全統計,至少有145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可列出去世學員的名單、年齡、性別、職務以及有關西方媒體的報導,如【華爾街日報】對陳子秀的報導等)。
第234條:故意傷害罪
----目前,在中國大陸,中國警察對法輪功學員身體的傷害情況不計其數。(列舉大量的照片、圖片)
第247條:刑訊逼供罪
----目前,在中國大陸,中國警察對法輪功學員采取極其殘酷野蠻的手段,以逼迫法輪功學員寫所謂的“悔過書”,企圖強行轉化(可以列舉大量的照片、圖片、數字及外電報導)。
第248條:虐待被監管人罪
----目前在中國大陸,中國警察對被非法關押在監獄中的法輪功學員,采取極其殘酷野蠻的手段進行虐待,包括各種酷刑(列舉大量酷刑的名稱和種類),以及對女學員的性侵犯、性虐待甚至犯有強奸罪(列舉一些女子勞教所的名字和折磨女學員的行為)。
三、刑事訴訟法
第160條:有權獲得法律代表
----目前,在中國大陸這種權利完全被剝奪,在政府的高壓下,沒有律師敢為法輪功學員辯護,並且被政府有關部門告知,不準對法輪功學員提供法律援助。
四、公共治安管理處罰條例
第6條(2):罰款限額1-200人民幣
-----目前,在中國大陸,對法輪功學員及家屬的罰款高達5000元人民幣。
第6條(2):拘留時間1-15天
----目前,在中國大陸,對法輪功學員的拘留時間普遍超過30天,甚至更長。
五、聯合國人權公約
中國政府及警察已經違反以下條款 :
第1條:人人生來在尊嚴和權利上自由和平等。
第2條:每個人都被賦予這一公約中所列的所有權利及自由,沒有任何歧視,例如種族、膚色、性別、語言、宗教、政治或其他觀點、國籍及社會出身、財產、血統及其他情況。
第3條:每人都有生存、自由、及安全的權利。
第5條:任何人不應受到折磨或殘忍的、非人道的或喪失尊嚴的對待或處罰。
第7條: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和不受歧視地接受法律的平等保護。在反對違反本條約的歧視和反對煽動這種歧視上,人人都有權獲得平等保護。
第8條:任何人有權在憲法或法律賦予其的基本權利受到侵犯時從國家法院獲得有效的補救。
第9條:任何人不得被任意逮捕、拘留或驅除出境。
第10條:任何人都有權在完全平等的條件下,接受由獨立和公正的法院進行的公正和公開的審判,以決定他的權利和義務以及任何刑事定罪。
第11條:(1)任何人受到刑事指控時都有權獲得無罪推定,直到在公開審判中依照法律被證明有罪。其間他應獲得所有必要的辨護保證。
(2)依據當事人行為發生時的國家或國際法規定,其行為或疏忽不構成刑事犯罪時,任何人不應因此行為或疏忽被判處任何刑事罪行。也不可課以超過當時刑法規定的量刑標準。
第12條:任何人的隱私、家庭、住宅及通訊不受任意的幹涉,其名譽和聲望不受侵犯。任何人有權對上述侵犯獲得法律保護。
第17條:(2)任何人不得被任意剝奪財產。
第18條:任何人都有權獲得思想、信仰和宗教的自由;這宗權利包括自由改變其宗教或信仰,自由地單獨或與他人一起公開或私下展示其宗教或信仰的教義、練習、崇拜及儀式。
第19條:任何人有權自由表達意見和觀點;這一權利包括自由地不受幹涉地保留其觀點和不受限制地通過任何媒體尋找、獲得和傳授信息與觀點。
第20條:(1)任何人有和平集會、聯合權。
第22條:任何人作為社會的一員,有權獲得社會保障,有權通過國家的努力和國際合作,依據每個國家的組織和資源,實現其個人尊嚴和自由發展個性不可缺少的經濟、社會和文化權。
第23條:(1)任何人有權工作、自由選擇工作、獲得適宜的工作環境及失業保護。
第26條:(1)任何人有受教育的權利,依照成績受高等教育的機會人人平等。
第28條:任何人有權享有社會及國際秩序使本條約中規定的權利、自由獲得實現。
第30條:本條約中沒有一處可以被解釋成含有令任何國家、團體和個人采取或準備采取破壞本條約中所設定的權利及自由的含義。
六、關於所謂的“邪教”問題
1999年10月25日,江澤民在接受法國《費加羅報》社論委員會主席采訪時公開宣稱“法輪功是危害社會和人民的邪教”。緊接著,10月27日、28日,中央電視臺和人民日報先後播發、刊登了題為《法輪功就是邪教》的人民日報特約評論員文章。此後,公安部門就把這種言論作為鎮壓上訪修煉群眾的執法依據。作為國家主席,江澤民在沒有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有關決定的情況下,突然向世界宣布法輪功是邪教。根據《憲法》第五條和第八十條的規定,國家主席無權對任何重大事件獨自定性和定罪。江澤民的上述言論超越了《憲法》賦予國家主席的權限,是不合法的。
由於廣大人民群眾對公安部門的大肆抓捕和關押表示疑慮和不滿,1999年11月司法部編出了一本《依法取締邪教組織、防範和懲治邪教活動》的知識問答。司法部是一個執法部門,根本無權給法輪□c定性,可它硬是強詞奪理地把法輪功說成是邪教。
在1999年10月9日通過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組織和利用邪教組織犯罪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這份文件中,根本沒有提到法輪功。這說明“兩高”明白他們無權確定法輪功的性質。
1999年10月30日,在由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的《關於取締邪教組織、防範和懲治邪教活動的決定》中,並未提到法輪功,也就是說,這個能行使立法權、能對重大問題作出決定的國家權利機關沒有確定法輪功是邪教。綜上所述可以得出結論:迄今為止,在中國並不存在確定法輪功是邪教的任何法律依據。
根據《憲法》,只有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人大常委會才有權制定、修改和解釋法律,才能對重大問題行使職權。像確定“法輪功是邪教”這樣重大的問題,必須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以議案形式表決通過,否則即是違憲行為。
七、有關法律建議
1、收集一切江澤民政府及中國警察違法犯罪、殘害中國大陸法輪功學員的所有證據,包括人證、物證以及其他有關證明材料。其中,人證包括法輪功學員本人陳述;法輪功學員家屬及親友陳述;有關工作單位的領導、同事、居委會人員等的證人證言;其他現場目擊證人的證言,如醫院包括精神病院的醫生、護士以及新聞媒體如報紙、電視記者的證人證言等等。物證包括法輪功學員被毆打、虐待的傷痕照片;傷殘的醫院證明;公安部門出具的拘留證明、逮捕證明、沒收財產的收據;法輪功學員被開除公職、開除學籍、開除黨籍、降職降級、開除軍籍證明;有關電話的錄音;有關現場的錄像。
2、收集一切江澤民政府及中國使領館、特務破壞海外法輪□
"5c學員的所有證據,包括人證、物證以及其他有關證明材料。其中,人證包括法輪功學員本人陳述;法輪□c學員被毆打(如發生在2000年10月的舊金山);美國警察的陳述;美國官員、普通民眾(包括華僑)的陳述;美國媒體記者的陳述等等。物證包括法輪功學員私人電話被竊聽;法輪功學員接到恐嚇電話;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錄像、拍照;私人車輛被毀壞(警察局的報案記錄、案件號碼等等)。
3、法輪功學員保留對江澤民本人及政府、中國大陸警察和其他迫害法輪功學員的組織和個人的法律訴訟權利。將在適當的時間、地點,向適當的機構提起法律訴訟,請求法律援助和救濟。
美國弟子
2001年2月26日
一份關於“自焚慘劇” 的采訪記錄
親愛的聽眾朋友,現在是大家談節目,請聽一份來自大陸的報導:一份關於“自焚慘劇” 的采訪記錄
天安門廣場五人自焚事件在中央媒體播出後,在群眾中產生了巨大的震動,群眾反映十分強烈,我對此做了專門的采訪。以下則是采訪的部份群眾對這起自焚事件的看法。
彭某某(個體業主):我從來不看電視新聞,專門看電視劇什麼的,雖然明知(電視劇)是編出來的,但看了受教育,心裏也塌實。不象電視新聞搞得象真的一樣,其實也都是假的來蒙騙老百姓的。說白了都是為了鞏固掌權者的地位和權利。說有法輪功學員在天安門自焚,這肯定是江澤民為宣傳鎮壓有理搞的假象,看來法輪功學員又要多受罪了。
李某(公安幹警):我不相信法輪功學員會自焚,他們都特別維護法輪功的聲譽,象這種嚴重損害法輪功的事他們根本就不會做的。因工作的關系我接觸過很多的法輪功學員,他們確實很好,要人人都能做到那樣社會真的就安定了,我們吃這碗飯的也就該回家了。但一般的人是做不到他們那程度的。
王某某(片警):其實,我們也不過是當權者的工具而已,按照上邊的指示行事,但事情總不能搞得太過,這一年多了也把法輪功學員整得夠戧,我也真有些看不下去,這老江頭夠狠的,這回可能是要拼老命了,我可不想跟他陪葬。至於天安門自焚的事件那肯定是假的,看著吧,很快就會水落石出。
王某(教師):看完節目之後,我們全家都非常氣憤,立即就給煉法輪功的表姐打了電話,聽表姐一說才明白這又是一場騙局。我的一個同事就是因煉法輪功被勞教的,單位在教委的壓力下沒辦法開除了他的工職。他這個人在單位是公認的好人,對名利看得非常淡。我們都覺得這麼對待他們實在是不公。
陳某某(某機關幹部):自焚的事件現在是大家談論的熱點,我們機關專門對此事開了半天的會,無非就是說提高思想認識,提高政治的敏銳性這些套話。說歸說,誰心裏都明白,自焚不過是上邊為打壓找托詞而已。至於開會也不過是擺擺樣子,走走形式,這是工作程序。
孟某(學生):這自焚的事百分之百是假的,我們這兒煉法輪功的人多著呢,法輪功的資料到處都是,我都看了,被害死不少人,可可憐了,我們都特別佩服他們,他們那麼堅定,真的非常了不起。
這是我的一次特殊的采訪,充份保留了文字的真實性。如果其中對法輪功和法輪功的人有不妥的地方,請提出批評建議,並希望能得到諒解。
一個關心法輪功的人
2001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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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回顧 李洪志老師的《我的一點感想》
親愛的聽眾朋友,現在是歷史回顧節目。在上次節目中,我們報導了官方采用兩面手法
開始了對法輪功修煉者的迫害。
一時間,中國大陸的法輪功學員面臨著嚴峻的局面。針對當時的形勢和各種傳聞,李洪志老師於1999年6月2日發表了一篇名為《我的一點感想》的文章,文章說:“近來媒體報導了關於中國大陸想利用減少五億美元的貿易順差做為交換條件,妄圖引渡我回國一事的傳聞。針對此事,我想來談一談。我只是教人向善,同時無條件地幫助人解除疾病,使人達到更高的思想境界。我不收任何金錢與物質報酬。對社會對人民起到了積極的作用。普遍使人心向善、道德高尚。不知是不是因此而引渡我哪?讓我回國是想讓更多的人得法、修心呢?如那樣的話,請國家不必損失五億美元做交換。我自己回去好了。不過我聽說通常引渡的人都是戰爭罪犯或人民的公敵。再有就是刑事罪犯。如果這樣的話,我不知道我是符合以上的哪一條。
其實,我一再教人做人要以真、善、忍為準則,我自然也要做一個表帥。在我個人與“法輪功”弟子遭到無端的非議與不公正的對待時,都充份地表現出了大善大忍的胸懷,給政府充份的時間來了解我們,無聲地忍受著。但這種容忍決不是我和“法輪功”的學員懼怕什麼。要知道人一旦知道了真理和生命存在的真正意義,為其舍命而不足惜的。不要把我們慈悲的大忍之心當做怕,從而變本加厲地為所欲為。其實他們是覺悟的人,知道了人生真實意義的修煉人。也不要把“法輪功”的修煉者說成是什麼搞迷信。人還不能理解的和科學還認識不到的事太多了。就其宗教而言,不也是對神的信仰而存在著嗎?其實真正的宗教和古老的對神的信仰使人類社會道德維護了幾千年,才有今天的人類,其中包括你、我、他。如果不是這樣,人類早就開始做惡了,從而引發出的災難,說不定人的祖先早就滅絕了。也就沒有今天的事了。其實人類的道德是非常重要的,人不重德什麼壞事都能幹出來的,對於人類是非常危險的。這是我能告訴人的。實際上我
無心為社會做什麼,根本不想管常人的什麼問題,更不想要誰手中的權力。不是人人都把權力看的那麼重。人類不是有句話叫做“人各有志”嗎?我只是想讓能修煉的人得法,教他們如何真正的提高心性,也就是道德標準的升華。而且也不會人人都來學“法輪功”的。然而我做的事也是註定與“政”無緣的。但人心的向善,道德提高後的修煉人對任何一個國家、任何一個民族都是一件好事。怎麼能把幫助人民祛病健身、提高人民道德水準的事說成是邪教?
親愛的聽眾朋友,現在是歷史回顧節目, 歡迎繼續收聽李洪志老師的"我的一點感想".
所有煉“法輪功”的人都是社會的一員。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工作和事業。只是他們每天早上到公園裏去煉半小時或一個小時的“法輪功”,然後上班去工作。沒有宗教的各種必須遵守的規定,沒有廟、教堂,沒有宗教儀式。想學就學,想
走就走,沒有名冊,何“教”之有呢?至於說“邪”,是不是教人向善,不收錢財,為人祛病健身也屬於“邪”的範圍呢?或者是,不是共產黨理論範疇的就是邪的哪?而且我知道,邪教就是邪教,不是由政府來決定的。難道邪教要是符合了政府中一些人的觀念就可以定為正的,而正的不符合自己的觀念也可以定為邪的嗎?其實我非常清楚有的人為何非要反對“法輪功”。就是象媒體報導中說的學“法輪功”的人太多了。一億多人是不少,難道還怕好人多嗎?不是好人越多越好、壞人越少越好嗎?我李洪志無條件地幫修煉的人們提高人的道德,健康人民的身體,使其社會安定,用健康的身體更好地服務於社會,那不是給當權者造福嗎?事實上真正做到了這一點。為何不但不知感謝我,反而要把上億的人推向政府的對立面,哪一個政府能這樣叫人不可理解呢?然而這上億的人哪個沒有家屬子女,親朋好友,這是一億人的問題嗎?那麼反對的可能是更多的人。到底“我熱愛的那片國土裏的領導者怎麼了?”如果用我李洪志的生命能去掉他
們心裏對這些好人的懼怕,我馬上回去,任其處治,又何必“冒天下之大不韙”、勞民傷財、用政治與金錢換取破壞人權的交易呢?然而美國一向是以尊重人權為表帥的國家,那麼美國政府會出賣人權做此交易嗎?而且我是美國的永久居民,是在美國的法律行使範圍內的永久居民。我無意指責哪個人,只是對其做法太無法理解。為什麼在能夠得民心的好機會時不要,卻樹立上億人為對立面?
有消息說有很多人去了中南海,有人因此而感到震怒。其實去的人一點也不多。大家想想有一億多人學“法輪功”只去了一萬多人怎麼是多哪?不用去動員,一億多人你也想去、我也想去,一會那不就一萬多人嗎?他們沒有口號、沒有標語、沒有不好的行為,更沒有反對政府,只是想向政府反映一下情況,有何不可?請問有這麼老實的示威者嗎?看到這些就不動心嗎?非要找到“法輪功”的一點不是,而不計其余的鏟除的做法實在是過時了。“法輪功”沒有像有些人所想象的那麼可怕,反而是大好事。對任何社會都是有百利而無一害的。相反,失去民心的事才是最可怕的事。說心裏話,“法輪功”的學員,他們也是修煉中的人,還有人心存在,在不公正的對待下,我不知他們還會忍多長時間。這也是我最擔心的。”
發稿:2001年3月12日